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五届区委第四轮常规巡察暨营商环境领域专项巡察动员部署会召开

作者:来源: 发布时间:2023-09-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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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17日,我区召开十五届区委第四轮常规巡察暨营商环境领域专项巡察动员部署会。

区委常委、区纪委书记、区监委主任、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常务副组长苏强主持会议并讲话,区委常委、组织部部长、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牛昊宣布巡察组组长副组长授权任职和任务分工的决定,区纪委常委、区监委委员、区委巡察办主任、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张鹏飞宣读《十五届区委第四轮常规巡察工作方案》《十五届区委营商环境领域专项巡察工作方案》。


会议指出

巡察工作是严肃的政治监督,各巡察组要精准把握政治巡察定位,坚持以党章党规党纪为尺子,紧盯被巡察党组织职能职责,紧盯“一把手”和领导班子成员,紧盯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深入查找政治偏差,督促全区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知责履责尽责,以担当作为的实际行动坚定捍卫“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各协作单位和被巡察党组织要站在讲政治的高度,积极配合工作,主动接受巡察,确保本轮巡察高质量开展。

会议强调

要以“四个聚焦”为重点,强化对被巡察党组织的政治研判,提高发现问题的质量。要把维护人民群众利益作为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推动办好法治政府和法治社会建设、群众矛盾调解、化解信访积案、退役军人就业安置、基层社会治理等民生实事。要聚焦营商环境突破年各项重点任务,深入查找营商环境发展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以强有力的政治监督推动优化营商环境的各项举措落实落细。对村(社区)巡察要进一步延伸监督探头,推动解决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

会议要求

各巡察组要始终牢记打铁必须自身硬的道理,严守纪律规矩,保守工作秘密,强化监督约束,绝不允许耍威风、搞特权,更不允许借巡察之机谋取私利。各被巡察党组织要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杜绝违规接待、迎来送往。要坚持“同题共答”,确保高质量高标准完成好本轮巡察工作任务,为我区转型升级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按照区委统一安排,十五届区委第四轮巡察派出3个常规巡察组对区司法局、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区信访局和上盐湾镇、红石桥乡、新明楼街道及其所辖村(社区)开展常规巡察;派出1个专项巡察组,对34个营商环境突破年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开展营商环境领域专项巡察。时间从9月中旬开始,为期2个月。

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全体成员,十五届区委第四轮各常规巡察组、营商环境领域专项巡察组组长、副组长、全体干部,十五届区委第四轮常规巡察暨营商环境领域专项巡察各被巡察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区委巡察机构全体干部参加会议。区纪委监委、区委组织部、区委政法委有关负责同志列席会议。

(姬文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