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9年强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监督执纪问责工作安排

作者:来源: 发布时间:2019-1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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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精准排查线索

(一)拓宽问题线索来源渠道。会同相关部门全面梳理排查涉黑涉恶犯罪案件背后的腐败问题线索,逐案过筛、扩线深挖近年来已侦结的黑恶势力违法犯罪案件,及时跟进、深挖细查正在侦办的涉黑涉恶违法犯罪案件,确保不放过每一条问题线索。

(二)健全问题线索双向移送和反馈机制。主动与青山路派出所和镇扫黑办建立涉黑涉恶腐败问题线索与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线索双向移送反馈机制,明确双方线索移送反馈的责任人、内容、时限和方式。对青山路派出所移送的涉黑涉恶腐败问题线索立收立转立办,将查办结果反馈派出所。

(三)建立线索管理台账。镇纪委、扫黑办、各村、各事企业单位建立线索管理台账,专项登记,专人负责,逐一核查,逐一销号。每个月梳理汇总,确保件件有着落。

二、精准实施打击

(一)深挖彻查,摧“网”毁“伞”。充分领会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的深远考量,把深挖彻查“关系网”保护伞”作为衡量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成效的重要标准,推动扫黑除恶与反腐败斗争、基层“拍蝇”同部署同落实。工作中坚持“两个一律”,即对涉黑涉恶犯罪案件、一律深挖其背后败回题;对黑恶势力犯罪“关系网保护会”,一律一查到底、绝不施息,将治理党员干部充当“保护伞”问题作为整治群众身边腐败问题的重点,纳入执纪监督工作内容。

(二)开展联合整治行动。一是加强问题研判。镇纪委要把党员干部涉黑涉恶,党员干部参与黄、赌、毒现象作为重点,认真研判分析党员干部涉黑涉恶腐败的突出问题,有针对性的提出工作计划。二是加强沟通。镇纪委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开展情况定期报送;对党员干部涉黑涉恶及“保护伞”问题线索,以及相关案件的办理进展情况及时报送至区纪委。

三、完善措施保障,确保实际成效

(一)强化政治担当。镇纪委要从树牢“四个意识”、做到“两个维护”的高度,坚持把扫黑除恶同反腐败斗争和基层“拍蝇”结合起来,加强监督执纪问责和监督调查处置,坚决惩治涉黑涉恶腐败和深挖黑恶势力“保护伞”,持续净化政治生态,不断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二)用好问责利器。加强监督检查,督促落实镇党委主体责任和镇纪委监督责任,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态度消极,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工作玩忽职守、失职失责,因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造成严重后果和不良影响的,坚决问责追究。对移送问题线索“签字背书”中,敷衍塞责、应付了事,该发现未发现、发现后不报告不处置不移送的,进行责任倒查。

   (三)层层传导压力。我镇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作为重要指标,健全督查督办机制,镇纪委对工作滞后、推进不力的各村各单位的负责人适时提醒督促,整改成效不明显的约谈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