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科技厅《关于印发陕西省农技服务大荔模式示范县(区、市)建设工作方案和陕西省农技服务大荔模式示范县(区、市)考核指标体系的通知》(陕科农发〔2013〕98号)精神,为深入推进我区农技服务大荔模式示范区建设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与发展目标
(一)指导思想。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有效整合区域科技资源,推进农机服务大荔模式示范区建设,构建机制灵活、技物结合、全产业链服务的新型农村科技服务体系,有效解决农技服务“最后一公里”问题,支撑和引领全区现代农业发展,推动农业增效和农民增收。
(二)发展目标。重点培育1个大荔模式载体企业,建成1个区级农技服务大荔模式总部,24个乡镇(镇办事处)技物服务中心,48个村级连锁店,组建50人农技服务大荔模式专家团,使农技、农资、农副服务覆盖率达到100%,到2016年,建立起运转顺畅、协调有力的大荔模式示范推广服务体系。
二、工作重点
(一)健全三级农技服务网络
1.成立区级农技服务大荔模式总部。在大荔模式载体企业建立区级农机服务大荔模式总部,经营和办公场所面积要在300平方米以上,店面、店内标示农技服务大荔模式统一标识,制定完善管理制度,健全组织机构。区级总部对乡镇(镇办事处)技物服务中心、村级连锁店实行统一采购、统一标识、统一配送、统一价格、统一结算、统一服务的“六统一”管理模式。
2.成立乡镇(镇办事处)技物服务中心和村级连锁店。乡镇(镇办事处)技物服务中心经营面积要在50平方米以上,村级连锁店经营面积要在30平方米以上,由区级总部实行统一管理。每个技物服务中心和村级连锁店由区科技局统一选聘1名工作人员,经培训后上岗,协同区级总部开展农技服务活动。
(二)建立三级农技服务大荔模式专家(技术员)队伍。整合市、区两级科技特派员、专家大院首席专家和岗位专家及星火科技“12396”信息服务专家,组成区级农技服务大荔模式专家团,由专家团通过技术讲座、电话解疑、上门“会诊”等形式为农民提供农技服务。乡镇(镇办事处)和村级技术员由区科技局统一选聘,经培训后上岗。设立专项补助资金,用于专家、技术员工作补助。
(三)建立农技服务大荔模式网络服务平台。利用大荔模式载体企业自有网络服务平台,开设农技服务大荔模式主页,搭建好科技、服务与生产之间的桥梁,向有条件的农民提供网络农业新技术、产品及市场信息查询、网上问答、网上交易等服务。由大荔模式载体企业负责网络服务平台的日常管理维护、信息更新等工作。
(四)创办科技简报和科普专栏。由区科技局会同大荔模式载体企业联合创办《榆阳科技简报》,精选刊登针对性、操作性较强的各类农业技术,根据农民的需求,利用各乡镇(镇办实事)和村级网点定时向广大农民群众免费发放。同时,在乡镇(镇办实事)和村级网点设立科普专栏,把普及农业科学技术落到实处,让农民看得见,摸得着。
三、实施步骤
农技服务大荔模式示范区建设期为三年(2014年1月至2016年12月),分三个阶段实施。
第一阶段(2014年1月至12月)。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出台施方案,完善规章制度;新建1个区级农技服务大荔模式总部、6个乡镇(镇办事处)技物服务中心、6个村级连锁店,组建农技服务大荔模式专家团队,开展区、乡、村三级技物连锁服务试运营,示范区框架结构初步形成。
第二阶段(2015年1月至12月)。新建6个乡镇(镇办事处)技物服务中心、12个村级连锁店;各级各有关部门根据实施方案,有计划、分步骤开展行动,按要求定期向农技服务大荔模式示范区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上报工作进度情况。
第三阶段(2016年1月至12月)。新建12个乡镇(镇办事处)技物服务中心、30个村级连锁店,各级各有关部门对示范区建设开展情况进行全面检查验收,总结经验,进一步完善服务模式和运行机制,形成推广农技服务大荔模式长效机制。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榆阳区农技服务大荔模式示范区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由区政府分管副区长任组长,成员由区科技局、财政局、农业局、畜牧局、中小企业局、扶贫办和工商、地税、质监等部门主要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科技局,办公室主任由区科技局局长兼任,全面负责农技服务大荔模式示范区建设的组织协调和管理工作。
(二)夯实工作责任。各级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强化措施,加强沟通,密切协作,确保各项农技服务大荔模式示范区建设工作顺利开展。区科技局要统筹安排,做好日常管理、督查和考核工作,及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区财政局要安排好专项工作经费;各有关部门要积极支持本单位科技人员参与农技服务大荔模式示范区建设工作,做好农业专家、技术人员的抽调和管理。
(三)强化监督考核。建立健全考核激励机制,区科技局要定期不定期的检查督查,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对考核优秀的农业科技人员和推广企业等优先推荐上报省市科技计划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