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住建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作者:来源: 发布时间:2019-07-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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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6月15日至8月1日,区委第三巡察组对区住建局党组进行了巡察,2019年1月7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提高认识、直面问题,将整改工作做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来抓

巡察组反馈意见中指出的问题,客观中肯、切中要害,提出的要求具有很强的针对性、指导性。区住建局党组对此高度重视、态度鲜明,完全赞同和诚恳接受区委第三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并坚持以上率下、全员参与,切实保障了巡察整改工作取得实效。

(一)提高思想认识,确保整改工作顺利推进

本次对巡察反馈意见客观真实,实事求是的反映了区住建局存在的问题,区住建局党组高度重视。立即组织系统各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以及局机关全体干部召开专题会议。对整改工作进行细致安排,将巡察中的相关问题及时进行分工,责任到人,制定整改期限,确保整改工作扎实推进。

  • 成立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确保工作落到实处

根据工作需要,局党组成立了由局党组书记、局长担任组长的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巡察反馈意见,按照工作实际,制定了详细的整改方案,并要求局属各单位根据职责任务,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将党政主要负责人摆进去,形成上下联动、齐心协力、各司其职、层层抓落实的新格局。

(三)及时查漏补缺,强化整改力度

为使整改工作不走形式,不走过场,使巡察中发现的问题得到有效整改,确保问题不反弹,整治领导小组不定时对整改方案中确定的责任人员进行检查督促,对存在的困难进行解决。确保每一项巡察反馈意见落到实处,全面提升住建领域的服务管理工作。

二、严格落实、抓小抓细,将整改工作做为推进全系统各项工作的根本来抓

(一)党的领导方面

1、关于党组的领导地位体现不够问题。

表现在:2016年党组集体研究‘三重一大’事项存在以局务会代替的现象;“四个意识”不强,树立不牢固。通过谈话了解,多数党员干部不能完整说出“四个意识”的内容,对于其基本内涵和重要意义的理解更是不尽如人意;“民主集中制”落实不到位。年终考核领导班子中的优秀人选由主要领导确定,未按相关推优程序进行。

整改情况:一是“三重一大”事项方面,对标反馈问题,进行了彻底整改,对2019年重点镇建设项目、城区巷道改造、美丽乡村创建、污水处理厂建设等方面的重大投资项目,一律在党组会议上讨论研究决定,并形成了长效机制。杜绝了“三重一大”事项在局务会议上研究的现象发生,并将局党组会与局务会会议分开记录;二是增强“四个意识”方面,组织党员干部于每周一进行学习、反馈工作进度,指定专人认真组织学习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刻理解“四个意识”的基本内涵及其重大意义。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和看齐意识,坚定不移地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党中央集中领导。并结合具体工作实践,要求党员干部坚定信念,站稳立场、服从大局,服务大局、维护核心,集中统一、精准对标,同心看齐,切实做到政令畅通、令行禁止。三是进一步完善民主集中制,在考核领导班子优秀人选时,实行先由干部民主测评、民主推荐,再由局党组会议讨论研究决定。目前,干部职工满意度达到100%。

2、关于“存在重业务轻党建”问题。

表现在:下属单位部分行政负责人认为党建工作是支部书记的职责,与自己无关,对于本单位党建工作如何开展不关心不过问,对于党的一些基本制度知之甚少。

整改情况:区住建局党组立即进行梳理,从三个方面着手。一是转变认识。认真做好对下属单位的主管督促职责,转变下属单位部分行政负责人认为抓党建是务“虚”的错误理解,树立“抓好党建是本职、不抓党建是失职、抓不好党建不称职”的意识,充分认识党建工作和行政业务工作是服务与被服务关系,党建工作必须为中心工作和单位业务工作服务,抓党建才能促业务工作。二是建立健全党建工作考核激励机制。将下属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的考核列入单位领导班子和成员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作为其工作实绩评定、奖励惩处、选拨任用的重要依据,进一步引导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重视抓党建工作。三是加强经验交流。通过组织系统召开党建经验交流会、建立党建示范点等方式,加强系统党建信息沟通和经验交流,以先进带后进,以点带面推动系统各单位党建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整体水平的提高。同时,责任领导及责任人员及时了解各单位的落实情况,并提出整改意见。局属各单位都能认真对照整改,党政主要负责人能将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衔接起来,形成党建领航,以党建促业务,以业务促党建的良好局面。设立党员示范岗,将党建工作纳入全局工作的核心。

3、关于“对意识形态工作不够重视”问题。

表现在:2016年以来,党组会议未研究过意识形态工作,也未建立领导班子意识形态工作分工负责制,谈话了解多数领导干部对意识形态的概念模糊。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学习,提高认识。组织局党组成员及局属各事企业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认真学习中央、省市区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有关会议精神、相关文件和讲话精神,不断使领导干部对抓意识形态高度重视,进一步增强对意识形态工作使命感和责任感。加强领导,夯实责任。落实党组书记、局长是意识形态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副局长是意识形态工作的具体责任人,把意识形态工作纳入系统各单位党建工作责任制,纳入系统各单位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年度目标责任考核管理,与经济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与局属各单位签订意识形态工作任务书,形成层层抓意识形态工作新局面。三是出台《榆阳区住建系统意识形态检查考核办法》,重点检查考核下属单位意识形态机制建设、阵地管理、分析研判、重大问题处置等引导工作。四是加大对意识形态工作的监督检查力度,对落实意识形态工作不力,造成全系统影响的,严肃追究问责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的直接责任。局机关及各下属企事业单位对意识形态工作重视程度不断加强,使住建系统全体干部职工思想认识得到极大改观,促进全局工作稳步向好发展。

4、关于“中省市区重大决策部署执行不到位”问题。

表现在:榆阳区政府在2016年9月出台了《榆阳区租赁型保障房租售并举实施方案》,但巡察发现截止2018年7月底,并未按照方案出售过租赁型保障房;未严格执行《陕西省建筑业劳保费用行业统筹管理实施细则》,在收取过程存在打欠条,不足额收取现象;未严格执行《关于规范全区乡镇机关灶管理的实施办法》(榆区纪发[2018]11号)。该办法出台以来,住建局工作人员因公在各乡镇政府廉政灶就餐,未出具过接待公函,也从未缴纳过伙食费。

整改情况:关于出售租赁型保障房问题。一是充分利用宣传专栏、互联网平台等加大对租赁型保障房销售的宣传力度,做到家喻户晓,妇孺皆知。二是积极与金融部门座谈协商,给予租赁户低息贷款,以扩大低收入租赁户对租赁型保障房购买的能力。截至目前,此项工作正稳步推进,群众知晓率和参与率得到明显改观。目前,严格按照《榆阳区租赁型保障房租售并举实施方案》,认真做好此项工作,不断提升群众的幸福感。关于建筑业劳保费用行业统筹管理问题。我们采取以下工作思路:一是劳保费用的收缴标准,严格按照《陕西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费率》标准执行。二是收缴劳保费用时,应当向建设单位开具省财政厅监制的《陕西省建筑行业劳保费用统一收款票据》,作为缴费和结算的唯一凭证。三是劳保费用收缴实行财政专户、单独核算、专款专用,足额应收尽收,坚决杜绝打欠条、不足额收取的现象。四是如有打欠条、不足额收取劳保费用的,依据相关规定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关于在乡镇机关灶就餐问题。一是组织干部认真学习《关于规范全区乡镇机关灶管理的实施办法》,坚决反对特权思想,特权现象,严格执行公务接待和乡镇机关灶管理的有关规定。二是机关干部下乡在乡镇就餐,严格执行早餐5元/人、中餐10元/人、晚餐10元/人的标准缴纳伙食费,并持有接待公函。三是严格伙食补助报销制度。机关干部开展公务活动在乡镇就餐后,凭乡镇机关收费票据回局财务室报销差旅费并领取伙食补助。无乡镇机关灶收费票据,一律不予报销伙食补助。四是对干部无故不提供接待公函且未按时补回、不交纳伙食费等行为,严肃问责,并在全系统进行通报。

5关于“工作中存在虚伪应付的现象问题。

表现在:住建局党组、党总支、机关支部会议记录不规范,三个会议的内容均体现在一个会议记录本上;住建局近几年内无纸质版发文登记薄,相关文件难以直观查阅。

整改情况:针对以上问题,我们积极选优配强政秘干部,并加强对政秘干部的学习培训,要求政秘干部严格按照文秘规范要求,分开记好党组、党总支、机关支部等会议记录,坚决杜绝党组、党总支、机关支部都在一个会议记录本上记录的现象。按照文秘规范要求,每发一个文件都要认真详细地登记在发文登记薄上,并还要留有电子信息文档,以便快速查阅文件。目前,相关问题得到整改,政秘干部能够严格按照文秘规范要求,做好各项工作,并极大地提高了住建系统的工作效率。

(二)党的建设方面

6关于“三会一课制度没有落到实处”问题

表现在:“三会一课”基本概念不清。个别领导干部不能准确说出“三会一课”的基本内容;“三会一课”内容简单空泛。各党支部基本上都是以念文件、传达上级精神为主要内容,与实际工作结合不紧密。

整改情况:关于“三会一课”认识问题。采取了以下三个方面的措施:一是提高认识。加强对党员领导干部党性教育,进一步提升党员领导干部政治理论水平和党性观念,定期召开支部党员大会、党支部委员会议、党小组会议,按时上好党课,使“三会一课”制度取得更大成效。二是强化考核。党员领导干部要率先垂范,自觉服从党组织的安排,带头参加双重组织生活,带头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并将党员领导干部参加“三会一课”的情况纳入年度考核。三是注重创新。增强“三会一课”的生命力,不仅在理念上要创新,更重要的是在内容上和方法上进行创新,提高了党员特别是领导干部对参与“三会一课”活动的积极性、主动性。绝大多数党员,特别是领导干部对“三会一课”的基本内涵和操作流程做到了一口清;关于“三会一课”内容简单空泛的问题主要从以下三个方面进行整改:一是与时俱进创新观念。坚持把落实“三会一课”作为住建系统党建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作为增强党支部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的一个重要载体,作为保持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先进性、纯洁性的一个有力抓手,不断提高党员干部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提高的能力。二是丰富载体创新方法。创新工作方法,打破“三会一课”的固有模式,从“单一化”转向“多元化”把“三会一课”与业务工作有机结合起来,搭建形式多样的平台,在推进业务工作中开展“三会一课”。三是紧贴实际创新内容。根据党在各个时期、不同阶段的重点任务和要求,以及本系统职能职责,确定“三会一课”的内容,增强针对性和实效性。把“三会一课”与知识竞赛、演讲比赛和趣味活动等结合起来,增强吸引力。四是健全机制务求实效。健全督导机制,住建局党组要加强对下属单位党支部开展“三会一课”工作的指导,定期或不定期地进行督促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健全考核评价机制,坚持过程性考核与效果性考核相结合,与系统党建工作年度目标绩效管理考核相结合,加强对党支部“三会一课”质量和效果的考核评价;将落实“三会一课”情况作为党支部书记履行基层党建责任述职的重要内容。健全激励约束机制,对“三会一课”制度落实好、作用发挥好的党支部,采取适当的方式,进行表彰奖励;对制度落实不到位、工作开展不好的党支部,查明原因,提出整改措施,限期整改。我们将三会一课的落实,作为党建工作的重要抓手,将党建工作纳入年度目标责任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从严从细落实三会一课制度。目前,区住建局党建工作取得较大成绩。其中我系统城建监察大队被区直工委评为“五星级党支部”。

7关于“组织生活不严格”问题

1)表现在:区住建局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开的不规范。参会人员范围为机关支部全体党员,领导班子成员无个人发言提纲,只自我批评,不批评他人,没有达到“红脸”、“出汗”的效果。

整改情况: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是领导班子成员之间召开的民主生活会,参会人员不得为机关支部全体党员。一是完善学习教育机制。组织党员领导干部认真学习《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和省委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制度的指导意见》等制度规定,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制度,提高民主生活会质量。二是规范工作机制。进一步严肃和规范民主生活会的会前、会中、会后三个阶段各环节工作。认真准备发言提纲,深挖思想根源,扎实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领导干部切实把自己摆进去、把思想认识摆进去、把工作责任摆进去,达到触及灵魂、红脸出汗的效果。三是将民主生活会情况纳入领导班子及成员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考核内容。特别是上次民主生活会上,领导干部都能结合工作实际,客观地进行批评与自我批评,达到了红脸出汗的预期效果,为下一步更好开展工作奠定了基础。

2)表现在:多数党支部组织生活会开的不规范,缺少相关材料、无整改台账,机关支部未按要求开展过组织生活会。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学习,打牢思想基础。结合局属各单位党支部自身工作实际,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党的政治建设,坚决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打牢开好组织生活会思想基础。二是开展谈心谈话,广泛征求意见。党支部班子成员之间、班子成员与党员之间、党员与党员之间开展谈心谈话,沟通思想、交换意见,同时征求群众特别是服务对象的意见和建议,使征求到的意见和建议更加广泛、深入。三是严格要求,查摆突出问题。着重从发挥政治引领作用、贯彻上级党组织工作部署、联系服务群众、担当作为、真抓实干、遵规守纪、改进工作作风等方面查摆存在的问题。四是严肃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紧密联系思想、工作和生活实际,找准找实自身在“四风”问题上的具体表现,深刻剖析存在问题的实质、根源和危害,明确努力方向和改进措施。相互批评力求谈深谈开谈透,敢于揭短亮丑,达到红脸出汗的效果。五是坚持问题导向,抓好整改落实。党支部班子和个人要对照查摆的问题和党员群从提出的意见,制定整改措施、整改台账和整改时限。同时在组织生活会会后及时将会议方案、通知、个人发言提纲、整改台账等整理归档。

3)表现在:个别党支部党组织生活全程纪实不实,内容大多数为后补,质监站党支部党的组织生活全程纪实填写不规范。

整改情况:下属单位党支部特别是区质监站党支部进一步规范“三会一课”制度,加强对记录员的培训指导,党组织每次召开的各类会议,记录员都按规范要求在《党的组织生活全程纪实手册》上认真详实地记录,确保准确无误。

4)表现在:各党支部未执行谈心谈话制度。

整改情况:局属各单位党支部建立健全谈心谈话制度,并认真贯彻执行。党支部班子成员之间、班子成员和党员之间、党员与党员之间每年至少开展2次谈心谈话活动,并将谈心谈话材料整理归档。根据整改情况来看,区住建局已认真整改落实了上述问题。并及时规定局机关以及各下属单位严格按照党组织生活制度,积极创先争优,形成良好的工作形态。

8、关于各党支部党员承诺讲形式无行动问题

表现在:党员的承诺大都虚而不实,或未联系实际,或目标大而空。部分下属事业单位存在党员承诺书内容雷同现象,个别单位无党员承诺书。

整改情况:落实每个党员人人都要有承诺书,并结合党员自身实际业务特点进行承诺,不得虚而不实、目标大而空。同时要以实际行动,履行好承诺事项。同时党支部半年、年终对党员履行承诺事项对标进行考核,并作为民主评议党员的一项重要考核指标。对党员没有承诺书或考核不合格者,取消年度评优树模资格,同时扣除一定比例的绩效工资。

9、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未全面开展”问题

表现在:局机关部分党员干部无学习笔记,个别单位几名干部学习十九大精神的心得体会内容雷同。

整改情况:组织系统各单位特别是局机关,以及存在此项问题的局属事业单位全体党员干部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作出学习安排计划,坚持集中学习与个人自学相结合,使党员干部全面领会和掌握其精神实质,入脑入心,并自觉在思想上和行动上始终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对干部学习笔记和心得体会不定时地进行检查和评比,并作为干部评优树模、评时考核的一项重要依据。对个别干部不记笔记、抄袭他人现象的,在全体党员干部会上作出深刻的检查。

10、关于“个别党支部党费收缴不规范”问题

表现在:个别下属单位2016年15名党员的全年党费在工资中代扣,共计9293元,违反了《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

整改情况:严格按照《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执行,每个党员每月按标准交纳党费,建立健全每月党费收缴花名表和收缴台账,并及时将党费全额上交区直机关工委。坚决杜绝党费在工资中代扣的做法。

(三)全面从严治党方面

11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不够到位”问题

1)表现在:落实主体责任工作不实。住建局党组对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认识不足,重视不够,对党风廉政工作反复研究不够,部署较少,不能完全做到统筹安排。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领导,夯实责任。局党组高度重视,认真研究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各项任务,把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与全系统的业务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同考核,与局属各单位签订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任务书,齐抓共管,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的新格局。二是研究制定局党组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细化分解党组书记是第一责任人责任,班子成员“一岗双责”的具体内容,健全责任落实推进保障机制,实现落实责任具体化。三是加大对落实主体责任情况的监督检查力度,对落实责任不力造成恶劣影响的,严肃追究问责,倒逼责任落实,层层传导压力,推动党组主体责任、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以及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责任的落实。

2)表现在:监督责任落实不严,不能及时发现纠正一些问题。

整改情况:局党组协助局属各单位党支部建立健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健全责任分解、检查监督、倒查追责机制,确保全面从严治党各项部署落实到位;对局属各单位党支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决策部署、执行纪律、干部作风建设进行监督检查;严肃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干部“吃空响”等问题案件。对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缺失导致违纪行为发生的,一律严肃追究责任。

3)表现在:“三个五”工作法实施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成立以局党组书记任组长的全面从严治党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住建系统各单位全面从严治党的组织领导。同时制定《榆阳区住建系统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任务书》、《责任分解表》、《责任清单》。二是认真搞好年度局党组书记既要向区委、区纪委述职述廉,又要向全体干部职工和服务对象述职述廉。逐级分解任务,压实责任,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局面。其他领导班子成员、局下属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既要向局里和所在单位述职述廉,又要向单位全体干部职工和服务对象述职述廉。三是局党组将“两个责任”落实情况纳入系统重点工作督查范围,定期不定期地督查指导,及时发现纠正存在的问题。四是在“两个责任”落实中,对局属各单位管党治党主体责任缺失、监督责任缺位的,都严肃追究责任。局属各单位坚持把责任倒查作为落实“两个责任”的重要手段,加大对责任落实不到位、发生腐败案件的单位和个人的惩处力度。

12关于“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够彻底,存在私车公用和无依据给司机发放补助等问题。

整改情况:组织党员干部认真学习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特别是党组班子成员要以身作则、以上率下,一级带一级,一级抓一级,层层落实责任,层层传导压力,打好作风建设的“持久战”和“攻坚战”。到乡镇下乡要统一雇用由区财政局指定的出租公司的车辆和司机,每次雇车都要有合同和正规票据。今后对出现私车公用和无依据给司机发放车辆补助,要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1. 关于“财务管理不够规范”问题

1表现在:住建局2017年两次租车外出考察未经纪委审批,也无相关文件。

整改情况:对村镇建设、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等重点工作确需外出考察学习的,应提前制定书面考察学习方案,填写《榆阳区干部外出考察学习登记表》。须征得区政府分管副区长、区长签字同意后,再经区纪委审查同意,并在区委办公室和区政府办公室备案。今后对没有正式文件私自外出、未经有关领导批准擅自外出的视为违规行为,一经发现,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2表现在:个别单位部分财务支出未付明细。

整改情况:组织相关人员加强对《会计法》和《财务管理暂行办法》的学习,严格执行财经工作纪律,督促该单位尽快完善财务支出明细,做到账与明细、账与账相符。

3表现在:住建局在签订合同时,部分合同信息不完善。

整改情况:组织干部认真学习《合同法》,深刻理解和掌握其精神实质和重要意义,严格按照《合同法》签订相关合同,合同内容必须祥实、完整,尽快对部分合同信息进行弥补完善,做到准确无误。

4表现在:2018年3月区个别下属单位违反《关于区级预算单位实行公务卡结算后加强现金使用管理的通知》的规定要求,报销未使用公务卡结算出差费用。

整改情况:加强对下属单位财务管理的监管,今后购置办公用品、出差等全部用公务卡进行结算,无公务卡结算一律不得报销相关费用。

三、立足长远、务求长效,用巡察整改中好的工作经验固化整改成果

(一)坚持党建领航,各项工作协调发展。始终将党的建设贯穿到工作的方方面面,以党建促业务,以业务促党建。严格落实党的组织生活制度,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形成各项工作稳步推进,协调发展的良好形态。

  • 落实主体责任,各项工作统筹推进。按照行业特点,细化职责分工,坚决杜绝推诿扯皮现象。形成层层有落实,事事有人管,人人有任务,全面营造团结、互助、协调推进的良好工作格局。
  • 遵守各项制度,各项工作合规守距。组织全体干部职工认真学习各项规章制度,并根据岗位职责特点,进行有针对性的培训。严格落实各项规章制度,及时补充完善相关细则,确保各项工作有理、有力、有据,经得起任何考验,不断提升党风、政风、行风建设,全力创建文明机关、文明行业。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3525099,通讯地址:榆阳区政府4楼410,邮编:719000,电子邮箱:2453577316@qq.com。

 

 

榆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

20193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