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水利水保队党支部书记思仲和、原队长刘荣违规借公务考察学习之机绕道旅游问题。2016年6月26日,区水务局水利水保队“两委”研究决定组成16人学习团,统一乘坐大巴赴延安等地考察学习。部分参加人员在途中、晚上饮酒;未向有关部门领导请示报告并绕道至延安壶口瀑布游玩事宜。榆阳区纪委分别给予思仲和、刘荣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原清泉镇崖窑畔村党支部书记张玉成违规用公款购买土特产送礼等问题。2012年至2014年,原清泉镇崖窑畔村时任党支部书记张玉成,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利用村集体资金购买土特产送礼、烟酒招待和到庙会行礼。区纪委给予张玉成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古塔镇余兴庄办事处马家峁村民监督委员会主任高艳红违规发放电话费等问题。2015年11月和2017年12月,高艳红分两次在马家峁村办公经费中给宋家沟小组组长高某某发放电话费补贴,每次400元,共计800元。区纪委给予高艳红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小纪汗镇波罗滩村党支部书记罗鹏东、村主任张建清、原村民监督委员会主任张汉诚违规发放福利、补助等问题。2015年6月30日,波罗滩村在庆“七一”大会上给村党员和小组长47人发放价值一百多元的毛巾被共计8320元;2015年7月24日,波罗滩村召开三委会决定由村里出资扩建和改建村原有路基并用煤矸石硬化,给小组长等多人发放监工补助共计22000元;2015年9月30日,波罗滩村召开三委会决定根据任职时间不同,给离任村党支部书记、主任发放补助共计14000元。区纪委分别给予罗鹏东、张建清、张汉诚党内警告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