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市纪委监察局精准脱贫明察暗访组到我区发现问题处理情况的通报

作者:来源: 发布时间:2017-06-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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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月2日至3日,市纪委监察局派出第三检查组对我区精准扶贫脱贫工作进行了明察暗访,并于5月8日对明察暗访情况进行集中通报。针对我区存在的突出问题,区纪委监察局立即组成纪律审查组,对通报反馈的问题进行调查,经2017年5月16日区纪委常委会研究决定,对涉及的相关单位和人员进行严肃追责问责,并对审查处理情况进行通报。
    针对“鱼河镇房家沟村第一书记谢广金不履行请假手续擅自脱岗”的问题,鉴于调查时本人对错误行为认识到位,能够积极消除不良影响,经区纪委常委会议研究决定,对谢广金同志免于党纪处分。
针对“鱼河镇、麻黄梁镇、青云镇、安崖办事处、余兴庄办事处宣传培训没有到村”的问题,对涉及乡镇党委书记进行约谈。
    针对“麻黄梁镇5月2日才开始安排部署有关工作,贯彻落实工作相对滞后”的问题,对该镇党委书记进行约谈。
    针对“鱼河镇李家沟村王兵,双腿截肢,妻子重病,家庭人口2人,不符合脱贫标准,因政府兜底帮扶,当年被脱贫,存在‘任务脱贫’”的问题,该镇扶贫工作人员、驻村干部在核算收入时工作不够精准,对贫困人均纯收入增长记录不够细致,存在一定疏漏。经区纪委常委会议研究决定,对驻村干部胡玉娥、第一书记刘宏德和驻村工作队队长刘杨进行提醒谈话。
    区纪委监察局要求全区各级党组织和各级党员领导干部提高政治站位,切实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把脱贫攻坚作为当前最大的一项政治任务,统筹推进。要求乡镇包片领导、驻村干部、帮扶干部、村干部、扶贫工作队和第一书记要讲政治、守纪律,履好职、尽好责,真扶贫、谋实事、办好事、解难事。要求全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高举“监督执纪问责”三项利器,开展常态化明察暗访活动,对落实扶贫政策推动迟缓、措施不力以及涉及扶贫领域各类违规违纪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问责一起,既追究相关单位责任,又追究重要领导、主要领导和直接责任人责任,并一律通报曝光,释放有权必有责、有责要担当、失责必追究的强烈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