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纪委通报4起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作者:来源: 发布时间:2019-06-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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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川镇东街村原党支部书记常庆军违反村级财务有关规定问题。 2016年初,时任镇川镇东街村支部书记常庆军等四人商议收取村集体2015年租赁费共计9200元,并由村委会出具收据;2016年8月1日,东街村村民代表大会商议决定,将村委会一层二层商铺整体出租并收取5万元竞租金,上述款项均由常庆军在个人信用社帐户中保管,该行为违反村级财务有关规定。镇川镇纪委给予常庆军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长城路街道办事处永乐西村党支部书记白建国、村主任牛金旺违反村集体议事规则问题2002年,永乐西村一组在未召开村民大会的情况下,白建国、牛金旺等8人违反村集体议事规则,少数人决定重大事项同怀远公司签订征地协议,在群众中造成不良影响。榆阳区纪委给予白建国、牛金旺二人党内警告处分。

大河塔镇安崖村后杜沟组互助资金协会理事长曹子金违反扶贫互助资金管理规定问题2019年1月8日,后杜沟组互助资金协会理事会组织会员进行2019年度互助资金的放贷工作,通过现场签订借款合同、借据等相关手续后,以联保方式共计发放贷款73户465000元。协会章程要求不得以现金方式发放贷款,但上述所有贷款均以现金方式放贷,违反了互助资金管理规定。大河塔镇纪委给予曹子金党内警告处分。

金鸡滩镇金海南村原支部书记李生智等3人违规使用村集体资金送礼问题。2010年至2013年期间,原金海南村利用镇政府拨付的村集体工作考核奖金29394元购买猪、牛、羊肉赠送他人。金鸡滩镇纪委给予李生智、李长瑛、李改莲3人党内警告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