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榆林市人民政府关于改革完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体制的实施意见》(榆政发〔2013〕81号)和榆林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印发< 榆阳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体制改革方案>的通知》(榆编发〔2013〕118号)精神,经区政府研究同意,现就改革完善我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体制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食品药品安全事关民生问题。改革完善现行食品药品监管体制,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重大决策,也是人民群众的迫切要求。全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体制改革要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保障人民群众食品药品安全为目标,按照精简统一效能原则,结合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以转变政府职能为核心,以整合监管职能和机构为重点,理顺部门职责关系,优化监管资源配置,强化落实监管责任,充实加强基层监管力量,着力构建一体化、广覆盖、专业化、高效率的食品药品监管体系和社会共治格局,全面提升食品药品安全水平。
二、主要任务
(一)整合食品监管职能。将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的职能,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榆阳分局、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榆阳分局承担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能划入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将区商务局承担的畜禽定点屠宰监管职能划入区畜牧兽医局,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能划入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加挂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牌子,为区政府工作部门,对全区食品药品实施集中统一监管,同时承担区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的具体工作。改革后,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领导班子由区委管理,主要负责人的任免须事先征求上级业务主管部门意见,业务上接受上级主管部门指导。
(二)整合机构,调整人员编制。按照“编随事走、人随编走”的原则,切实整合机构和人员编制,确保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有效履行职责。
1、撤销原单独设置的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将其连人带编划入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下属事业单位食品稽查大队。
2、区商务局承担的畜禽定点屠宰监管职能划入区畜牧兽医局后,将区商务局下属事业单位区商务综合执法大队承担畜禽定点屠宰监管职责的事业编制共10名连人带编(农业系统原调入人员)调入区畜牧兽医局下属事业单位区动物卫生监督所。
3、将区食品药品稽查大队分设为区食品稽查大队和区药品稽查大队两个机构,均为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下属事业单位,正科级建制,经费形式为财政全额预算。
4、市公安局榆阳分局食品药品侦查大队主要负责全区食品药品违法犯罪活动的侦查工作。
(三)健全基层管理体系。按照关口前移、重心下移的原则和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要求,充实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