一图一故事 | 退还村民被违规收取的智能水表款

作者:来源: 发布时间:2020-1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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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为云南省富民县纪检监察机关收缴违纪资金集中返还群众的现场会上,村民在确认单上签字。

  “老人家,您拿好了,数数退的钱对了吗?”

  “对的对的。没想到这些钱还能拿回来,添一点又可以买头小猪崽了,不错不错。”

  近日,一场纪检监察机关收缴违纪资金集中返还群众的现场会在云南省富民县赤鹫镇玉屏村村委会召开,领到属于自己的退款时,村民们脸上满是笑容。

  此前,玉屏村组织实施扶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试点项目,其中水利灌溉服务项目(含智能水表安装)工程建设前期,项目资金未全额拨付到村委会。村党总支书记杜某某、村委会主任任某某、副主任张某某等人口头商议,决定向安装智能水表的农户每户收取500元智能水表款,一共收了5.5万元。然而,玉屏村村委会在该项目资金已全额拨付到位、资料核销完毕的情况下,仍决定前期收取的智能水表款不退还农户,将其转化为未办理任何登记备案手续的“农户用水协会”会费。

  2020年3月,富民县纪委监委收到相关问题信访举报件,经调查核实,该村委会相关人员违规向安装智能水表的农户收取智能水表款不退还的行为属实,严重违反群众纪律,侵害群众利益。

  “给予杜某某开除党籍处分、给予任某某留党察看一年处分、罗某某作为村监委主任未履行其职责,被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该村委会向你们违规收取的智能水表款我们已全部收缴,现在我们当场退还给大家。”

  返还会上,富民县纪委监委工作人员通报了群众举报反映的问题线索调查情况及相关违纪人员处理情况,并现场向110户农户退还违规收取的智能水表款5.5万元。

  “大爷,把钱装好了。欢迎你们一如既往地支持纪检监察工作,积极参与监督,据实向我们反映相关问题。”

  “大老远的路,又下着雨,你们还亲自来......”村民们高兴地数着退款,一再邀请现场的纪检监察干部到家里做客。

  “不仅老百姓高兴,村里干部也受教育。我觉得这样的会作用大,可以多开一些。”退款结束后,一位老党员竖起大拇指给本次活动点赞。(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