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作者:来源: 发布时间:2020-05-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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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绝对的权力必然会导致绝对的腐败。”而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权力只有在阳光下运行,才能从根本上、制度上防止腐败产生。一个政府要让人民满意,必须做到务实、清廉、公正,公开权力运行流程,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必须建立健全权力的监督制度和责任机制。需要充分发挥人大、政协、纪检等职能机关的监督作用,也需要注意进一步发挥社会公众的作用,更多地让人民群众对权力的具体运行情况不断发表意见,及时进行监督;在加强各种监督的同时,也要逐渐建立和完善相关的责任追究机制,真正实现权责统一、相互制约,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从而逐渐建立健全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更为科学、合理的权力结构和运行机制。

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必须使权力运行内容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的前提是摆正政府与人民的位置,人民是国家的“主人”,而政府只是人民的“管家”,“管家”做了什么事,用了多少钱,做事的结果如何,为人民带来怎样的利益,这些必须要向国家的“主人”汇报。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的关键在于权力行使的规范和透明,而规范和透明的实现方式就是通过党务公开栏、微信公众号、官网网站、电子屏幕、报纸、新闻发布会等形式,让老百姓享有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政府与市民的关系越密切,市民对政府越满意,才能营造一个和谐、幸福的社会氛围。

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必须增强党员干部的“阳光意识”,自觉接受权力运行中的监督和制约。只要领导干部权力行使到哪里,监督和制约就跟进到哪里,才能使党员干部在用权上如履薄冰不随意,在用钱上如临深渊不违纪,在用人上如入考场不作弊,在用法上如遇红灯不越线,促进和保证权力在阳光下健康、科学地运行。

中共十九大报告提出,要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让人民监督权力,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才能从源头上斩断贪腐之手,才会有高效服务政府,才能根治官僚主义等机关弊病。这样,权力的纯洁性、服务性才能得到保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理念才能得到实现。(鼓楼办 段皓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