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纪委通报2起优化营商环境领域典型问题

作者:来源: 发布时间:2019-0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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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川镇南洼村党员 刘小东使用 信用卡诈骗问题。2012年8月12日至2014年11月26日期间,刘小东超过规定期限多次透支其所持有的中国工商银行信用卡,透支本金共计81939.67元,经发卡银行多次催收后仍未归还。2019年5月20日,榆林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决刘小东犯信用卡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万元。榆阳区纪委给予刘小东开除党籍处分。

青云镇跳沟村党员乔玉发拖欠工人工资问题。2018年1月9日,乔玉发与米色此拉(彝族)达成生产承包协议,每生产一块成品砖支付8.4分劳动报酬。随后,米色此拉招揽了27名彝族工人负责生产,工人工资按件结算。截至2019年5月13日,乔玉发累计拖欠砖厂工人工资共计80170元。2019年1月,榆阳区人民法院判决乔玉发犯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宣告缓刑二年,并处罚金2万元。青云镇纪委给予乔玉发开除党籍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