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镇川镇委员会关于扶贫领域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作者:来源: 发布时间:2020-07-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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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5月16日至7月19日,区委第一巡察组对镇川镇党委进行了专项巡察,2019年10月16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党委履行巡察整改工作主体责任情况

接到整改反馈意见后,我镇党委高度重视,及时召开专题会议,对照反馈问题,认真梳理,制定整改方案,经过近两个月的努力,整改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成立领导小组,明确责任分工。

接到整改反馈意见后,我镇随即成立了巡察反馈问题整改领导小组,组长由党委书记担任,副组长由镇长,纪检书记,分管扶贫副职担任,其他副科及以上领导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纪检书记担任,办公室人员和3名扶贫干部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镇党委及其班子成员坚持以上率下,19个行政村也成立了以村党支部书记为组长的巡察反馈问题整改领导小组,将整改责任落实到村到人,集中整改,及时销号。

(二)召开专题会议,安排部署整改工作。

10月17日召开了问题整改党委专题会议,根据反馈问题清单,经班子成员一致讨论同意后,形成了整改方案,逐条逐项制定了整改措施,落实了整改事项的牵头整改责任领导和具体责任人,明确整改时限,按时完成。同时,召开镇村两级干部会议,就整改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对具体任务进行细化,要求镇村两级对反馈问题进行全面整改。

(三)坚持问题导向,抓好整改落实。

对巡察反馈的问题,坚持问题导向,建立三清单一台账,实行挂牌督办、跟踪问效,及时销号,确保整改到位。整改期间,镇党委书记、镇长深入村组进行督查指导,对工作敷衍了事、推进不力、没有按计划完成的,由镇党委约谈相关负责人;对弄虚作假、违规违纪的,由镇纪委约谈相关责任人。截止目前,问题整改工作已完成15项。

二、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

(一)贯彻落实中省市区脱贫攻坚重大决策部署方面

1、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重要论述和中省市区脱贫攻坚重要会议、文件精神不够深入。镇党委领导班子成员2016年至2018年对习总书记关于脱贫攻坚重要论述和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学习不深入,2019年虽然进行了专题学习,但对习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的重要论述掌握甚少,理解不深不透。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长期坚持落实年初制定的党委理论中心组年度学习计划和干部学习计划抓好落实2019年度党委领导班子关于脱贫攻坚的专题学习,每月至少安排2次脱贫攻坚集中学习,由党委领导班子成员轮流领学习总书记关于脱贫攻坚重要论述和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截止目前,共集中专题学习16次;二是镇党委领导班子成员通过集中学和自学相结合,牢固掌握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重要论述,每月开展至少2次脱贫攻坚考试,检验学习成果,有效提升党委各个成员对习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的重要论述的知晓率和理解程度截止目前,共组织党委领导班子成员集体考试10次,有效提升了党委班子成员对习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的重要论述的知晓率和理解度。三是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镇党委每月组织召开1次专题会议研究讨论脱贫攻坚工作开展情况,巩固学习成效将每次的专题学习转化为更好的指导脱贫攻坚实际的工作中。截止目前,2019年度共累计召开研究脱贫攻坚专题会议12次,及时传达学习中省市区关于脱贫攻坚文件精神和会议精神,并将精神贯彻落实到实际工作中,更好的推动了脱贫攻坚各项工作有序开展。

2、镇党委履行脱贫攻坚主体责任不实。一是镇党委在脱贫攻坚工作中压力传导不到位,致使扶贫干部责任性不强,驻村干部和帮扶责任人未做到有效衔接。二是镇党委未将2018年脱贫攻坚工作纳入年度目标责任考核,下达2019年脱贫攻坚工作任务时,未明确每个村的年度脱贫任务。三是脱贫攻坚工作人员力量未按照1名分管领导3名业务干部配备,2019年镇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因人事变动,分工组划未及时更新。四是镇党委发文照抄照搬现象严重。镇党委2018年脱贫计划和三年规划照抄区级《2018年脱贫攻坚实施方案》,计划中出现“完成计划退出44个贫困村水质监测工作”等内容。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镇党委有效利用镇纪委约谈机制传导压力,加强实效督查,在整改中总结,在整改中前进。整改以来,镇纪委给予了3名村级干部提醒谈话,给予了1名村干部党内警告处分,给予了6名镇级干部提醒谈话,进一步夯实了镇村干部的帮扶责任,为全面提升脱贫攻坚工作奠定坚实基础。二是对于镇党委未将2018年脱贫攻坚工作纳入年度目标责任考核的问题,剖析原因并举一反三,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镇党委更加重视2019年度脱贫攻坚目标责任考核指标占比,从以往的10%占比提升到了40%,并安排脱贫攻坚办公室给各村及时补充下达年度脱贫攻坚任务清单,明确部分行政村当年脱贫任务2019年全镇脱贫任务是13户39人。截止目前,全镇全面完成了本年度13户39人的脱贫任务。三是针对扶贫分管领导和业务干部配备不到位问题,立行立改,选派1名得力干部充实脱贫攻坚办公室队伍,得到1名分管领导3名业务干部的配备根据实际及时调整更新了年度脱贫攻坚领导小组组化,进一步明确责任分工。四是规范党委政府发文程序。吸取发文不严谨教训,10月17日,镇党委书记组织全体副职领导召开整改专题会议,明确要求今后发文必须由分管领导和党委主要领导分别审签后方可发文,严把发文质量关,杜绝再次出现类似现象,切实提高行文质量。

3、镇纪委履行脱贫攻坚监督责任不严。镇纪委在助力脱贫攻坚工作中,未充分运用“四种形态”开展监督执纪问责。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由镇党委组织镇纪检成员于10月18日召开纪委监督执纪调度会议,夯实镇纪委书记执纪监督的第一责任,立行立改,认真执行市区监督管理办法,并严格执行脱贫攻坚督查方案,按季度进行督查反馈问题,责令各村进行整改对于发现扶贫领域的相关问题整改不到位的,由党委集体约谈相关责任人。截止目前,各村认真整改,均已完成问题整改。二是为了提升执纪监督成效,镇纪委督促全镇19个行政村设立举报信箱,全面并长期畅通群众举报渠道,全面提升镇纪委监督执纪问责能力。

整改相关扶贫监督检查发现问题

部分村未召开专题会议传达中省市区会议精神;某村无中央巡视陕西反馈问题相关资料;“四支队伍”普遍对问题整改工作的知晓率低。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由镇脱贫攻坚办公室负责指导督促部分村第一时间分别召开了专题会议,对中省市区会议精神进行了补充传达学习,由党支部领学相关内容,以上率下,提升党支部班子的政治思想觉悟按照年初制定的脱贫攻坚学习计划同步传达学习习总书记关于脱贫攻坚重要论述以及中省市区会议精神,并做好会议记录,以下载学习强国手机APP,传阅学习资料,召开会议集中学等方式强化学习氛围,提升村干部的政策知晓率,更好的做好贯彻执行;二是督促某村新调整的驻村干部及时整理完善关于中央专项巡视反馈问题的三清单一台账,并找好佐证资料;三是“四支队伍”普遍对问题整改工作的知晓率低的问题,由镇党委组织召开3次“四支队伍”集中培训会进行培训今年五次问题整改的情况,并以2次电话抽查和1次书面考试提升“四支队伍”对问题整改知晓率,检验脱贫攻坚政策掌握的程度,今后将长期坚持这样的方式全面提升镇村干部队伍的政策知晓率。

)层层加码、虚假脱贫等不严不实的问题

1、帮扶责任落实不到位。一是部分村贫困户存在帮扶责任人未按要求入户走访,如朱寨村贫困户帮扶责任人入户走访时间截止2018年7月2日,红云村贫困户帮扶责任人入户走访时间截止2018年12月。二是制订帮扶计划、措施、方案不实。如南洼村贫困户2018--2019年度帮扶计划和措施、2017--2019年度脱贫提升巩固方案内容雷同;2017年1月秦芦新村贫困户与村委会签订村级护林员合同,期限为两年,经与村干部了解,两年来并未给该贫困户支付护林员工资。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按照《榆林市榆阳区脱贫攻坚责任制实施细则》和全市《关于深入开展问题整改全面提高脱贫质量的意见》文件精神,以镇党委经常性督查为抓手,镇主要领导亲自审核全镇159户建档立卡贫困户纪实簿信息并签字,进一步夯实帮扶责任人月走访责任,全面纪实签字。责令某贫困户帮扶责任人立行立改,将已走访过的纪实体现在纪实簿上并签字,并附未同步更新纪实簿信息的情况说明。抓住干部例会契机,镇脱贫攻坚办公室主任明确“新旧帮扶责任人必须交接”的责任二是督促某贫困户帮扶责任人修正2019年脱贫巩固提升方案,针对户情实情制定巩固提升方案,杜绝复制粘贴操作三是责令某贫困户的帮扶责任人、驻村干部和村干部查明了当时未兑付该贫困户护林员工资真正原因并作出书面情况说明,并撤销了无效护林员合同,向该贫困户作出了合理解释,避免引发矛盾和误解。三是镇纪委就上述问题,对3名相关责任人进行了提醒谈话,引以为戒进一步夯实帮扶责任,确保整改到位。

2、实施产业扶贫效果不明显、脱贫质量不高。一是实施到户产业扶贫效果不明显。部分村部分贫困户每年实施到户产业项目,但产业收入增加不明显,如贫困户2016年至2019年每年实施养牛项目,累计扶持资金6万元(包括小额贷款4.5万元)养牛7头(包括帮扶责任人扶持1头),截止目前牛存栏1头,牛产业收入仅有4000元。二是个别贫困户脱贫质量不高,如贫困户主要依靠亲友馈赠脱贫,每年馈赠金额9800元。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由镇脱贫攻坚办公室督促部分村驻村干部核实产业效益以及收入情况并加大监管力度,委派技术推广站技术人员以及产业指导员,畜牧技术人员等加强产业技术指导培训,截止目前,累计培训3次,实地指导20人次以上。督促某村第一书记及时核实某贫困户家庭收入核算情况,调查取证该贫困户本人虚报收入数据导致核算不准确经查实后及时更正收入数据,并找好佐证资料。近几年,该贫困户以养牛为辅,长期倒卖牲口赢利为主,产业成效明显,2019年10月份,该户1户5人顺利脱贫二是由镇脱贫攻坚办公室业务干部督促某贫困户的帮扶责任人进行核实整改,按照收入核算的规则,再次核算该户收入,由于错将工资收入算成了馈赠收入,及时进行了修改,并非脱贫质量不高三是其他村引以为戒,自查自纠,进行了相应的整改。通过此条问题整改,全面提升了帮扶工作质量,确保账账相符,账实相符。

3、金融扶贫管理不规范。一是互助资金放款审核把关不严,存在代签字问题。如村借款户部分群众互助资金借款合同中的借款用途与联保协议、借据的借款用途不符,存在代签字现象;部分未经协会研究减免会费。二是镇政府制订的小额贷款相关方案、管理办法不切合实际。如2018年镇政府制订的小额贷款实施方案、风险补偿管理办法、风险防控方案中出现“贷款金额不超10万元、期限不超5年、邮政储蓄银行、市扶贫办、镇财政局”等内容。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由镇脱贫攻坚办公室督促某村互助资金协会新调整的负责人规范互助资金借款程序,对每户借款户的审批手续进行自查自纠,查漏补缺,确保做到贷款用途与实际相符,相关资料之间的数据和逻辑关系相符,杜绝代签字现象。针对部分借款户互助资金借款合同中的借款用途与联保协议、借据的借款用途不符,存在代签字现象问题,责令借款人立即整改,修正错误填写以及本人签字。二是由挂片领导组织某村三委成员于10月中旬召开整改专题会议,明确问题整改措施和整改责任人,督促业务干部补充完善并找出相关减免6人会费的会议记录和作证资料,便于查阅;三是由镇脱贫攻坚办公室负责整改镇级层面的小额贷款方案不切合实际的问题,由分管领导把关,修正完善切合本镇的小额贷款方案,今后坚决杜绝出现照抄照搬现象。通过以上问题的整改,让大家从思想上提高了认识,从行动上更加专注举一反三,提升了整改实效。

4、脱贫软件资料不实。一是脱贫攻坚村、户档案资料不实,如“道德大讲堂”实施方案照抄村;贫困户2016年8月10日收到2017年产业入股分红1200元;贫困户三次实施到户产业项目,均无相关佐证资料、收入证明。二是脱贫攻坚会议记录时间逻辑关系混乱,如部分无脱贫攻坚会议记录。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由镇脱贫攻坚办公室责令村支部第一时间修正完善了切合本村实际的道德大讲堂实施方案;责令某帮扶责任人及时修正了帮扶纪实簿档案资料错误之处;责令某帮扶干部及时完善补充帮扶的贫困户三次到户产业相关佐证资料。二是由挂片领导督促部分规范会议记录时间,整理规范了原来混乱的会议记录,对于今后记录的会议记录明确要求杜绝出现活页现象,按照时间逻辑顺序整理存档;责令个别村支部书记会议记录丢失作出书面说明情况,同时,镇纪委对其进行了提醒谈话,以此告诫,杜绝今后出现同样的问题。

5、村集体经济组织制度不健全,缺乏管理。一是股份经济合作社财务管理混乱,如个别村2019年1月区产改办拨入产改奖补资金34万元,无任何审批报账手续支出30.1万元;个别村2019年2月区林业局转入退耕还林补助资金44.01万元,支出43.9万元全部为白条。二是村集体产业缺乏后续管理,如个别村1800亩山地苹果项目,后期养护管理不能适时跟进。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借助区产改办股份合作社财务管理年度培训计划,9月下旬对全镇19个股份经济合作社会计进行了集中式的专业培训,提升了会计规范记账业务水平,进一步规范了部分村股份经济合作社财务管理;二是坚持问题导向,由个别村挂片领导和驻村干部督促该村股份合作社立行立改,补充完善支出资金的审批签字手续,并将相关票据整理存档,便于审计检查;10月17日,由挂片领导组织某村“三委”干部召开了问题整改专题会议,会上,大家深刻剖析白条支出的问题,并一一罗列了退耕还林43.9万元的支出项目,并进行张榜公示。同时,会上,某村支部书记、监委会主任、会计分别向参会人员作了表态发言,明确今后规范所有报账,严格按照财务制度进行报账,警示今后报账中杜绝白条入账;对于个别1800亩山地苹果缺乏后期养护和跟进的问题,由镇党委督促村党支部负责人及时组织村“两委”召开了问题整改专题会议针对后期养护和跟进不到位问题,村级会议确定成立了管护领导小组,在没有找到合适的管护公司之前,暂时由村委会负责管护,具体包括除草、浇水、修剪等。通过整改,1800亩山地苹果的后期监管机制逐渐完善确保了此项产业能给村集体带来更好的经济效益,充分发挥减贫带贫作用。

6、公益性岗位人员管理不规范。一是公益性岗位人员聘用合同签订不规范,未明确工作地点、时限,未按要求实行一年一签。二是对公益性岗位人员考核、管理不规范,无考核记录、台账。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由镇脱贫攻坚办公室明确指定专人负责和各村对接,根据签订合同要求重新修订公益岗位人员聘用合同,明确工作地点、时限,并进行一年一签。二是对于公益岗位人员考核,镇脱贫攻坚办公室召开整改会议,夯实考核责任,明确了考核管理办法,建立建全了每月考勤台账,年度考勤台账以及兑付工资流水台账等,严把考勤关,严把用人关,确保政府开发公益岗位真正起到减贫带贫作用。

7、项目库建设审核把关不严。一是镇村两级项目库中存在负面清单项目,如个别村2018年项目库中出现绿化、老年幸福院、文化广场等项目。二是个别村项目库绩效目标、带贫减贫机制不明确,项目库公示时间不足10天。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由镇脱贫攻坚办公室对接个别村支部书记和第一书记,对2018年项目库内容进行核实修正,对于项目库中出现绿化、老年幸福院、文化广场负面清单,核实其资金来源属于部门资金不属于扶贫专项资金,补充了情况说明备查二是个别村“四支队伍”主要负责人该村的项目库所有项目进行筛查,完善和明确绩效目标和带贫减贫机制;三是对于项目库公示不足10天的问题,该村召开整改专题会议,由镇扶贫分管领导传达学习项目库申报程序,要求今后在申报项目库时候必须规范程序,公示必须满10天后无异议方可上报镇脱贫攻坚办公室备案。

8、爱心超市管理混乱。个别村爱心超市物品入库与出库、库存数量不符,积分兑换不规范,积分兑换无兑换人签字。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由镇脱贫攻坚办公室责令贫困村爱心超市负责人立行立改,重新核对入库数量和出库数量以及库存数量,做到账账相符,账实相符;二是积分兑换属于一个激励鼓励机制,在兑换当中没有留痕,且兑换过的人都能证明事实,督促积分兑换群众补充完善签字,同时要求群众今后在兑换积分时候必须签字,爱心超市负责人要严把签字关,全面提升了爱心超市管理水平。

(四)村党组织发挥扶贫战斗堡垒作用不力问题

1、村级开展遍访工作不扎实。部分村未建立边缘户走访台账。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坚持问题导向,由镇脱贫攻坚办公室负责,亲自指导相关行政村驻村干部完善遍访边缘户台账以及佐证资料,建立建全边缘户走访台账,做到全面纪实;二是同时督查指导相关行政村进一步完善了书记遍访台账,做到举一反三的整改问题,提升脱贫攻坚工作质量。

2、村级制订脱贫攻坚工作计划不切合实际。部分村2019年脱贫攻坚工作方案操作性不强;部分村村未制订2019年脱贫攻坚工作方案。、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坚持问题导向,查漏补缺通过镇脱贫攻坚办公室对接相关党支部书记进行业务指导二是督促部分村按照年度脱贫计划修改了有操作性,切实可行的2019年度脱贫攻坚工作方案;督促部分村完善年度脱贫攻坚工作方案。三是举一反三,明确今后在制定年度脱贫攻坚计划或方案时候,必须从实际出发,量身定做,寻求精准,支部书记必须严把质量关

3、村第一书记、驻村工作队员对扶贫项目工程的实施参与度不够。

整改落实情况由镇党委组织第一书记、驻村工作队员召开整改专题会议,对第一书记和驻村工作队员进行谈话,思想交流,传导压力,进一步夯实了某村第一书记、驻村工作队员责任,明确今后某村实施的所有扶贫项目工程,第一书记、驻村工作队员必须全程参与,积极推进,在审核和报账环节严把程序和质量关。

下一步打算

经过为期二个月的集中整改,虽然取得了较为明显的整改成效,但对照区委巡组提出的整改要求,我们依然需要进一步增强整改认识,进一步夯实整改责任,进一步加大整改力度,切实运用和巩固好区委巡视巡察成果,发扬“久久为功,攻坚克难”精神,以整改为契机推动全镇工作再上新台阶。

(一)坚持“党要管党”,切实履行“两个责任”。按照“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要求,严格落实镇党委主体责任,认真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切实做到领导认识到位、监督权力到位、教育管理到位、干部把关到位、执行纪律到位、监督问责到位,确实把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贯穿于巡察整改始终。提高政治站位从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和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高度认识区委第一巡察组专项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坚持问题导向,对标整改,确保此次整改工作取得实效。

(二)巩固整改成效,持续抓好问题整改全镇以此次巡察整改为契机,建章立制,长期坚持将问题整改与贯彻落实中、省、市、区各项方针政策相结合,提高思想认识,进一步强化整改措施,健全制度,确保及时将每个存在的问题消除在萌芽状态,促进全镇各项事业持续健康发展。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912-3461442;通讯地址:榆阳区镇川镇人民政府(镇川镇南大街8号);邮    编:719000;

 

中共榆阳区镇川镇委员会

20191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