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岔河则乡河口村监委会主任蒋万登监管不力,致使群众利益受损问题
蒋万登同志身为村监委会主任,但他却对村会计刘军玉米保险费收缴工作监管不力,使该村土地承包户李某的玉米保险费未按时上缴,致使群众利益受到了损失,岔河则乡纪委给予蒋万登同志党内警告处分。
二、小纪汗镇奔滩村村委会主任冯世荣挪用村集体资金问题
冯世荣利用职务之便,将长庆长北项目部2014年4月征地补偿款中结余的75061元集体资金陆续挪用于个人家庭开支,2016年11月1日冯世荣才将挪用的75061元归还到小纪汗镇村级资金专户。小纪汗镇纪委给予冯世荣同志留党察看一年处分。
三、上盐湾镇高家湾村主任叶庆万挪用退耕还林款问题
叶庆万同志在任原周家墕村支部书记时,将2003年-2016年期间多领取退耕还林补偿款222931.8元分三次给村民58700元,剩余补偿款164231.8元用于村上的其它开支。对上盐湾镇周家墕村多领取退耕还林款问题一直未向有关部门反映。上盐湾镇纪委给予叶庆万同志党内警告处分。
四、麻黄梁工业集中区管委会干部冯利飞工作失职问题
冯利飞作为区麻黄梁工业集中区管委会规划建设科的工作人员,但他却对榆林市安泰物流回收再生利用有限公司等企业非法占地行为监督不力,工作失职。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未批先建,致使群众集体土地被侵占。区监察局给予冯利飞行政警告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