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纪委通报4起严重违纪违法问题典型案例

作者:来源: 发布时间:2020-0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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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人民法院郭家伙场法庭庭长黄利梅挪用公款问题

2016年至2019年,黄利梅在任郭家伙场法庭庭长期间,利用职务便利,以“以新还旧”方式多次挪用案款归还之前挪用的案件兑现款及用作个人消费、借款等,挪用数额较大2020年1月,黄利梅受到开除公职处分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区人民法院原法警刘凯殴打他人,骗取钱财问题

2019年4月至6月,刘凯先后两次因辱骂、殴打他人,以及教唆社会人员打击报复,致他人轻伤,被公安机关行政处罚。2017年5月以来,先后骗取刘某等3人共计人民币20万元,2019年12月,清涧县人民法院以诈骗罪判处刘凯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20201刘凯受到开除公职处分。

区环卫局清运中心原主任刘腾违规收受礼金等问题

2014年至2017年,刘腾在任区环卫局清运中心主任期间,多次因病住院,在其住院期间违规收受清运中心工作人员及聘用司机礼金共计人民币66500元;2007年入党时对党组织隐瞒其利用重户入伍并被安置工作的事实;平时工作中对待同事下属作风粗暴、专横跋扈,败坏了党的形象,在群众中造成恶劣影响还存在合同诈骗罪寻衅滋事等违法犯罪行为2019年11月,刘腾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

青云镇青云村村民李振华醉酒驾驶车辆问题

2019年12月,李振华酒后驾驶车被民警查获,经陕西省榆林市公安交通司法鉴定中心认定:李振华血液中乙醇浓度为215.59mg/100ml,公安机关以涉嫌危险驾驶罪对李振华刑事拘留。20201李振华受到开除党籍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