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榆林市榆阳区纪委 榆林市榆阳区监委关于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涉黑涉恶及为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问题监督举报的公告

作者:来源: 发布时间:2019-06-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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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区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各项决策部署,进一步畅通举报渠道,强化社会监督,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力度,为打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提供坚强纪律保障。现就榆阳区党员领导干部和公职人员涉黑涉恶及为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问题监督举报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受理举报内容

   1. 群众身边的涉黑涉恶腐败问题。主要包括党员干部和其他行使公权力的人员采取暴力、要挟等手段,把持基层政权,操纵破坏基层换届选举;以要挟、恐吓、滋扰等手段垄断农村资源,侵吞集体资产;利用家族、宗族势力横行乡里、称霸一方、欺压摧残百姓;在征地、租地、拆迁、工程项目建设等过程中,勾结黑恶势力煽动闹事、侵害群众安全和利益等问题。

   2. 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问题。党员干部和其他行使公权力的人员利用手中权力,参与涉黑涉恶违法犯罪,包庇纵容黑恶犯罪,有案不立、立案不查、查案不力,为黑恶势力违法犯罪提供便利条件,协助黑恶势力逃避惩处等问题。

      3. 工作推动不力问题。党委和政府、政法机关、相关职能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态度消极,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工作玩忽职守、失职失责,形成重大后果和不良影响等问题。

  二、举报方式

  1. 来访举报。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到榆阳区纪委监委信访室反映。 地址:榆阳区上郡北路256号榆阳区委主楼402室。

   2. 电话举报。拨打12388举报电话,按语音提醒接入榆阳区纪委监委。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和社会各界对上述问题监督举报,榆阳区纪委监委将对举报情况严格保密,并对反映的问题及时受理、严肃查处。

 

 

中共榆林市榆阳区纪委

榆林市榆阳区监委

2019年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