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3月28日 新华网发展论坛 2018年3月28日 人民网强国论坛
2018年3月23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监察委员会在北京正式揭牌,这在党和国家机构建设史和纪检监察史上都具有里程碑式的意义。人民见证了这一刻,历史记住了这一天。
至此,国家、省、市、县四级监察委员会全部组建产生,监察体制改革由试点迈入全面深化新阶段。
国家监察委员会是反腐败工作机构。国家监察体制改革,根本目的是为加强党对反腐败工作的统一领导,建立集中统一、权威高效的国家监察体系,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监察全覆盖,促使国家公职人员依法履职、秉公用权。
权力是腐败滋生的土壤。权力越集中,运行越隐蔽,腐败就越容易滋生。只有健全监督体系,完善监督制度,让权力公开透明运行,才能从根本上遏制腐败,最终夺取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
制约和监督权力是反腐倡廉的核心。整合反腐败资源,解决监察范围过窄、反腐败力量分散、纪法衔接不畅等问题,对制约和监督权力至关重要。纪委监委合署办公后,监督执纪问责和监督调查处置融合贯通,纪检和监察“双管齐下”,有效增强监督合力,为反腐倡廉奠定坚实基础。
国家监察本质上属于党和国家的自我监督,是对公权力最直接最有效的监督,监察全覆盖和监督的严肃性实效性,直接关乎党的执政能力和治国理政科学化水平。这项探索性的改革,是组织的创新,是制度的创新,体现了依规治党和依法治国、党内监督和国家监察的有机统一。
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具体体现,是提升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举措,是推进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的坚强保障。
有理由相信,监委出击,中国会越来越好!(作者:区纪委监 高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