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纪委通报3起严重违纪违法问题典型案例

作者:来源: 发布时间:2019-1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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岔河则乡什它汗村村民刘和平擅自推毁林地问题

2017年春天,刘和平未经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在实施集体“一户一田”项目时,擅自雇佣装载机推毁榆阳区岔河则乡什它汗村三组集体管理林地,造成林地原有植被严重毁坏。经榆阳区林业调查规划设计院鉴定,被推毁林地面积共计28.3125亩。2019年9月30日榆阳区人民法院以非法占用农用地罪判处刘和平拘役四个月,宣告缓刑八个月,并处罚金20000元。2019年11月15日,区纪委决定给予刘和平开除党籍处分。

青云镇太平沟村村民赵波骗取他人钱财问题

2015年3月11日,赵波谎称榆阳区延寿路有一处单元房系其本人产权,约定以29万元的价格向张某某出售,并于当日收取张某某首付款11万元,后将所骗款项挥霍。赵波采用虚构事实方法骗取他人财物,且数额巨大,其行为涉嫌诈骗罪。2019年7月4日,榆阳区人民检察院以赵波涉嫌诈骗罪向榆阳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20191115区纪委决定给予赵波开除党籍处分。

    小壕兔乡耳林村村民王硕敲诈勒索他人问题

2017年6月份,王硕利用传媒工作者身份,采取要挟的方式、强行索取公私财物,数额巨大,构成敲诈勒索罪。2019年4月10日,榆阳区人民法院以敲诈勒索罪判处王硕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0元。宣判后王硕不服提出上诉,2019年8月27日榆林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终审判决维持原判。2019年11月15日,区纪委决定给予王硕开除党籍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