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疫情防控期间严禁聚餐聚会聚集

作者:来源: 发布时间:2022-03-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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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同聚餐已成为本轮疫情的主要传播方式,餐厅成为主要传播场所。根据市区党委、政府关于严禁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疫情防控期间参与聚集聚会聚餐活动和“五个杜绝”,以及市纪委监委强化监督检查有关部署要求,区纪委监委印发《关于对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在疫情防控期间组织参与聚集聚会聚餐情况开展监督检查的通知》,成立3个专项监督检查组,从2022年3月15日起,对全区范围内酒店、营业性餐厅、茶馆、单位内部接待场所、“一桌餐”等场所开展巡回监督检查。

为进一步严明纪律,降低聚集性传播风险,现对全区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提出如下要求:

1.严禁在酒店、营业性餐厅、茶馆、单位内部接待场所、“一桌餐”等场所组织和参与各类聚会、聚餐活动。

2.严禁组织和参与打麻将、玩棋牌等聚集性娱乐活动。

3.严禁违规操办和参与婚丧喜庆等事宜,严格控制参加人数,严防人员聚集。

4.严禁各级各部门违规组织会议、培训等聚集聚会活动,按照“非必要不举办”的原则,严控各类聚集聚会活动,确需组织的,要严格按照区联防联控办要求执行。

5.严禁各级各部门组织任何形式的聚餐活动,机关灶要严格落实疫情防控要求,科学合理安排人员就餐,严格执行错峰就餐等措施,避免人员聚集和交叉感染风险。

6.严禁违反公务接待有关规定,在非定点场所接待,超标准接待、超人数陪餐。

7.严禁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吃请等聚集性活动。

8.严禁组织和参与可能造成疫情传播的其他任何形式的人员聚集活动。

监督检查聚焦“八个严禁”,重点是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在上述场所组织、参与各类聚集、聚会、聚餐和娱乐活动等行为,对顶风违纪、有令不行、有禁不止,以及对疫情防控造成负面影响的,坚决查处问责,全力保障疫情防控政策措施高效贯彻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