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纪委监委通报11起严重违纪违法典型案例

作者:来源: 发布时间:2021-1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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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朝阳路街道办事处西沟村党支部委员、村委委员兼村会计徐广军工作期间滥用职权的问题

2019年8月,徐广军未经村委会同意,私自在委托书上加盖公章,并私自在法院调解笔录上签署村干部姓名,致使法院作出不公正调解,村财账户集体资金被冻结,引起多次群体性上访事件。2021年10月,徐广军受到留党察看一年处分。

2.鼓楼街道办事处红文昌楼社区居民党员文阳帮助他人销售盗窃物的问题

2020年9月,文阳帮助他人销售盗窃所得煤,共计人民币216989元。2021年8月,法院以犯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判处文阳有期徒刑一年又六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10月,文阳受到开除党籍处分。

3.航宇路街道办事处航宇路社区居民党员师峰盗卖铝土矿石的问题

2013年至2016年,师峰等人与洛阳畅流矿业有限公司盗卖铝土矿石,获赃款共计人民币5817140元。2020年12月,法院以盗窃罪判处师峰有期徒刑十一年又三个月,并处罚金100000元。2021年10月,师峰受到开除党籍处分。

4.补浪河乡云滩村村民吕占有虚构事实、隐瞒真相骗取他人财物的问题

2018年5月至2020年7月,吕占有在承包工程中,以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式骗取他人财物共计人民币1519570元。2021年7月,吕占有因诈骗罪被依法向法院提起公诉。10月,吕占有受到开除党籍处分。

5.小纪汗镇波罗滩村村民栗六娃、贺文彦盗窃的问题

2019年1月至4月,栗六娃、贺文彦伙同他人在运送凝析油期间,共实施盗窃22次总价值合计人民币81068.98元。法院以盗窃罪分别判处栗六娃、贺文彦有期徒刑三年又九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0元、20000元。2021年10月,栗六娃、贺文彦受到开除党籍处分。

6.补浪河乡蒿老兔村会计高培状破坏国家电力设备的问题

2021年2月,高培状雇佣他人破坏蒿老兔村二组照明和灌溉线路,并私自改接线路供个人使用。2021年9月,高培状因危害公共安全破坏国家电力设备被依法向法院提起公诉。10月,高培状受到开除党籍处分。

7.榆林市第二中学教师吴新钰醉酒驾驶机动车的问题

2021年7月,吴新钰醉酒后驾驶摩托车被执勤民警查获。8月,区检察院对其作出不起诉决定。10月,区纪委对吴新钰作出留党察看一年处分,并建议区教育和体育局对吴新钰作出相应处理。

8.榆林市神鹰护卫有限责任公司党支部副书记李强醉酒驾驶机动车的问题

2021年8月,李强醉酒后驾驶车辆被执勤民警查获。区检察院对其作出不起诉决定。10月,李强受到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9.古塔镇闫庄沟村村民张军危险驾驶机动车的问题

2021年7月,张军醉酒后驾驶车辆被执勤民警查获,张军因犯危险驾驶罪被法院判处拘役一个月,缓刑五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7000元。10月,张军受到开除党籍处分。

10.古塔镇赵庄村村民曹院生危险驾驶机动车的问题

2021年5月,曹院生醉酒后驾驶车辆被执勤民警查获。曹院生因犯危险驾驶罪被法院判处拘役一个月,缓刑四个月,并处罚人民币6000元。10月,曹院生受到开除党籍处分。

11.孟家湾乡板城滩村七组小组长李建华危险驾驶机动车的问题

    2021年7月,李建华醉酒后无证驾驶车辆被执勤民警查获。李建华因犯危险驾驶罪被法院判处拘役一个月,缓刑四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6000元。10月,李建华受到开除党籍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