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农业局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作者:来源: 发布时间:2018-07-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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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区委统一部署,2017年8月29日至10月30日,区委第一巡察组对区农业局进行了巡察,同年12月25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指出了区农业局存在的主要问题,提出了有指导性的整改意见建议。会后,区农业局党组高度重视,迅速行动,认真制定整改方案,扎实推进整改工作。截至目前,较好地完成了整改工作。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整改情况通报如下:

一、整改工作开展情况

一是夯实责任,强化担当。巡察组反馈意见后,局党组高度重视,立即召开会议研究,成立巡察整改领导小组,党组书记任组长,建立起党组书记负总责、分管领导分工负责、局属单位具体落实的责任体系。随后,局属各单位也分别成立了本单位整改领导小组。几个月来,党组通过召开整改工作动员会、推进会,层层传导压力,推动了整改工作有序开展。

二是落实任务,扎实整改。局党组把整改工作作为当前工作的重中之重,迅速研究制定了整改工作方案,明确了整改工作的指导思想、目标任务,列出了问题清单、任务清单,提出了整改措施、整改时限,实现了每一个整改项目都有领导具体负责、单位具体落实,形成了任务到人、落实到人、工作到人的整改局面,推动整改工作取得了实效。

三是建章立制,长效管理。坚持整改与管理同步,把集中整改与日常管理结合起来,使工作要求更高,工作规范更严,做到抓在平时、管在平时、强化在平时。坚持整改与制度并重,把整改工作与建章立制结合起来,先后起草制定各类文件制度8项,进一步补齐了制度的短板,形成了以制度管人管事的良好机制,推动了整改工作常态化。

二、整改工作具体措施

(一)关于党管意识形态工作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成立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党组书记任组长,负总责亲自抓,每季度研究部署一次意识形态工作,围绕当前热点难点,及时研判分析,有力推动意识形态工作落地生根,形成了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二是明确工作举措。将意识形态工作列入党建重要内容和年度工作计划,制定榆阳区农业局党管意识形态工作四项制度,明确落实意识形态工作的具体措施与任务,每半年听取下属各单位一次汇报,组织开展一次检查。三是加强学习引导。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中心组学习和支部学习的重要内容,通过集中学习、“三会一课”等方式,先后学习了党的十九大理论知识、新党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等内容,进一步坚定了党员领导干部的理想信念。

(二)关于党费收缴不规范,未按月收党费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规范党费收缴程序。组织各单位党务工作者认真学习了区委组织部《关于进一步做好党费收缴使用管理工作的通知》(榆区组发〔2016〕81号)文件,督促各单位严格按照党费收缴管理规定,建立起专人负责、台账管理、定期检查的工作机制,严格执行按月份、按标准、按季度收缴党费,并每季度在支部党员大会上公布一次党费收缴情况。二是加大检查力度。结合年终考核工作,对各单位党费收缴情况进行了检查,对区园艺场和巴拉素区域站进行了重点检查。经检查,区园艺场和巴拉素区域站党费实现了按月收缴,建立了详细台账,完成了整改任务,其余单位党费收缴规范。今后将每半年检查一次各单位党费收缴情况。

(三)关于领导干部讲党课没有得到真正落实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严格落实领导干部讲党课。结合党员活动日、党员大会、集中学习等,每月安排一名领导班子成员讲党课,并指定专人负责党课讲稿归档、宣传等工作,做到全程纪实。2018年1-3月份,组织3名班子成员讲了党课。二是建立党课反馈机制。为督促党员干部认真记录党课笔记,每季度末评比一次党员干部笔记情况,把结果作为评选优秀党员的重要标准。三是探索党课新形式。运用“榆阳农业企业微信”、“榆阳区农业局支部微信群”等方式,将党课讲稿共享在群内,方便了党员干部阅览,促进了党员领导干部线上线下积极互动。

(四)关于部分下属单位党支部组织生活开展不规范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加强工作指导。建立健全党建联系点制度,制定了《榆阳区农业局领导班子成员党建联系点制度》,6名局领导班子成员按照职责分工,分别联系2-3个点,经常性深入联系点指导工作、上党课、开展谈心活动、调查研究等,协调解决各支部实际问题,推动各支部规范开展党建工作。二是加大检查力度。结合年终考核工作,对各支部党建工作进行了检查,重点检查了各区域站组织生活开展情况,指出来各支部存在的问题不足,进一步提高了各支部党建规范化、科学化水平。今后,将按季度开展党建督查,检查各支部党建制度落实情况,督促各支部严格按照规定动作扎实开展各项组织生活,规范填写会议记录。

(五)关于“三项机制”没有落实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组织全体领导干部认真学习了区上出台的“三项机制”实施办法和实施细则,重新修订了榆阳区农业局“三项机制”实施方案,把容错纠错、能上能下与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产业扶贫等重点工作相结合。同时,加强“三项机制”运用,对获得区级扶贫先进工作者的2名工作人员直接评为年度考核优秀等次,对脱贫攻坚工作中成效不明显的扶贫队员及时更换1人次,巴拉素区域站因违规给单位职工发放福利被区纪委查处,在2017年度区属独立事业单位考核中,直接把该单位确定为较差等次,其领导班子考核为一般等次。

(六)关于“三个五”工作法没有真正落实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强化责任担当。召开党组扩大会议,组织全体领导干部认真学习了《榆阳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推行“三个五”工作法实施意见》以及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评分标准,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五项责任,认真梳理责任清单,制定主体责任分解图,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职责。二是加强检查指导。结合年终考核工作,成立考核组对下属各单位落实“三个五”工作法进行了全面检查,各单位均做到了制度健全、责任明确、清单明晰,推动了“三个五”工作法落地生根。

(七)关于部分下属单位因公租用车辆不够规范问题的整改情况

下属单位租用车辆不够规范涉及青云区域站、岔河则区域站、孟家湾区域站、镇川区域站、大河塔区域站、鱼河峁区域站、巴拉素区域站7个单位,办公地点均在乡镇,未配备公车。《榆阳区公务租车管理办法》出台后,立即组织各区域站认真学习领会,督促7个单位严格执行《管理办法》规定租用车辆。同时,鉴于7个单位工作经费不足,报经区上主要领导同意后,正与区财政局对接,按照每个单位7万元标准,申请追加公务租车费用,解决公务租车费用不足问题,进一步规范了各区域站车辆租用。

(八)关于外出学习考察只有文件,未履行审批问题的整改情况

组织下属单位党政负责人、办公室、财务室相关人员,认真学习区委办、区政府办《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领导干部外出考察学习管理的通知》(榆区办发〔2012〕17号)文件精神和有关财务规定,严格执行外出考察学习培训程序,规定凡是外出考察学习培训,必须先由局办公室集中收阅,报经主要领导同意后,再由外出单位按照程序上报区级分管领导审核,最后报区纪委审批。对外出考察学习无审批手续的一律不报销差旅费用,并在全系统通报批评。巡察组反馈意见后,农业系统外出考察学习全部履行了审批手续,并由局办公室统一备案留存。

(九)关于榆阳审报〔2017〕132号审计报告中指出往来长期挂账的问题没有得到整改问题的整改情况

由于涉及问题均为历史遗留,现正积极对接区财政局国资所,予以协调解决。

下一步,区农业局将以更深的认识、更高的标准、更严的要求、更大的力度,继续抓好抓实抓紧各项整改工作,对已经完成的整改任务,组织开展“回头看”,坚决防止问题反弹;对正在整改任务,按照既定目标和措施,不松劲、不减压,直至见到成效;对需要长期坚持的任务,紧盯不放,打好持久战,切实把巡察整改工作作为推动农业发展、促进乡村振兴的强大动力。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0912-3525169,通讯地址:榆林大道166号榆阳区人民政府603室,邮编:719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