榆阳区纪委监察局通报四起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作者:来源: 发布时间:2017-06-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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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关于大河塔镇安崖办事处高沙峁村党支部书记高换平擅自变更整村推进项目的问题
    2016年5月,高沙峁村申报扶贫项目有4个,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高换平未召开有关会议,未经办事处同意,擅自将其中的2个项目进行变更。导致申报项目与实施内容不符,区扶贫办、区财政局等部门对该工程未能通过验收,扶贫项目资金未予报账,致使扶贫资金滞留,属违反工作纪律行为,区纪委给予高换平同志党内警告处分。
    2、关于麻黄梁镇瓦窑沟村村会计李建军导致人饮项目资金滞留的问题
    2016年4月5日,区扶贫办对麻黄梁镇瓦窑沟村人饮项目进行了核准,并拨付10万元专项资金。经村“两委”会研究决定该工程由村会计李建军负责实施,但李建军因井口选址确定不下、自筹资金不到位为由,导致人饮项目一直没有实施,造成扶贫资金滞留的问题。在群众中造成不良影响,属违反群众纪律行为,区纪委给予李建军同志党内警告处分。
    3、关于古塔镇古塔新村清水沟小组长张天支为他人违规申报危房补助款问题
2016年8月20日,古塔新村清水沟小组长张天支在入户调查过程中,隐瞒了张玉宝女儿有固定工作的事实,违规为张玉宝申请补助。在上报古塔镇危房补助的工作人员时,没有如实汇报张玉宝不属于申报对象的事实,造成张玉宝于2017年4月6日套取了国家补助资金6000元,属违反工作纪律的行为。古塔镇纪委给予张天支同志党内警告处分。
    4、关于小纪汗镇波罗村会计柳文忠未及时发放贫困户工资问题
小纪汗镇在2016年“精准扶贫”过程中为了帮扶波罗滩村低保户曹爱琴,镇政府通过公益性岗位将其雇佣为村上环卫工人,全年工资3132.5元,按季度由村上负责发放。2016年8月15日波罗滩村会计柳文忠给曹爱琴发放一、二季度环卫工资1000元,剩余的2132.5元本应于2017年1月底发放到位,村会计柳文忠却在2017年5月5日才发放给曹爱琴。属违反工作纪律行为,小镇汗纪委给予柳文忠同志党内警告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