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小纪汗镇井克梁村党员谢彪擅自推毁林地问题
小纪汗镇井克梁村党员谢彪在未经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审批的情况下,擅自将其管理的林地推毁5.14亩。2017年1月23日榆林市榆阳区人民法院刑事判决书(2017)陕0802刑初69号判处谢彪犯非法占用农用地罪,判处拘役2个月,宣告缓刑4个月,并处罚金2万元。小纪汗镇纪委给予谢彪开除党籍处分。
二、大河塔镇安崖办事处黄家沟村党支部书记黄其海截留公益林补偿款问题
2014年到2016年,区林业局累计拨给黄家沟村公益林补偿款115667元,村党支部书记黄其海将此款项截留在村集体,计划用于村集体公共事业,未及时兑付给群众,损害了群众利益。大河塔镇安崖办事处纪工委给予黄其海同志党内警告处分。
三、古塔镇古塔新村杭庄小组组长蔺永祥工作失职问题
2016年11月,古塔镇古塔新村杭庄小组在没有取得用地审批手续的情况下,占用本村集体土地100.6亩修建新农村,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形成未批先建的违法事,致使群众集体土地被侵占。蔺永祥身为古塔新村杭庄小组组长,对村组土地管理和监督不力,工作失职。古塔镇纪委给予蔺永祥同志党内警告处分。
四、孟家湾乡马场村党支部书记等3人对村级财务把关不严问题
原马场村村主任(现任支部书记)李治发和原村支部书记(现任支部副书记)赵红光等二人在 2012年未经会议研究支付金马幼儿园10300元用于校舍维修;2013年,原马场村支部书记(现支部副书记)赵红光用村集体资金缴纳党费98元;原村主任(现任支部书记)李治发同志、原村支部书记(现任支部副书记)赵红光同志、现任村主任陈玉贞同志等三人在2016年验收硬化村委会、幸福院工程时把关不严,多支付给承包人1806.99元,马场村收取金马幼儿园校舍租赁费3000元、收取陈怀忠2000元地上钻井款未纳入村集体账务,对村级财务把关不严。孟家湾乡纪委给予李治发、赵红光二同志党内严重警告,陈玉贞同志党内警告处分。
五、巴拉素镇讨忽兔村三组组长郭万有挪用小组集体资金问题
郭万有同志在担任讨忽兔村三组组长期间,和保管王双喜从小组土地承包押金30万元中取出9万元,其中郭万有将5万元用于自己购买农机具,王双喜将4万元用于子女上学支出。2015年11月18日郭万有和王双喜一同将挪用的9万元押金主动归还了小组。巴拉素镇纪委给予郭万有同志留党察看二年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