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纪委通报3起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作者:来源: 发布时间:2019-0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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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盐湾镇陈兴庄村党支部书记高光荣、村主任陈鹏私设帐外帐问题 。2017年2月至2018年2月期间,陈兴庄村集体收入共计120768.4元,陈兴庄村委会未将此村集体收入按照村财乡管制度上缴至上盐湾镇农经站帐户管理,而是由村干部商议,私自设立“账外账”,由村主任陈鹏自行保管,将此款用于村上美丽宜居项目的账务开支。榆阳区纪委分别给予高光荣、陈鹏党内警告处分。

岔河则乡石峁村村会计苗文祥履职力致使村民养老保险未上缴问题。2015年至2018年,岔河则乡石峁村村会计苗文祥,因工作疏忽大意致使4户村民养老保险未上缴,给村民造成了一定损失,工作失职,岔河则乡纪委给予苗文祥党内警告处分。

大河塔镇大河塔村党支部书记芦付贵、村委会主任方保生坐收坐支违反村级财务管理制度问题。2012年、2017年,大河塔镇大河塔村党支部书记芦付贵、村委会主任方保生对村集体资金未按村财乡管制度管理,通过坐支方式违规处置村集体资金,违反财经纪律。榆阳区纪委分别给予芦付贵、方保生党内严重警告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