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纪委监察局通报四起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作者:来源: 发布时间:2017-1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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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关于大河塔镇安崖办事处黄家沟村支部书记黄其海等人贪污项目补偿款问题

2016年6月,榆林市亿鸿新能源有限公司在安崖办事处黄家沟村区域内建设风电项目,需征用该村土地。亿鸿公司协调人员给该村村书记黄其海等四名村干部和黄胜德等六名村小组组长每人5000元补偿款,共计5万元,通过村集体、个人名义虚增土地亩数和青苗方式套取。区纪委给予黄家沟村支部书记黄其海、村主任黄其付、一组组长黄胜德开除党籍处分。

二、关于镇川镇杨庄村会计刘绪成报销不合理开支问题

2015年、2016年间,镇川杨庄村收到黑龙潭(庙会)管委会赞助款现金16000元,由村会计刘绪成保管。刘绪成与该村监委会主任杨治举(非党)以争取项目为由,报销不合理开支5292元,购买羊肉花费3164元用于自己消费。镇川镇纪委给予刘绪成同志党内警告处分。

三、关于古塔镇余兴庄办事处朱家峁村小组长纪生俊工作失职问题

2017年9月榆林市榆阳区古塔镇余兴庄办事处朱家峁村王渠组,未经批准占用朱家峁村王渠组集体土地新建幸福院一处,违规占地154.66平方米,未批先建,小组长纪生俊监管不力,工作失职。古塔镇余兴庄办事处纪工委给予纪生俊同志党内警告处分。

四、关于红石桥乡房梁村小组长陈真工作失职问题

2011年11月份,红石桥乡房梁村村民陈某某未经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审批,擅自改别林地用途,陆续推毁该村三组集体管理的林地39.16亩,用于开办矿泉水厂,导致该地块上植被大量破坏,小组长陈真监管不力,工作失职。红石桥乡纪委给予纪生俊同志党内警告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