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塔镇庞寨则社区分会监事会会长罗旺山违规使用扶贫资金问题。2018年1月19日,罗旺山以发展养殖为由,向古塔镇扶贫互助合作社庞寨则社区分会申请贷款10000元。贷款发放后,罗旺山将其中的6000元购买羊子,剩余4000元用于自己的日常生活支出,以上行为违反了《榆阳区乡级扶贫互助合作社管理指导意见(试行)》(榆区政扶办发[2017]85号)相关规定。古塔镇纪委给予罗旺山党内警告处分。
上盐湾镇新庄则村党支部书记刘玉飞平均发放贫困户救济款问题。2016年2月,上盐湾镇清泉办事处下发给新庄则村发放贫困户救济款的通知,刘玉飞未按民政救济政策将救济款发放到特殊贫困户手中,而是将救济款平均发放给全体村民,违背政策初衷,侵犯了贫困户利益。榆阳区纪委给予刘玉飞党内警告处分。
孟家湾乡四道河则村会计杨彦峰被动应付脱贫攻坚考核整改工作问题。2019年1月26日乡纪委在督查过程中,发现四道河则村会计杨彦峰在全省2018年度脱贫攻坚考核问题整改工作中,缺少整改记录、整改台账及整改措施等软件,被动应付整改,存在失职行为。孟家湾乡纪委给予杨彦峰党内警告处分。
青云镇聚福梁村党员刘建国违规使用扶贫资金问题。2018年7月6日,刘建国以发展养殖业为由,向榆阳区青云镇刘千河便民服务中心扶贫互助合作社借款20000元扶贫款。款项借出后,刘建国用其中的17850元买了21只羊,剩余2150元用于自己的日常生活支出,在党员和群众中造成了不良的影响。青云镇纪委给予刘建国党内警告处分。
小壕兔乡特拉采当村党员方世忠扶贫工作滞后问题。2019年2月28日,小壕兔乡纪委在督查精准扶贫项目落实过程中发现,贫困户方忠雷的监护人方世忠,未能有效履行监护责任,致使贫困户未能按期完成彩钢房搭建,影响了全乡的扶贫进度。小壕兔纪委给予方世忠党内警告处分。
鱼河峁镇小范地村村委委员郭子胜违反工作纪律问题。2017年3月15日,郭子胜因监管不力,致使小范地村贫困户秦采芸扶贫资金改变用途,工作失职。鱼河峁镇纪委给予郭子胜党内警告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