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好信访举报工作 促进党风廉政建设

作者:来源: 发布时间:2015-1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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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访举报工作是纪检监察机关联系群众的桥梁和纽带,是反腐倡廉建设的基础性工作。新形势下,纪检监察信访工作已逐步趋向于一个多元化角色,为适应新形势的变化,我们应该积极调整思路,树立“三种意识”、 培养“三种能力”,建立“四项举措”、在促进党风廉政建设、促进社会安定和谐方面发挥更加突出的作用。

      一、树立“三种意识”,升华思想境界

   (一)树立“大局”意识。要全面把握反腐倡廉斗争的部署和要求,在思想上、工作上保持高度统一,认真履行职责,扎扎实实地做好信访举报工作,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二)树立“为民”意识。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是信访举报工作的立足点。在接待和处理群众反映问题时应做到有礼有节、耐心细致,对群众的合理合法诉求应正确认识认真对待,牢固树立群众观念、公仆意识。多角度、全方位的看待分析问题,尽心尽力地解决和处理好群众反映的问题。

    (三)树立“责任”意识。纪检监察信访室是直接与群众取得联系的窗口,是了解掌握群众思想动态的前哨,也是我们获取案件线索的主渠道之一,这就要求我们在面对举报人时要有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认真倾听群众呼声,实实在在地为群众解决问题。同时,要加大责任追究力度,对由于工作失职,引发群众越级上访,造成较大影响的,要按照有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二、创新“四项举措”,加强信访工作

(一)树立超前意识,做好预防工作一是做好预测预控,掌握出现问题的规律,深入基层,定期排查,开展超前工作。二是抓住一案,举一反三,通过查办信访件发现带倾向性、苗头性的问题及时处理,避免矛盾激化,避免群众群体和越级上访。三是定期或不定期研究信访工作,把握群众思想脉博和信访总体的态势,坚持防范于前、查办于后、教育为主、惩处为辅的原则,抓好纪检监察信访工作。

(二)加强信息分析,当好领导参谋加强群众来信来访分析,分析反映的内容涉及的问题的严重性,分析群众情绪的激烈程度,预见群众的再次上访、群体上访、越级上访、冲撞主要领导的可能性等,及时给领导提出处理意见、处理方法和处理速度等的建议,做到初查出击快、协调处理快、调查回复快、上报结果快。

(三)结合具体的信访问题,创新工作方法。在工作中要善于抓住主要矛盾、问题的症结,在建立好工作台账制度,完善查询、督办、回报的链接关系的同时,对集休上访案件,采取上下结合,横向联合,协同作战的办法集中快速解决;对有越级上访可能的,及时派遣调查组,争取把矛盾消除在萌芽状态;对上级转办的快速上报领导,及时研究解决办法;对来电来信及时电话了解情况,一是直接要求相关部门单位回复处理意见,一是根据了解情况及时派出调查组;结合反映的问题,有预见性地建议有关部门单位进行全面调查处理。

(四)坚持回信回访,维护稳定大局。 树立“稳定压倒一切,责任重于泰山”的思想观念,做好群众回信回访工作,稳定写信上访人员的思想情绪,避兔过激行为,从而减少重信重访和越级上访问题发生。

一是建立制度,定期回访。纪检监察部门在信访处理过程中,要坚持“分级负责,责任到人”,对受处分党员干部要定期上门回访、“一帮三带”,将回访教育工作切实落到实处。二是分类管理,灵活处置。首先,对于署名举报的信件或群众来访,必须及时通知本人,告知调查进度和查实情况以及处理意见,防止出现重复访。其次,对于署名的批评信件和建议要求,必须保持信访渠道畅通,主动接受群众监督。第三,对于群众反映党员领导干部的问题,要通过民主生活会的形式,促使当事人进行自我解剖,认真检查,公开作出说明,以利于领导干部放下思想包袱,轻装上阵,努力工作。三是抓住热点,直查快办。对于群众来信来访中线索比较清楚、情况比较紧急、需要尽快解决的热点和难点问题,要采取直查快办的形式,做到快速出击,制止苗头,打破常规,急事急办,不断提高信访办结率。

      三、培养“三种能力”,树立干部新面貌

   (一)培养掌握信访信息的能力。要强化信息意识、掌握信息方法,在信访信息的加工上,要秉承真实、准确“四字方针”,对收集的每一件信访信息,都要认真进行分析,做到“四个不放过”,即:苗头性隐患不放过、紧急事件不放过、热点难点不放过、重大案件线索不放过。把事后查处变为事前监督,更好地把握信访工作的主动权。

(二)培养组织协调能力。密切联系区委、人大、政协、公安、检察院、法院的信访部门,及时按管理范围清理移送有关信访举报,形成信访互通情况的大格局,增强整体合力。

    (三)培养应变处置能力。信访举报问题涉及面广、程度不一、缓急不一,这就要求我们要有一定的政策理论水平和灵活的应变能力,对突发性事件,要及时向领导和上级机关报告,要坚持“可散不可聚,可顺不可激,可解不可结”的原则,通过耐心细致的说服教育,积极稳妥地进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