榆阳区纪委监察局通报四起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作者:来源: 发布时间:2017-06-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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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牛家梁镇牛家梁村支部书记孙平私自以集体名义为他人借用国有土地问题
    2013年1月,祥顺运输公司法人杨军飞为建设临时办公场所,与集装站协商好借用集装站土地3.5亩,但因集装站的土地为国有资产,不对个人、个人公司和企业借让。为此,杨军飞找到牛家梁村原主任孙平,希望能够以村委会名义将土地借来供其建设公司临时办公场所。2013年1月15日,孙平在没有通过任何村集体会议的情况下,在集装站与祥顺运输公司拟好的借地协议上签了字并盖了村委会印章,将3.5亩土地以村集体名义借来供杨军飞的祥顺公司建设临时办公场所。牛家梁镇纪委给予孙平同志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2、青云镇刘千河办事处副科级干部程怀祥违规申请并享受危房改造补助金问题
    2012年4月,刘千河办事处干部程怀祥因其是农业户口,就通过本人所在村刘千河办事处乐家畔村村委会提出危房改造申请,经乐家畔村两委会议通过,将程怀祥危房改造项目申请上报刘千河办事处。刘千河办事处工作人员对程怀祥住所进行初审并拍照存档后,经分管危房改造工作的领导同意后,程怀祥开始危房改造工程。2012年12月15日,由区住建局牵头组成的联合验收组验收了包括程怀祥在内的乐家畔村危房改造项目,验收合格后,区住建局于2013年7月18日兑付了乐家畔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其中兑付程怀祥危房补助款9400元。榆阳区监察局给予程怀祥行政记过处分。
    3、牛家梁镇党委副书记常锁民违规申请并享受危房改造补助金问题
    2011年7月,常锁民因其为牛家梁镇什拉滩村住户提出危房改造申请,经什拉滩村村民委员会评议通过并在全村公示上报区农发办、住建局立项实施移民搬迁,牛家梁镇政府资格审核通过后在全镇公示,将常锁民列入2011年农村危房改造计划并上报住建局。随后,常锁民与全村275户集体移民搬迁开工进行危房改造。全村移民搬迁竣工后,2011年11月20日,由区住建局牵头组成联合验收组,验收了包括常锁民在内的什拉滩村危房改造项目。2012年6月14日,区住建局将危房改造项目款打入什拉滩村各危房改造村民账户中,其中常锁民收到危房补助款9700元。榆阳区纪委给予常锁民同志党内警告处分。
    4、原上盐湾镇清泉办事处陈兴庄村党支部书记高治雄用村集体资金为本村党员代交党费问题
2013年12月16日,陈兴庄村原党支部书记高治雄向上盐湾镇政府交纳本村党员2013年1至12月份党费,共23人,每人2.4元,合计人币57.2元。事后,高治雄本应及时向本村党员收取,但他却认为涉及人数较多,金额较小,不便于收取,决定由村集体代交,并于2013年12月26日从村集体财务支出。上盐湾镇清泉纪工委给予高治雄同志党内警告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