榆阳区纪委通报五起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作者:来源: 发布时间:2017-1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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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麻黄梁镇十八墩村支部委员薛润润工作失职问题

2013年6月,麻黄梁镇十八墩村六墩小组魏伟伟等84户村民,在未取得土地用地审批手续的情况下,擅自占用本村林地动工修建新农村附属设施,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有关规定。薛润润同志身为麻黄梁镇十八墩村支委委员,分管十八墩村土地工作,对本村六墩小组魏伟伟等84户村民擅自占用村集体土地动工修建新农村附属设施的行为监管不力,工作失职。区纪委给予薛润润同志党内警告处分。

            二、麻黄梁镇花龙镇村支委委员薛玉亮工作失职问题

2016年9月,麻黄梁镇花龙镇村尖路峁小组,在未取得用地审批手续的情况下,擅自占用本组的集体林地修建新农村,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有关规定。薛玉亮同志身为麻黄梁镇花龙镇村支委委员,分管花龙镇村土地工作,对本村尖路峁小组擅自占用村集体林地修建新农村的行为监管不力,工作失职。区纪委给予薛玉亮同志党内警告处分。

            三、榆阳区鑫发绒山羊养殖有限公司副经理段世友违规虚开产业扶贫增值税发票问题

鑫发绒山羊养殖有限公司副经理段世友在安崖办事处王岔村用上级拨付的产业扶贫项目资金购买羊子过程中,为大河塔镇安崖办事处王岔村虚开增值税发票、出据虚假条据。区纪委给予段世友同志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四、马合镇杨家滩村支委委员张忠山工作失职问题

2016年,小纪汗林场在未取得用地审批手续的情况下,占用马合镇杨家滩村五组土地1.1亩,动工修建了国有林场禁牧管护站。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有关规定,形成未批先建的违法事实。张忠山同志身为马合镇杨家滩村支委委员,分管杨家滩村土地工作,对小纪汗林场擅自占用杨家滩村集体土地修建国有林场禁牧管护站的行为监管不力,工作失职。区纪委给予张忠山同志党内警告处分。

五、牛家梁镇什拉滩村支部委员陈改翠工作失职问题

            2016年什拉滩村委员在没有取得用地手续的情况下,擅自占用集体土地20.9亩修建文化广场和硬化院落,榆林市国土资源局于2017年3月23日对什拉滩村委会的违法用地行为进行了行政处罚。陈改翠作为本村分管土地的工作人员,但她却对本村违法用地监管不力,工作失职。牛家梁镇纪委给予陈改翠同志党内警告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