榆阳区纪委监察局通报三起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作者:来源: 发布时间:2017-06-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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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关于补浪河乡魏家峁村支部委员任万祥同志在精准识别中优亲厚友问题

    2015年11月,魏家峁村召集村“三委”会研究确定支部委员任万祥负责扶贫、民政工作。任万祥在精准识别贫困户的过程中存在照顾本组村民、离退村干部王世广的问题,存在隐瞒其收入并擅自将不属于精准扶贫对象的人员王世广纳入精准扶贫户。属违反群众纪律的行为,补浪河乡纪委给予任万祥同志党内警告处分。

    2、关于青云镇刘千河办事处果园塔村会计曹元明同志造成项目资金滞留的问题

    按照果园塔村分工,村会计曹元明负责原郭沙畔村三个村民小组(马则圪愣为其中一村民小组)的村务工作。2017年1月8日榆区政扶办发(2017)1号文件下达果园塔村马则圪愣村民小组财政专项扶贫资金3万元,项目建设内容为用砖硬化长800米,宽3米的道路。办事处干部多次督促,要求尽快实施项目,曹元明以项目资金不足为理由,没有在项目实施期内实施项目,造成项目无法实施,资金滞留。青云镇刘千河办事给予曹元明同志党内警告处分。

    3、关于古塔镇余兴庄办事处王前畔村支部委员冯生山同志重复申报扶贫项目资金问题

    2015年7月25日王前畔村洪水沟小组向榆阳区扶贫办申请村级道路拓宽,新修边沟项目资金10万元;又于2015年12月7日向榆阳区扶贫办申请新修边沟项目资金10万元,两次共申请项目资金20万元。2016年4月经村委会研究决定,由洪水沟小组集体实施3.7公里的道路边沟项目,工程共花费10万元。2016年11月16日经榆阳区扶贫办验收,决定给予兑付项目资金10万元,重复申报10万元扶贫资金现在滞留。属违反工作纪律规定的行为,余兴庄办事处纪工委给予冯生山同志党内警告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