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永平在十二届省纪委七次全会上的工作报告

作者:来源: 发布时间:2017-03-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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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定不移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

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在中国共产党陕西省第十二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七次全体会议上的工作报告

(2017年2月6日)

郭永平

 

 

同志们:

      我代表第十二届陕西省纪律检查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向第七次全体会议作报告,请予审议。

      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纪委七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站在实现党的历史使命的战略全局高度,充分肯定党的十八大以来全面从严治党取得的显著成效,明确提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工作的总体要求和主要任务。讲话立意高远、内涵丰富,直面问题、充满自信,蕴含着质朴真挚的为民情怀、许党许国的担当精神,具有深刻思想性和强烈感染力,是新形势下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纲领性文件。王岐山同志所作题为《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召开》的工作报告,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总结工作客观实在,提炼体会深刻到位,部署任务明确具体,是我们做好今年工作的重要指导性文件。今天上午娄勤俭同志的重要讲话,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中央纪委七次全会精神,就推动全面从严治党、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提出明确要求。我们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坚决贯彻落实。

      这次全会的主要任务是: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纪委七次全会和省委十二届十一次全会精神,总结2016年纪律检查工作,部署2017年任务。

      一、2016年工作回顾

      2016年,在中央纪委和省委的坚强领导下,全省各级纪检机关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各项要求,全力抓好中央纪委六次全会部署的各项任务落实,全省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和成效。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坚决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自觉把思想和行动落实到向核心看齐上,坚决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把学习贯彻廉洁自律准则、党纪处分条例、问责条例等党内法规,同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结合起来,扎实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将学习贯彻的过程作为看齐的过程,自觉用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围绕学习贯彻党章、坚定文化自信、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肃党内政治生活等专题集中学习,系统领会中央全面从严治党的新思想新举措,把纪委职责摆进去,坚定不移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认真学习王岐山同志署名文章及“学思践悟”专栏文章,在目标任务、工作部署、方法措施上及时跟进,全面贯彻中央和中央纪委的部署要求,坚守职责定位,强化责任担当,肩负起管党治党政治责任。

      (二)学习贯彻问责条例,推动“两个责任”落实

       一是夯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省委高度重视,带头落实、督促指导各级党组织落实好主体责任。省委主要领导带头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亲自约谈市(区)委书记、省直部门党委(党组)书记,就落实主体责任提出明确要求。省纪委制定推动实施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工作方案,组织12个市(区)、92个省直部门制定了党委(党组)主体责任清单,对722名厅级单位“一把手”和班子成员建立了主体责任清单。各级纪委负责人同下级党政主要负责人谈话6755人次,任前廉政谈话13285人次,诫勉谈话5489人次,述职述廉15704人次。就落实“两个责任”不力的问题,实施责任追究329人,其中追究主体责任256人,追究监督责任73人;党纪政纪处分84人,组织处理148人;问责“一把手”164人。严肃查处了柞水县政府、县政协领导干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追究县处级以上干部14人,追究了时任县委书记的主体责任和时任县纪委书记的监督责任。严肃查处不作为、乱作为行为,对山东济南非法经营疫苗系列案件中,涉及我省有关部门和人员失职渎职问题进行问责,责任追究74人。这两起案件的查处,社会反响强烈、震慑作用明显。

     二是坚持失责必问、问责必严。各级各部门认真抓好问责条例的学习贯彻,省委出台实施办法,省纪委建立问责情况报告制度,督促各市(区)纪委、省纪委派驻机构对问责情况进行盘点报告,通报追责典型案例,传导责任压力。2016年,各级党委、纪委问责力度不断加大,问责追究1186人,是2015年的2.5倍。其中党纪政纪处分590人,组织处理490人,问责“一把手”431人;因履行工作职责不到位问责710人、占59.9%;省纪委点名道姓通报曝光问责案例22件。

     三是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把严明政治纪律放在首位,抓住“关键少数”,紧紧围绕对党忠诚、履行管党治党责任、遵守党的纪律,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对违反政治纪律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一起。各级共查处违反政治纪律案件153件。省纪委、省委组织部联合下发《关于从严从实加强换届风气监督的通知》《关于对换届纪律开展“回头看”的通知》,建立快速核查机制,成立换届风气巡回督导组,发现问题快速反应、及时查处。严把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关,省纪委回复意见473人次。召开全省严肃换届纪律工作座谈会,派出5个检查组,开展换届风气专项督导检查,发现问题10个,取消资格、暂缓使用、免职8人。及时果断立案查处了西安市委原常委、组织部部长钟健能,严重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重违反组织纪律和换届纪律的问题。

       (三)持之以恒纠正“四风”,推动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地生根

       一是严肃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各级共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1644起,处理2099人,其中党纪政纪处分1797人。省纪委直接立案查处了西安铁路运输中级法院原党组书记、院长王英博,省物产集团原副总经理、省物流协会原会长侯东卫,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问题。全省通报曝光360批1105起1356人,持续释放了“越往后执纪越严”的强烈信号。

       二是组织开展“四风”问题专项核查。巩固廉洁过节“五个一批”整治成果,开展“四风”问题专项核查,强化监督执纪问责。省纪委先后派出18个检查组,重点抽查单位118个,发现问题线索89件;各级派出检查组4312个,检查单位18942个,发现问题线索319件。对公车接送子女上下学问题进行核查,查处了一些公车私用问题,追究责任26人。对市县党政机关公务消费发票组织核查,发现问题发票2080张,追究责任1153人。对在培训中心公款吃喝等问题组织核查,发现问题线索352件,查纠问题155件。对省直事业单位“三公”经费和会议经费违规支出问题组织核查,约谈问责450人,退缴费用377万元。

     三是深入推进廉政文化建设。挖掘和弘扬优秀廉政文化,推出了眉户剧《泾渭清风》、话剧《梁生宝买种记》等一批廉政文化作品。开展优秀家规家训、乡规民约征集宣传活动,我省摄制的《汉阴沈氏:勤俭承家风,清廉为镜鉴》《潼关杨震:“四知”拒金,清白传家》《白河黄氏:修身立德,风正行远》《韩城党家村:刻在青砖上的家训》《眉县张载:立心立命,惟德惟规》等5部家规专题片,以及廉洁自律准则动漫宣传片,在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头条刊发。开通纪检监察微信公众号市级7个、县区46个;省纪委官方微信公众号“陕西纪检监察”开通以来,共刊发微信268期、信息1340条,用户关注量达3万余人。原创微信平台“廉水谷”,被中央网信办评为全国十大优秀公众号之一。坚持在重大节假日和周末向领导干部发送廉政短信,省纪委共发送41期、5万余条,营造了崇德尚廉、遵纪守法的良好风气。

      (四)实践“四种形态”,坚决遏制腐败蔓延势头

      一是持续保持惩治高压态势。坚持零容忍、全覆盖、无禁区,加大执纪审查力度,反腐败斗争压倒性态势已经形成。2013年,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受理信访举报31931件次,同比增长69%;初核10960件,同比增长29.2%;立案6729件,同比增长33.7%;党纪政纪处分7422人,同比增长33.1%,其中厅局级16人、县处级178人;移送司法机关204人。2014年,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受理信访举报34891件次,同比增长9.3%;处置问题线索16695件,同比增长52.4%;立案9678件,同比增长43.9%;结案9513件,同比增长42%;党纪政纪处分10595人,其中厅局级32人、县处级350人;移送司法机关343人。2015年,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受理信访举报35627件次;处置问题线索21021件次,同比增长25.9%;立案13516件,同比增长39.7%;结案13262件,同比增长39%;党纪政纪处分14407人,同比增长36%,其中厅局级57人、县处级376人;移送司法机关453人。2016,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受理信访举报32319件次,同比下降7.3%;处置问题线索29541件次,同比增长16.9%;立案14562件,同比增长7.7%;结案14469件,同比增长9.1%;党纪政纪处分15698人,同比增长9%,其中厅局级37人、县处级339人;移送司法机关276人。严肃查处了西安市委原常委、市直机关工委原书记杨殿钟受贿案,渭南市原副市长袁军晓严重违纪案,省国土资源厅原党组书记、厅长王登记受贿案,省地矿勘查开发总公司原党委书记、董事长梁枫受贿案,西安电子科技大学原副校长陈勇、张培营严重违纪案等典型案件。加强国际追逃追赃工作,全年追回外逃人员9名。

      二是实践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在运用第一种形态、强化日常监督执纪上下功夫。“红红脸、出出汗”成为常态,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运用批评教育、诫勉谈话等方式处理,谈话函询3343人。党纪轻处分、组织调整成为违纪处理的大多数,对轻微违纪问题,综合运用警示教育、组织处理、纪律处分等方式,做到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党纪轻处分和组织处理11144人,政纪轻处分3127人。党纪重处分、重大职务调整的成为少数,党纪重处分和重大职务调整2410人,政纪重处分428人。严重违纪涉嫌违法立案审查的成为极少数,移送司法机关276人。认真贯彻“三个区分开来”要求,落实省委“三项机制”,准确把握政策界限,对156名干部实施容错纠错,为一批干部澄清是非,畅通能上能下的渠道,保护了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营造了良好的政治生态。

      三是不断加强和改进执纪审查工作。认真贯彻中办《关于在查办党员和国家工作人员涉嫌违纪违法犯罪案件中加强协作配合的意见》和省委《实施意见》,充分发挥反腐败协调小组职能作用,加强纪检监察、审判、检察、公安等机关的协作配合,加强案件线索移送和案件通报工作,排查清理移送司法机关前和判刑后党员未受到党纪处分的问题,有关涉案人员被移送司法机关前都及时作出了党纪处理。实行“办案工作考评考核制度”,每季度通报各级执纪审查工作情况,对没有自办案件、考核结果靠后的,约谈纪委主要负责人。依纪依法安全办案,近年来没有发生办案安全事故。积极拓宽信访举报渠道,建立省、市、县、乡、村五级信访举报网络体系,所有县区建立了举报网站或举报邮箱,极大方便了群众信访举报。对省纪委派驻机构信访举报办理情况开展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落实,确保了群众信访举报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

      (五)聚焦扶贫领域,坚决整治和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坚持执纪为民,把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作为重中之重,专门召开全省工作会议,分两批派出8个督导组进行专项督导,发现问题119个。2016年,各级共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6728件,同比增长81.3%;党纪政纪处分8130人,同比增长99.2%,其中处分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4785人,同比增长106.3%。省纪委点名道姓通报曝光11批35起51人,一批城乡社区、涉农行业、基层部门的突出问题得到解决,让群众感受到了反腐败的实际成果。

     聚焦扶贫领域,下发《关于加强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的通知》,重点查处县直部门和镇村两级干部在土地征用、惠农政策落实以及扶贫领域方面,虚报冒领、贪污挪用、克扣截留等违纪问题;对“零查处”镇(街办)及分布较为集中的县区党委、纪委负责人实施约谈,集中交办问题线索3批62件;开展扶贫领域违纪问题信访举报督办工作专项检查,促进了违纪问题信访举报件及时高效办理。2016年,各级共查处扶贫领域腐败问题1225件,党纪政纪处分1497人。

      (六)深化政治巡视,实现巡视监督全覆盖

       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深化政治巡视的要求,确保巡视工作沿着正确方向有力有序推进。落实省委常委会定期研究、省委“五人小组”听取汇报的工作机制,省委常委会先后4次专题研究巡视工作,省委“五人小组”3次听取巡视工作汇报,领导小组6次召开会议部署推进巡视工作。省委主要领导亲自主持会议,协调解决问题,有力推动了巡视工作的深化和发展。

     认真贯彻巡视工作条例,出台我省实施办法。2016年共开展3轮巡视,将省委办公厅、省委宣传部、省委统战部、省委政法委、省人大机关、省政府办公厅、省政协机关等95个地区和单位纳入巡视范围,实现了本届省委对所管理的地方、部门和企事业单位党组织巡视的全覆盖。2016年前两轮巡视发现问题491个,移交问题线索245件(涉及厅局级96人,县处级135人)、重点事56件,发现问题线索的数量和质量显著提升,巡视震慑遏制治本功能进一步凸显。重视巡视整改和跟踪督办,在巡视前、巡视中、巡视后三个阶段,督促即知即改、立行立改、全面整改。坚持由巡视办对整改情况开展专项检查,强化巡视成果运用,通报典型案例15件,得到中央巡视办的充分肯定。10个市全部开展了专项巡视巡察工作,部分省直单位和县区也启动了巡察工作。

    (七)落实纪律检查体制改革部署,推进反腐倡廉制度建设创新

      实现省纪委派驻机构全覆盖。省委先后出台《关于加强省纪委派驻机构建设的意见》《关于全面落实省纪委向省一级党和国家机关派驻纪检机构的方案》,印发《设区市纪委书记、副书记提名考察办法(试行)》《省纪委派驻纪检组组长、副组长提名考察办法(试行)》,推动纪检体制改革不断深化。省纪委共设立派驻机构39家,其中单独派驻16家,综合派驻23家,实现了对91家省级党和国家机关单位监督管理的全覆盖,派驻纪检组组长全部到位。

      深入推进反腐倡廉制度建设。认真学习贯彻廉洁自律准则、党纪处分条例、党内政治生活准则、党内监督条例等一系列党内法规制度。深入推进制度建设创新,巩固深化我省推行的村民监督委员会制度、居民监督委员会制度、乡镇办案协作区制度、公务接待“廉政灶”制度、领导干部任前廉政法规考试制度、领导干部挂牌群众点名接访制度、信访举报民情直通车制度等一系列反腐倡廉制度,对基层干部的监督约束明显增强,有效发挥了制度在防治腐败方面的重要作用。2016年,全省村民监督委员会对5.8万项村级重大事项实施监督,纠正不合理村级事项21261件;全省共有12659人次参加任前廉政法规考试,57人因成绩不合格被暂缓提拔使用;各级纪检监察机关通过点名接访,受理群众信访举报9503件次,办结7894件次;通过民情直通车,受理群众信访举报1896件次,办结1475件次。

       (八)加强自身建设,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队伍

       深入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省纪委领导同志带头讲党课、参加所在党支部组织生活,充分发挥引领示范作用。加强机关党建工作,抓好党员组织关系集中排查、基层党组织换届专项检查、党费收缴专项检查等重点任务,抓好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工作,发挥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在全省年度目标责任考核中,省纪委机关连续九年被评为优秀等次,受到省委、省政府表彰。在庆祝建党95周年表彰活动中,省纪委机关党委被中共中央授予“全国先进基层党组织”称号。

      强化内部监督制约。落实“打铁还需自身硬”“信任不能代替监督”“严管就是厚爱”等要求,加强对纪检监察干部的监督,出台《陕西省纪检监察干部监督暂行办法》,对反映纪检监察干部问题的信访举报,做到有信必核。党的十八大以来,全省立案查处纪检监察干部违纪问题214件,党纪政纪处分246人。2016年立案查处纪检监察干部违纪问题59件,党纪政纪处分68人,用铁的纪律打造过硬队伍。

     在充分肯定成绩的同时,还要清醒地看到,目前管党治党宽松软问题尚未根本改变,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有的党组织执行党章党规党纪不力,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不坚决、不到位;忽视日常管理监督,不注重抓早抓小,纪律还没有真正严起来,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在实践中有待深化。有的党员领导干部党的观念淡漠、组织涣散、纪律松弛;有的“四风”问题禁而不绝、腐败现象潜滋暗长;有的管党治党责任意识不强、担当精神缺乏,不敢较真碰硬,问责压力传导不下去。有的纪检机关监督责任缺位,落实“三转”要求不彻底、不到位,“探头”作用发挥不够充分,能发现的问题没有发现,该报告处置的不及时报告处置,该问责的不去问责。有的纪检干部作风不严不实、不深不细,思想政治水准和把握政策能力还不能完全适应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个别纪检干部违反执纪审查纪律,压案瞒案、跑风漏气、以案谋私。对这些问题,必须高度重视,采取有力措施,切实加以解决。

      二、深刻领会、坚决贯彻中央纪委五点工作体会

      中央纪委七次全会总结的“五点工作体会”,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鲜明态度和坚定决心,集中反映了中央纪委对党的十八大以来工作的实践概括和理性思考,标志着我们党对新形势下管党治党规律认识的进一步深化,为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提供了重要遵循。对这“五点工作体会”,必须深刻领会、准确把握,坚决贯彻落实。

       一要深刻领会“坚持党的领导,必须向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看齐”的重大意义,维护党的团结统一。六中全会明确了习近平总书记的核心地位,正式提出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这是全党的郑重选择,是广大党员和人民群众的共同心愿,是六中全会的历史性贡献。坚持党的领导是当代中国最重大的政治原则,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是加强党的领导的必然要求。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树立“四个意识”最终要落实到向核心看齐上。要不断提高政治觉悟,保持政治定力,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做维护党中央权威的忠诚卫士。

       二要深刻领会“全面从严治党,必须抓住严肃党内政治生活这个根本”的重要思想,充分发挥制度在管党治党的重要作用。党要管党首先要从党内政治生活管起,从严治党首先要从党内政治生活严起。有什么样的党内政治生活,就会有什么样的党员、干部作风。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必须从党内政治生活抓起。要尊崇党章、依规治党,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和组织生活,贯彻执行党内政治生活准则、党内监督条例、廉洁自律准则、党纪处分条例等党内法规,提高党内政治生活的原则性和战斗性。坚守入党誓言,坚定理想信念,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倡导清清爽爽的同志关系。

     三要深刻领会“民心是最大的政治,把管党治党政治责任落实到基层”的重要思想,让广大群众在全面从严治党中增加获得感。民心始终是我们党最深厚的执政之基。党的十八大提出“五位一体”总体布局,与时俱进地契合了人民群众实现全面发展的新期盼,体现了党的宗旨。特别是党中央从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矛盾和问题入手,把全面从严治党纳入“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深得党心民心,增强了人民群众对党的信心、信任和信赖。落实党中央一系列为民务实的好政策,关键要靠党的坚强领导,靠全面从严治党作保障。要认真落实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严肃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不断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反腐败的实际效果。

       四要深刻领会“信任不能代替监督,把纪委的自我监督与党内监督、社会监督有机结合起来”的重要思想,积极推进纪检监察机关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纪检机关作为党内监督的专责机关,全面从严治党联系着我们的中心工作,只有从严管好自己,才有底气和自信履行好职责。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纪委按照“忠诚干净担当”的要求,强化内部监督制约,制定监督执纪工作规则,从组织和制度上对纪检干部从严管理、从严监督,把纪委权力关进制度笼子。要把自我监督与接受党内监督结合起来,同民主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有机融合,推进纪检监察机关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用具体行动和实际成效向全省广大群众昭示,执纪者有着更为严格的纪律要求,监督者时刻都在接受监督。

       五要深刻领会“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在坚持中深化、在深化中坚持”的重要思想,坚定不移地把全面从严治党引向深入。从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到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永远在路上,再到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体现的是我们党对管党治党规律认识的坚持和深化。管党治党从宽松软走向严紧硬需要经历一个过程,不坚持就无以深化,不深化也无以坚持。要坚持不断发展论和发展阶段论相统一,立足当前、着眼长远,从点滴做起,从具体事抓起,不断释放新信号,靠严肃政治生活、靠加强党内监督、靠强化责任追究、靠选对人用好人,坚定不移把全面从严治党引向深入。

        三、2017年工作任务

        2017年,我们将迎来党的十九大,我省也将召开省第十三次党代会,做好纪律检查工作意义重大。今年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加强党内监督,推进标本兼治,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强化监督执纪问责,驰而不息纠正“四风”,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维护好党内政治生态,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打铁还需自身硬,必须扎紧制度笼子,严格执行监督执纪工作规则,加强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用担当诠释忠诚,以良好精神状态和优异工作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和省第十三次党代会胜利召开。

       (一)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强化党内监督,严明换届纪律

        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切实履行党内监督专责机关职责。六中全会审议通过的党内政治生活准则和党内监督条例,是依规治党、从严治党的重要制度成果。各级纪检机关要以准则和条例为尺子,加强对贯彻六中全会精神和执行准则、条例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党员领导干部对党忠诚,坚持党的基本路线,为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提供有力保障。增强政治警觉性和政治鉴别力,同违反党的纪律行为作坚决斗争,坚决维护党的团结统一。

       严明换届纪律,加强换届风气监督。抓住产生党的十九大代表、省第十三次党代会代表、省委委员、省纪委委员这个重点,把好政治关、廉洁关。落实党中央“纪检监察机关意见必听,线索具体的信访举报必查”的要求,对政治上有问题的一票否决,把确保选好人、选对人的政治责任担当起来。认真排查梳理省管干部、重要市管干部问题线索,及时更新廉政档案,把好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关,防止干部“带病提拔”“带病上岗”。严明换届纪律,严肃查处买官卖官、拉票贿选问题,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二)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回潮

      在坚持中深化,在深化中坚持。作风建设必须常抓不懈。要紧盯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潜入地下公款吃喝等老问题,注意发现和纠正以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方式对待党中央决策部署,把同党中央保持一致仅仅当作口号等突出问题,把纠正“四风”往深里抓、往实里做,加大监督执纪和点名曝光力度,持续释放“越往后执纪越严”的强烈信号。要密切关注新动向,不断采取新招数,坚决防止不正之风反弹回潮。对执纪审查对象存在“四风”问题的,应当先于其他问题查处和通报。

      加强制度建设,构建长效机制。紧密联系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实际,检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措施执行情况,总结经验、梳理问题,实事求是地修订完善相关制度。把制度建设的过程作为深化认识、增强执行力的过程,做不到的宁可不写,写上就要确保做到,为持之以恒纠正“四风”提供制度保障。

      坚定文化自信,推动社会风气好转。党风正则民风淳。要弘扬党的优良作风,做好党的十八大以来全面从严治党成效和经验宣传,特别是我省第十二次党代会以来全省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成果的宣传。办好省纪委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宣传平台,充分发挥廉政文化教育基地作用,弘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弘扬延安精神,增强党员、干部文化自觉和文化自信,以优良党风带动社风民风。

      (三)严格实施问责,督促各级党组织履行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

        权力就是责任,责任就要担当。要把检查管党治党责任落实情况作为巡视和监督执纪的重点,推动各级党组织解决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党内政治生活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要抓住“关键少数”,建立健全落实主体责任约谈制度,坚持廉政谈话制度,实行领导干部述责述廉制度,督促各级领导干部扛稳抓牢压实责任,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中省决策部署贯彻到底。

       加大问责力度,激发担当精神。要用好问责这个利器,对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从严治党责任落实不到位,对维护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失责、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力、选人用人问题突出、腐败问题严重、不作为乱作为的,要敢于问责、曝光典型问题;对该问责而不问责的,也要严肃问责。加强对问责条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推动问责制度落地生根、见到实效。认真落实省委“三项机制”,积极实施容错纠错机制,保护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

     (四)坚决减少存量、遏制增量,持续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

       加大纪律审查力度。巩固反腐败斗争压倒性态势,保持力度不减、节奏不变、标准不降,着力减少存量、坚决遏制增量。重点审查不收敛、不收手,问题线索反映集中、群众反映强烈,现在重要岗位且可能还要提拔使用的领导干部,防止有问题的干部在换届中进入新班子,坚决把腐败蔓延势头遏制住。做好信访举报和案件审理工作,深入开展“一案双查”,以点带面、举一反三。坚持追逃防逃两手抓,抓紧构建不敢逃、不能逃的机制。充分发挥反面教材的作用,深刻剖析党的十八大以来我省查处的典型案件,在各级党校开设警示教育课程。一些忏悔录能公开的要公开,发给原单位党委(党组),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

      有效运用“四种形态”。讲政治、顾大局,摸清各地区各部门党风廉政建设整体情况,聚焦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和廉洁纪律,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特别是第一、第二种形态。对反映的一般性问题,要及时同本人见面,谈话提醒、约谈函询。规范谈话函询审批和报告制度,谈话由纪检机关相关负责人或承办部门主要负责人进行,可以由被谈话人所在单位党委(党组)或者纪委(纪检组)主要负责人陪同;经批准也可以委托被谈话人所在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进行。对反映不实,或没有证据证明存在问题的,予以了结澄清;对问题轻微,不需要追究党纪责任的,予以谈话提醒、批评教育、责令检查、诫勉谈话;对不如实说明、欺骗组织的,严肃处理。健全审查安全责任体系,加强谈话安全防控,严格涉案款物管理,守住不发生事故的底线。

       严肃查处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督促市县乡党委、纪委切实担负起管党治党责任,开展扶贫领域专项整治,加大对“小官大贪”、侵吞挪用、克扣强占等侵害群众利益问题查处力度,对那些胆敢向扶贫等民生款物伸手的要坚决查处。加大对“村霸”和宗族恶势力的整治,决不允许其横行乡里、欺压百姓,侵蚀基层政权。加大市县巡视巡察工作力度,加强对问题反映集中县乡的督查,维护广大群众切身利益。对典型案例要公开曝光,对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的要严肃问责。

     (五)聚焦监督执纪问责,推动纪检体制改革部署落实

      继续深化巡视工作。研究起草十三届省委巡视工作规划,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持续深化政治巡视,查找政治偏差,坚决维护党的领导核心和党中央权威。加强对被巡视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坚定理想信念宗旨、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党管干部原则、选对人用好人情况的监督检查。开展巡视“回头看”,对省委2015年第四轮和2016年三轮巡视地区和单位整改情况进行专项检查。总结提炼省第十二次党代会以来省委巡视工作经验,把创新实践固化为制度成果。指导市县和省直部门单位积极开展巡察工作。

       深刻领会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精神。国家监察体制改革,是一项事关全局的重大政治体制改革。国家监察委员会就是国家反腐败机构,制定国家监察法实质是推进反腐败国家立法。要深入学习领会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精神,认真学习试点省市改革经验,从思想、政策、组织等方面做好我省监察体制改革工作准备。

       深化纪律检查机关内部体制改革。持续深化“三转”,按照中央纪委部署,推进纪检体制改革,探索内部机构改革。创新组织制度,调整内设机构,将执纪监督和执纪审查部门职责分开,使执纪监督、执纪审查、案件审理各环节相互协调、相互制约。

      发挥派驻监督作用。完善派驻工作机制,加强派驻机构建设和人员配备,进一步理顺派驻机构和综合监督单位关系,探索创新方式方法,充分发挥派驻监督的针对性和实效性。省纪委派驻机构要准确把握职责定位,加强对被监督单位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的日常监督,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力度。巩固派驻机构改革成果,稳步推进市一级纪委派驻全覆盖。

     (六)牢记打铁还需自身硬,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队伍

       践行忠诚干净担当。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带头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把监督执纪问责的责任担当起来,以实际行动诠释对党和人民的忠诚。在全省纪检系统全面实施省委“三项机制”,扩大选人用人视野,改进干部考察评价工作,形成能者上、庸者下、劣者汰的用人导向。采取上挂下派、跟班学习等方式,加大培训力度,不断提高干部思想政治工作水平和业务能力。践行“三严三实”,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养成严、细、深、实的工作作风。各级纪委书记、纪检组组长既要自身正、敢担当、言传身教,又要加强日常管理和监督,建设一支让党放心、人民信赖的队伍。

      强化自我监督。认真学习、严格落实《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试行)》和《陕西省纪检监察干部监督暂行办法》,建立完善请示报告、线索处置、审查审理、涉案款物管理等工作规程,严格执纪审查、巡视、信访、保密纪律,加强管理监督。找准风险点和薄弱环节,重点管好室主任,规范审查组组长权限。对不担当、不负责的要调整岗位,对不忠诚、不干净的要严肃查处,对执纪违纪、失职失责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严肃追究责任。关心、爱护纪检监察干部,注重建立纪检监察干部认真履行职责的保护机制,及时帮助他们解决工作、生活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同志们,让我们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不忘初心、继续前进,求真务实、开拓进取,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不断取得全面从严治党新成效,为迎接党的十九大和省第十三次党代会胜利召开作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