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纪委通报4起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典型案列

作者:来源: 发布时间:2021-0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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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市场抽检快检服务中心干部党治阳工作失职问题。2020年7月27日至2020年7月29日,党治阳带队到大海则煤矿职工食堂对可能存在安全问题的食品进行抽样复检。样品带回中心后,因样品未得到妥善保管,导致样品被污染,后销毁,未进行复检。事后,党治阳隐瞒此事并授意工作人员填写了虚假的《榆阳区食品检验检测中心快速检测采样信息单》《食品安全快速检测结果报告单》,且将所有抽样的食品检测结果写为“合格”。2021年1月,党治阳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区人民法院干部苏凯旋违反法定程序将被执行人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问题。2016年5月至2020年3月期间,苏凯旋在办理徐某某与田某某等人民间借贷纠纷案件中,在终结执行后且未恢复执行的情况下,违反法定程序将被执行人田某某等人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2021年1月,苏凯旋受到政务警告处分。

榆林市公安局榆阳分局上郡路派出所所长王耀军履职不力问题。2017年12月,公安榆阳分局巴拉素派出所在办理燕林权涉嫌寻衅滋事案件过程中,王耀军作为该案件具体负责人,在查明案件基本事实后,既未作出行政受案或刑事立案决定,也未进行积极有效的调查取证,违反了《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2021年2月,王耀军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榆林市公安局榆阳分局上郡路派出所原民警崔浩履职不力问题。2017年6月23日,上郡路派出所原民警崔浩在办理尤某与钟某某打架案件中,未对故意伤害致人轻伤的涉案人员进行刑事立案处理,也未对故意毁坏财物的行为人进行行政处罚就了结此案。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公安机关办理伤害案件规定》。2021年2月,崔浩受到党内警告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