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盐湾镇委员会关于扶贫领域专项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作者:来源: 发布时间:2019-07-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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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6月中旬至7月底,区委第四巡察组对上盐湾镇党委进行了扶贫领域专项巡察,12月20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履行巡察整改工作主体责任情况

镇党委把区委巡察组扶贫领域专项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工作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主动认领问题,强化责任担当,及时召开专题会议,在第一时间对巡察整改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成立了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党委书记担任,成员由全体副科级以上领导组成。研究制定了整改方案,形成了整改责任清单,明确每项反馈问题整改的责任领导、牵头单位、落实单位及完成时限,要求责任领导、责任人员严格按照要求、时限逐项进行整改。并要求镇纪委对各村整改情况进行督查,对不按要求整改、整改不彻底、不到位、不细致的村,根据《中共榆林市榆阳区委巡视巡察整改工作责任追究办法(试行)》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确保高质量完成整改任务。

二、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

()扶贫工作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方面

1、对整改工作不重视,分管领导、驻村干部及四支队伍对产业扶贫工作底子不清,整改工作上报数据、工作随意性大,与实际不符。就整改台账看,整改工作不扎实,问题未得到有效整改。                                                                                                                                                                                                                                                      

整改情况:①根据人事变动,镇上及时调整了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切实加强了对村级问题整改工作的指导和督查。各村都能根据中、省、市、区、镇反馈问题全面排查认领所有问题,对存在的问题制定了具有针对性和操作性的整改措施,全面落实了整改责任主体。②组织村四支队伍就扶贫业务知识进行了全面培训辅导,各种产业扶贫数据做到了准确无误高度统一,已组织村四支队伍中有书写能力人员就脱贫攻坚政策知识及产业扶贫方面进行了考试,成绩全部及格。③严格实行每周一安排、汇报、通报例会制度,村第一书记汇报上周问题整改工作开展情况,镇分管领导对各村问题整改工作进行点评通报,并提出解决问题整改工作中存在问题的解决办法,全镇问题整改工作得到了有效提升,存在问题已全部整改落实。

2、对整改工作认识不到位,整改不彻底,整改流于形式。上级反馈问题该认领的不认领,镇、村存在问题自查不实,村上整改材料有雷同现象,有的村缺问题责任清单,整改情况报告不详细,整改工作佐证资料不完整,有的村仅为几张照片,且前后重复,个别村无佐证材料。

整改情况:①在全镇范围内组织开展了问题整改工作“回头看”,各村对反馈的问题都进行了全面认领,针对没有整改到位的问题已在规定期限内整改到位,各村都重新完善了问题责任清单和整改报告,统一了整改时限。②所有村对整改佐证资料逐项进行了对照审核收集,认真梳理,查漏补缺,并及时进行整理归档,打印了统一的标签。镇上对各村问题整改工作进行了专项督导。

)扶贫资金使用管理方面

1、扶贫项目计划下达不规范。按照《榆阳区财政扶贫资金项目管理办法》,扶贫项目实行计划管理,区乡村自上而下下达项目计划,乡镇在接到区级项目计划(榆区政扶办发〔2018〕53号)文件后,需召开专题会议部署下达项目计划到所属各村,但巡察发现,上盐湾镇仅将区级计划文件复印到村,既没有挂文号转发,又没有提出切合实际的工作要求,甚至有的村复印其他乡镇贫困村项目计划进行上报。

整改情况:镇政府将2018年所有区级扶贫项目计划文件已转发到涉及村组,同时组织召开专题会议进行了传达安排。2019年,我镇严格按照《榆阳区财政扶贫资金项目管理办法》要求,在第一时间召开会议安排部署,并结合我镇实际情况形成镇级项目计划文件,下达到各相关项目村。

2、扶贫项目村对项目的组织实施、监督管理责任落实不到位。

整改情况:组织召开了村四支队伍培训会议,严格按照《榆阳区财政扶贫资金项目管理办法》要求,对扶贫项目库的建设、项目申报、实施及验收等环节进行了再培训再安排,明确了各村项目实施前一定要召开村民代表会议,研究成立项目实施小组及监督小组,明确项目必须要由村集体组织实施,要充分商议材料购买、投工投劳、用工及租赁机械等事宜,公示无异议后方可实施。

3、村“两委”对发展集体产业项目不重视,上级党委及相关部门对产改后的村集体产业发展模式和经营管理缺乏引导和及时有效的指导。

整改情况:我镇已与区农业、扶贫、畜牧等部门进行了对接,提前对全镇产业发展进行了谋划,确定了2019年村集体产业项目发展计划,重点在持家峁、刘山、井道峁、向阳山、郭兴庄、王寨、埝则湾、上盐湾、旋水湾、芦家沟、尹家庄11个村发展种植山地苹果产业,在石窑、党街则、碎金驿、新庄则、埝则湾、旋水湾、尹家庄、林家沟、寇寨则、井道峁、郭家沟、王寨12个村发展肉牛养殖产业,在芦家沟、马家梁、念则湾、陈崖窑、设家沟、刘山、郭兴庄7个村发展林下养鸡产业,在寨坬、芦家沟、石窑坪、新庄则4个村发展生猪养殖产业,在石窑、尹家庄、埝则湾、井道峁4个村发展种植中药材产业,在郭兴庄、向阳山2个村发展养羊产业,在陈兴庄村发展大棚蔬菜和葡萄种植产业,在井道峁村发展养殖野兔和种植花椒产业,在持家峁村发展肉驴养殖产业,在姬家坡村发展光伏发电产业,在全镇26个贫困村实施46项村集体产业,确保所有贫困村村村都有集体产业,个别村最多实施5项村集体产业,为脱贫退出打下结实基础。

4、村集体养殖场管理不规范,区畜牧部门、乡镇对项目管理指导不够。

整改情况:已邀请畜牧专业技术人员对全镇村集体养殖场进行了一次全面培训和技术指导,镇畜牧站工作人员定期到各个养殖场进行督促指导,每个养殖场都有动物防疫手续,建立规范了养殖档案,建立了账务财务。

5、扶贫基础设施项目建设管理不规范。

整改情况:组织村四支队伍就《榆阳区财政扶贫资金项目管理办法》内容进行了再部署再培训,明确了财政扶贫资金项目必须由村集体组织实施,严禁将项目转包,村现有技术水平无法实施需第三方提供技术的除外,要严格执行项目实施前、中、后公示制度,保障群众的决策权、知情权、监督权和管理权。

6、扶贫资金支出率不达标。全省上半年考核,上盐湾镇共收到扶贫资金782万元,支出363万元,支出率46%,未达到区上要求的“6月份财政扶贫资金支出率50%”的要求,截止7月27日巡察组查看账务发现,全镇财政扶贫资金支出无进展,仍为46%。

整改情况:镇政府组织了财政扶贫项目资金未兑付的村四支队伍进行了座谈,就资金未兑付问题进行了深入交流剖析,同时镇上成立了扶贫项目专项督查组,督促各村扶贫项目实施报账进度,为提高效率,采取了边开票、边验收、边履行报账资料办法加快了资金兑付,截至2019年1月15日,全镇财政扶贫资金兑付率为98.5%。

(三)干部队伍作风建设方面

驻村扶贫工作仍然有工作队员驻不下、不驻村的问题。个别村驻村工作队员有脱岗现象。

整改情况:结合干部作风整顿活动,由纪检书记牵头成立了督查小组,对全镇贫困村扶贫驻村工作队在岗情况进行了明查暗访,再未发现有脱岗现象。

  • 贯彻落实冯新柱“以案促改”工作情况。

按照《区委关于以冯新柱案为鉴开展专题警示教育的通知》要求,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撰写心得体会,但截止7月24日,清泉便民服务中心副科以上领导干部均未完成。

整改情况:镇党委组织副科级以上领导对冯新柱案以案促改相关文件进行了再学习、再安排,原清泉便民服务中心副科级领导已交回心得体会,经镇党委办公室审核,无照抄、复印、网络下载和不写心得体会的现象。

建立长效机制,巩固提升巡察整改工作成效。

1、镇党委要定期召开脱贫攻坚专题会议,学习传达中省市区脱贫攻坚最新会议精神和工作要求,深入分析全镇脱贫攻坚工作存在实际问题,制定有效整改措施,研究申报各村财政扶贫资金项目,安排实施近期下达各村扶贫资金项目计划。

2、日常工作实行周安排周汇报周通报制度。在每周一固定召开扶贫工作例会,安排一周扶贫工作重点,汇报上周各项扶贫工作完成情况,通报当前工作进展情况,解决当前工作存在实际问题,全面促进扶贫各项工作健康有序进行。

3、对驻村工作队日常工作考核实行积分管理制。为每位第一书记、工作队员建立日常考核积分管理台账,每人基础分值为100分,根据日常工作表现积扣分值,个人年底积分为2019年度脱贫攻坚考核日常工作得分依据,从而有力充分发挥调动驻村工作队工作的积极性。

4、对村“四支队伍”培训实行常态化。每月至少对包村干部、第一书记、工作队员进行一次业务知识培训,每半年组织一次脱贫攻坚政策知识考试,对于不及格的要进行补考,保证每位扶贫干部都能将政策业务熟记于心。

5、结合本镇实际,制定了行之有效的财政扶贫资金项目管理和报账制度,切实规范村级扶贫项目实施管理,要让包片领导、驻村干部、驻村工作队全程参与项目管理,确保扶贫项目实施全过程透明、公开。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912-3480001,

通讯地址:榆阳区上盐湾镇人民政府,邮编:719007,电子邮箱:454699026@qq.com

 

 

中共榆阳区上盐湾镇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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