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纪委通报4起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典型案列

作者:来源: 发布时间:2018-05-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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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长城路街道办事处官井滩村原党支部书记曹子军暴力殴打他人问题。2017年4月22日晚上19时许,曹子军与邻居张某因房屋修建引发纠纷发生冲突,双方人员不同程度受伤,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经榆林市公安司法鉴定中心鉴定张某某为轻伤二级后,张某某将曹子军起诉至榆阳区人民法院,陕西省榆林市榆阳区人民法院刑事判决书(2017)陕0802刑初442号裁定:准许自诉人张某某撤诉,曹子军一次性赔偿张某某经济损失共计人民币10000元(已兑现)。区纪委给予曹子军党内警告处分。

    鱼河镇梁渠村原党支部书记李丰玉任职期间私设账外账等违反工作纪律和国家法律法规规定问题。2005年3月至2014年12月,在李丰玉任鱼河镇梁渠村党支部书记期间,收取的宅基地管理费等收入未入村级财务账而是交由村会计李福荣以现金的形式保管并用于村务支出,形成账外账。在2015年4月村两委换届离任后未及时将原始凭证等账务资料进行移交且未督促会计李福东进行账务交接。区纪委给予李丰玉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补浪河乡巴石壕村党支部书记刘生毕违反工作纪律问题。2017年3月25日,根据区扶贫办《关于建立2017年度区级扶贫资金项目库的通知》要求,补浪河乡政府召开会议具体安排部署,对2017年新识别贫困户每户按照扶贫补助一万元的标准落实申报项目。巴石壕村党支部书记刘生毕未向其包扶的新识别贫困户郑海宏及时传达扶贫办文件精神, 导致郑海宏未享受“贫困户精准脱贫生产发展项目”一万元扶持资金,致使扶贫资金滞留,工作失职。补浪河乡纪委给予刘生毕党内警告处分。

   小纪汗镇大海则村村民刘启山私自办理假户口违法问题。小纪汗镇大海则村村民刘启山为了让其妻子冒充本村村民身份,在农村产权制度改革成立的股份经济合作社中充当股民,私自伪造办理了假户口本,在群众中造成不良影响。2018年2月11日榆林市公安局榆阳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二条第(二)项,给予刘启山行政拘留五日的行政处罚。小纪汗镇纪委给予刘启山党内警告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