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教育局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作者:来源: 发布时间:2018-03-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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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区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17年4月至7月,区委第一巡察组对区教育局进行了巡察,并于8月4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教育局党委高度重视巡察整改工作,从严标准,细化措施,强化责任。教育局主要负责同志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推动整改工作见底到位、常态长效。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针对“局机关及下属单位普遍存在着重业务轻党建的现象,表现在虽然党建资料齐全,但实际工作中不能严格按照‘三会一课’制度开展工作”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认真落实党组织书记抓党建第一责任人职责,将学校单位党建纳入教育督导考核内容,与教育教学同部署、同落实、同考评,认真开展党组织书记抓党建述职评议考核工作。二是落实领导班子成员抓党建责任,扎实开展“十大专项行动”,做到党建与业务活动、思想教育、提升师德、净化行风、发挥作用紧密结合。三是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做到联系实际业务工作开好支委会、党员大会、党小组会,上好党课,“三会一课”有纪实手册、有资料台账。

二、针对“局机关及下属单位普遍存在着‘三项机制’制度虽然齐全,但在工作中只注重激励奖励制度的落实,不能认真执行能上能下制度,没有运用提醒、约谈等措施,没有落实末位告诫制度”问题的整改情况。

区教育局在广泛调研的基础上,在领导干部能上能下、提醒、约谈等方面制定并出台行之有效的具体措施,真正把“三项机制”落到实处。

三、针对“城内部分小学党组织机构不健全(十二小、十四小、十九小、二十小)”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区教育局党委优中选精配齐配强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实行党组织成员与行政领导班子成员双向进入、交叉任职,保证党组织在重大事项决策中的地位。二是采取多种形式对新建学校党组织进行帮带指导,通过开展党务专题培训、校际支援帮扶、党员教师调剂、聘请党建指导员等途径,全力提升新建学校党建工作水平。三是推行党组织书记、校长“一肩挑”,强化对党建工作的领导,配备专职副书记,具体负责抓好党建工作。

四、针对“部分单位存在着各项制度不完善,“三会一课”学习内容少,没有学习安排的问题(如第十五小学、牛家梁教育支部、招生办等)”的整改情况。

2014年,市十五小编撰了第一本制度集,2016年进行了修订,2017年10月份又出台较完善的第三本制度集。今后将认真安排,抓好“三会一课”制度落实,丰富学习内容与形式,力争补齐短板。

牛家梁教育支部按照区教育局的统一部署,党支部两次召开座谈会征集了支部所属党员群众对学校党员干部的意见和建议,进一步加强理论学习,增强理论功底,组织党员干部学习政治理论,提高自己的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树立科学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要以解决思想和工作中存在的实际问题为出发点,以改进自己的工作作风和工作方式、提高工作成效为落脚点,特别要在理论联系实际、指导实践上下真功夫,不断提高理论学习的效果,实现理论与实践相统一。全面强化制度建设,使管理更加科学。进一步加强学习内容的整理,规范档案建设。学习安排按时通知并张贴,在科学理论的指导下,通过合理的学习方式、工作理念、工作手段和工作机制的创新,最终达到工作成效的不断提高。紧紧围绕“学习教育、听取意见,查摆问题、开展批评、落实整改、建章立制”等环节深入推进,今后改进措施与努力方向上作出公开承诺,接受监督,并以实际行动履约践诺。

区招办针对制度不完善的问题,立即成立领导小组,严格按照区委、区教育局党委要求查漏补缺,整章建制,健全、完善支部各类规章制度,并装框上墙。针对“三会一课”学习内容少、没有学习安排的问题,由支部书记牵头,于九月八日之前重新构思安排好下半年支部“三会一课”活动日程表,做到活动内容、时间、负责人“三落实”。严格按照要求保证“三会一课”次数,切实保证“三会一课”的实际效果。

五、针对“部分单位存在着人员外出学习有文件但未履行审批(如:第七中学、教育督导室)”问题的整改情况。

市七中、督导室针对存在人员外出学习时,有文件、无审批的问题,将认真学习相关文件,仔细研究,严格按照相关文件规定,逐级上报并履行相关审批手续,杜绝发生类似问题。

六、针对“社会力量教学管理办存在着部分驻校不代课教师管理松懈”问题的整改情况。

区社办每学期开学初,召开全体驻校教师会议,通报上学期教师驻校履职情况,部署下学期驻校工作。要求驻校教师认真履职,同时与驻校教师签订《社管办驻校教师管理责任书》,并要求驻校教师做出承诺,要求他们严格服从校方管理,认真履行教师职责,坚决杜绝“吃空饷”现象。同时约谈派驻教师所在的民办中小学、职业学校校长和幼儿园园长,与学校(幼儿园)法人签订驻校教师管理责任书,要求他们承担驻校教师管理责任,严格驻校教师考勤,督促驻校教师按时上下班,足额安排驻校教师工作量,将不能胜任工作的驻校教师退回,社管办另行安排。今年秋季开学,区教育局下茬整改,已将35名驻校教师调回公办学校任教。社管办对驻校教师上岗情况进行不定期、不漏校、不漏人巡回督查,督查驻校教师在岗情况和履职情况。

七、针对“宣传费较大,外出学习、开会大部分乘坐飞机和外出学习未履行审批”问题的整改情况。

针对以上问题区教育局立即成立由分管财务的局领导为组长的整改领导小组,将原有的宣传费、报刊征订费进行了逐一核实,未发现虚报冒领现象,全是由于教育局这几年改革项目多,创建工作多等迫切需要而进行的宣传。针对单位人员外出学习、开会乘坐飞机和外出学习未履行审批手续的问题,我们将严格按照区委办、区政府办《关于进一步加强外出考察学习管理的紧急通知》(榆区办发〔2008〕17号)和区委办、区政府办《关于印发< 榆阳区外出考察学习申报登记制度>的通知》(榆区办发〔2001〕2号)规定执行并履行审批手续。

八、针对“近年来,中小学生实现了划片、就近上学,但存在着幼儿到公立学校上学困难”问题的整改情况。

榆林城区公民办幼儿园现有在园幼儿36545人,目前城区已开办公办园12所,根据设计规模可接收幼儿4140人,故无法满足所有幼儿在公办园就读。此外,学前教育不属于义务教育,国家主导思路是建立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公办民办并举的办园体制,鼓励社会力量以多种形式开办幼儿园,通过减免保教费,发放困难生活补助等方式,扶持和资助民办幼儿园,引导其提供普惠性服务,鼓励适龄幼儿到就近的民办幼儿园就读。

九、针对“教师职称指标存在着城乡比例失调”问题的整改情况。

各县区职称评审政策每年由市上发文统一制定,目前,我区存在的问题是:城区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的压力非常大(符合条件的对象多,空岗少、指标少),农村学校相应宽松一些(符合条件的对象少),城区中、高级职称教师人数较多,农村教师初级职称占绝大多数。今后,建议城区学校符合职称晋升条件的教师到农村支教,凡有支教经历的教师优先晋升职称,想方设法稳定农村教师队伍,能较长时限内扎根农村任教,并在农村晋升中、高级职称。在农村学校职称指标空余又没有符合评审对象的条件下,城区学校教师可通过支教方式到农村评审职称,支教时间应不低于三年,通过这种方式逐步缩小城乡教师职称指标比例失调的问题。

下一步,区教育局将增强“四个意识”,坚决贯彻区委决策部署,认真落实“两个责任”,持续巩固和深化巡察整改成果。针对今后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研究,寻求有效解决方法,为榆阳教育事业发展提供坚强保障。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3525077;通讯地址:榆林大道166号榆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大楼;邮编:719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