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补浪河乡蒿老兔村党员高怀玉违规推毁林地问题
2017年10月,高怀玉在未经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审批的情况下,擅自在榆阳区补浪河乡蒿老兔村二组毁林推地,经榆阳区林业调查规划设计院鉴定,高怀玉毁林面积为54.28亩,属林业用地。区纪委给予高怀玉开除党籍处分。
二、小壕兔乡小壕兔村党员孟振斌违规推毁林地问题
2015年7月20日,孟振斌在小壕兔乡小壕兔村三组本人管理的林地内,未经林业主管部门审批,擅自改变林地用途,雇用装载机推毁林地275平方米建房,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的有关规定。区纪委给予孟振斌同志党内警告处分。
三、上盐湾镇陈兴庄村党支部委员寇丙兰工作失职问题
2016年8月,上盐湾镇陈兴庄村委会在未取得用地审批手续的情况下,非法占用村委会门前集体土地3.65亩,实施硬化工程,形成了未批先建违法占地的事实。寇丙兰同志身为陈兴庄村支部委员,分管陈兴庄村土地工作,对陈兴庄村委会违法占地实施硬化工程的行为监管不力,工作失职。区纪委给予寇丙兰同志党内警告处分。
四、牛家梁镇什拉滩村支部委员候月生工作失职问题
2012年8月,常怀忠等8人未经批准,占用牛家梁镇什拉滩村集体土地2924平米修建住宅,2013年6月,榆林常家梁胜利煤矿有限公司未取得土地预审和建设用地审批手续的情况下,占用煤矿用股权置换牛家梁镇什拉滩村的集体土地4.2亩(建筑占地400平米)修建煤炭销售部。榆林市国土资源局对上述两宗违法用地行为分别给予了14620元和3.36万元的行政处罚。候月生负责什拉滩村的土地建设工作监管不力,工作失职。区纪委给予候月生同志党内警告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