榆阳区纪委监察局 关于2017年1—5月份党风廉政网络教育学习情况的通报

作者:来源: 发布时间:2017-06-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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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党委、政府、纪委,街道(镇)党工委、办事处、纪工委,各区级国家机关党组,各区级直属党工委,区委及区级国家机关各部门、直属机构,各人民团体:

“榆阳区党风廉政网络教育平台”是全区党员领导干部廉政教育的重要阵地,在2016年全区领导干部党风廉政教育工作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取得了良好成效。2017年,区纪委监察局根据形势发展需要,新增课件54门,并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网络教育学习的通知》。总体来看,全区各级领导干部能够按照区纪委监察局要求,合理安排学习时间,学习任务适时跟进,取得了良好成效。但是,也有部分单位以抓业务、忙工作为托辞,不重视在线学习,学习进度严重滞后,甚至一些单位的所有学员学分仍为零分。为了表扬先进,激励后进,现将2017年1-5月份党风廉政网络教育学习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学习开展较好的单位有巴拉素镇、大河塔镇、孟家湾乡、青山办、崇文办、上郡办、妇联、工商联、商务局、安监局、工业经济局、供销社、民宗局、残联、区质监站、痔瘘医院,这些单位能够按照区纪委监察局要求,认真组织领导干部进行在线学习,按时间节点推进学习进度,取得了较好成效,现提出表扬。

学习开展较差的单位有鱼河镇、青云镇、统计局,特别是新明楼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区中医院、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办公室、区招生办、星元小学、三小、六小、十小、十四小、十五小、十七小、十九小、四中、十二中、十三中、榆高渠管理处、李家梁水库管理处、红石峡水库管理处、鱼河林场、小纪汗林场、星元图书楼、区商务综合执法大队、区农业机械化学校、区煤炭计量稽查大队、区规划建筑设计院、区道路运输管理所等下属单位,对在线学习不重视,全体领导干部学分至今仍为零分,现提出批评。

二、存在问题

一是主要领导思想上不重视,示范作用不力。网络教育学习将全区各级领导干部全部纳入学习范围,要求全区各级各部门主要领导干部要以上率下、示范带动,将网络教育学习作为“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的重要内容,扎实开展。但有些单位主要领导没有引起足够重视,对本单位本系统的网络教育学习不抓不管,有的将自己的学习任务指派办公室工作人员代学,自己甚至不知如何学,更不知学什么。

二是指导督促不力。按照年初安排,网络教育学习纳入全面从严治党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区纪委向各部门、各乡镇(办事处)分别颁发了目标责任考核任务书。各下属事业单位学员学习情况,由主管局负责督促检查,对学习任务完成不力的,要扣除主管局年度目标责任相应分值。从目前学习情况看,部分主管局对下属单位领导干部学习情况存在督促不力现象,甚至有些下属单位的领导干部还不知道自己的学号和密码。

三是学习进展不平衡。全区各级各部门领导班子成员均为网络教育学习学员,有些学员能够自觉按照要求认真开展学习,不仅完成了学习任务,而且通过学习切实提高了思想认识,提升了综合素养,并且以所学理论指导工作实践。但是,也有些学员不把学习放在心上,从来不开展学习活动,学分一直为零。

三、几点要求

一要强化主体责任意识。各乡镇、部门、办事处主要领导要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将党风廉政网络在线学习作为一项重要内容,放在心上、抓在手上、落实在行动中。要指导督促本单位全体领导干部扎实开展在线学习,切实通过学习,进一步强化纪律和规矩意识。

二要以上率下、示范带动。各级主要领导要自觉参加党风廉政网络教育学习,以上率下,发挥模范带头作用。主管局领导班子要督促指导并带动所分管领域领导干部扎实开展在线学习;领导干部要通过自身的学习,进一步带动全体党员干部开展学习。所有参学人员要适时关注市、区纪委网络教育平台课件内容更新情况,按照榆区纪发〔2016〕24号文件要求,按时完成学习任务。

三要严格督查、严肃问责。各乡镇纪委、街道(镇)纪工委、派驻纪检组要切实履行好监督责任,适时监督检查领导干部党风廉政网络教育学习情况,及时提醒督促领导干部积极参加党风廉政网络教育学习,对不能按时完成学习任务的,要进行严肃问责。各部门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原则,切实加强对本系统领导干部党风廉政网络教育学习情况督促检查,及时提醒领导干部自觉学习,按时完成学习任务。对督促不力,不抓不管,学习进度严重滞后的,也要进行严肃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