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纪委监委公开曝光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作者:来源: 发布时间:2021-09-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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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中秋、国庆“双节”将至,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驰而不息纠治“四风”,持续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警示教育广大党员干部廉洁过节,现将近期查处的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通报如下: 

1.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总务科科长高腾未按规定使用公车问题。 2021年元旦假日期间,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总务科科长高腾违反《榆阳区公务用车管理暂行规定》,未按规定要求报备车辆使用情况。2021年3月,高腾受到政务警告处分。 

2.区东风煤矿党支部原书记乔玉林公款旅游问题。 2018年3月19日,时任东风煤矿党支部书记乔玉林带队,一行10人赴延安市延川县梁家河学习参观。参观结束后,乔玉林等人绕道前去壶口瀑布景区、黄陵景区观光旅游,事后报销参观费用共计5754.07元。2021年6月,乔玉林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规报销的参观费用已交回东风煤矿。

3.岔河则乡石峁村原党支部书记米卫东、原村主任张堂堂、原村会计苗文祥等5人违规发放并领取补助等问题。 2010年,时任村党支部书记米占东、村主任张堂堂、村会计苗文祥,违规向岔河则乡时任驻石峁村干部李保良、曹生华以及村干部发放补助共计8300元。米卫东、张堂堂、苗文祥三人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21年7月,米卫东、张堂堂、苗文祥三人受到留党察看处分,李保良、曹生华受到诫勉谈话,违纪资金已收缴。

4.上盐湾镇寨坬村原党支部书记叶士来违规用专项资金列支招待费用问题。 2017年10月,时任寨坬村党支部书记叶士来,从上级拨付的2万元专项资金中支出招待费用10260元。2021年9月,叶士来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上述4起典型案例涉及违规使用公车、公款旅游、违规发放补助、违规列支招待费用问题,反映出“四风”问题的顽固性、复杂性、反复性特点,暴露出在全面从严治党、持续正风肃纪的高压态势下,仍有个别党员干部政治意识淡薄、纪律观念缺失,心存侥幸,不收敛、不知止,顶风违纪,其受到严肃处理完全是咎由自取。全区广大党员干部一定要汲取教训,切实增强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自觉性、坚定性,坚决守住底线,远离红线。全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保持定力、寸步不让,紧盯节日期间易发的“四风”问题,精准监督、创新监督,对市纪委监委“十个严禁”问题严查快处,及时公开通报典型案例,纠“四风”树新风,以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助力构建榆阳清正廉洁的政治生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