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川镇葛村会计郑延明在扶贫工作期间擅离职守问题。2018年5月20日,郑延明在扶贫工作期间,未按坐值班安排在村委会坐班,擅离职守,致使工作延误。镇川镇纪委给予郑延明党内警告处分。
古塔镇余兴庄办事处朱家峁村木瓜峁组小组长郭维俊对扶贫资金使用监管不力问题。2017年7月,木瓜峁组贫困户郭长选,以发展扶贫产业申请扶贫小额贷款5万元,并签订了贷款实施项目承诺书,但郭长选将该笔贷款挪作他用,未落实到扶贫项目上。郭维俊作为分管本小组扶贫资金使用工作的干部,对上述行为监管不力,工作失职。余兴庄办事处纪委给予郭维俊党内警告处分。
金鸡滩镇掌盖界村支部副书记姚世违反工作纪律问题。2018年7月,掌盖界村两户贫困户危房改造建设工作缓慢,严重影响了全村扶贫进度。姚世作为该村扶贫项目主要负责人,因对扶贫项目重视不够,造成该村扶贫工作滞后。金鸡滩镇纪委给予姚世党内警告处分。
鱼河镇房家沟村党支部书记房风平对扶贫互助资金协会财务管理混乱问题。2017年1月9日以来,房风平作为扶贫互助资金协会会长,工作失职、纪律意识淡薄,致管理扶贫互助资金账务混乱,违反了《榆阳区互助资金管理办法(试行)》有关规定。鱼河镇纪委给予房风平党内警告处分。
小壕兔乡特拉村村主任方彦忠在扶贫到户产业项目实施中违反工作纪律问题。2018年8月22日,特拉村村主任方彦忠作为当日坐班干部,擅离职守,在家干农活,未配合驻村干部入户落实人居环境改善情况,影响了扶贫工作的正常开展。小壕兔乡纪委给予方彦忠党内警告处分。
小纪汗镇牙世兔村村主任李万荣违反工作纪律问题。2018年5月10日,小纪汗镇综合事务督查组督查牙世兔村扶贫软件时,未见安排部署、纪实资料等软件,李万荣作为牙世兔村村主任,对扶贫工作重视程度不够,工作迟缓、纪律意识淡薄,导致扶贫软件未能按时上报,造成不良影响。小纪汗镇纪委给予李万荣党内警告处分。
鱼河峁镇鱼河峁村支委委员谢飞对扶贫资金使用监管不力问题。2017年10月6日,贫困户房应娃以发展养牛为由,向榆阳区农村商业银行申请贴息贷款4.7万元,资金到帐后,房应娃并未将资金用于发展养牛,而是为其女婿偿还了债务。谢飞作为房应娃结对帮扶人,在扶贫资金使用过程中监管不力,致使扶贫资金改变用途,工作失职。鱼河峁镇纪委给予谢飞党内警告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