榆林市人民政府纠风办关于2015年全市政风行风测评情况的通报

作者:来源: 发布时间:2016-0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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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市纪委 发布时间:2016-01-29 08:44 浏览次数:4

各县区政府纠风办,市政府各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深化党风政风建设,促进各部门、各行业强化服务意识,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办事效率,根据中、省纠风办部署和《关于在全市开展民主测评政风行风工作的意见》(榆纠办[2015]4号)工作要求,市政府纠风办在全市范围内对107个具有行政管理、行政执法和公共服务职能的单位开展了政风行风测评。现将测评情况通报如下:

   一、测评情况

    本次民主测评由社会测评、网络评议、综合考评三部分组成,采用百分制计分,其中社会测评占80分,网络评议占10分,综合考评占10分。社会测评采取第三方ICD语音外呼方式,从已更新的信息库中随机抽取服务对象,从11月11日开始到11月25日结束,各县区及被测评各部门单位相关人员,自始至终对语音外呼工作进行现场监督。网络评议在市纪检监察网站开设“榆林政风行风我要评议”栏目,从11月4日开始到11月30日结束,各参评单位和广大网民都积极参与了评议。综合考评由市纠风办综合政风行风建设情况、政务服务情况、群众投诉举报查处情况等进行。

市本级部门的最终群众测评得分为市本级群众测评得分(占60%)与县(区)群众测评得分(占40%)加权平均结果。

    二、测评结果

    经民主测评,并对全市107个测评主体按行政管理部门、行政执法部门、公共服务行业和窗口单位、教育机构以及医疗机构五个序列依次排名。共评出优秀单位32个,良好单位61个,一般单位13个,较差单位1个,测评结果详见附表。

    三、结果运用

     1、根据《关于在全市开展民主测评政风行风工作的意见》要求,民主测评结果将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开通报。

     2、测评结果纳入年度目标责任考核中党风廉政责任制考核。

     3、各序列测评为“优秀”等次的单位即为“年度政风行风建设优秀单位”,颁发奖牌、通报表彰。

     4、各序列测评为“一般”“较差”等次的单位,由市政府纠风办对其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并重点跟踪监督整改。

      5、对测评中群众反映的意见建议市政府纠风办将直接反馈相关部门。    

 

 

 

 

 

榆林市人民政府纠风办

             2016年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