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统计局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作者:来源: 发布时间:2018-03-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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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 委巡 工作统一部署,20174月至7月,第四组对区统计局进行了巡察,并于814日反馈了巡意见。统计局党组高度重视巡整改工作,认真制定整改方案,精心组织整改工作。统计局主要负责同志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推动整改工作见底到位、常态长效。通过全局共同努力,巡察组所反映的三个方面9个问题的整改工作已经取得了显著成效,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机关党建及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方面

1.关于“两学一做”学习计划制定不够详细,学习笔记照搬照抄,学习不深入问题的整改情况。

严格按要求,结合工作实际详细制定了“两学一做”学习计划,明确学习内容、时间和相关责任人;从学习方式、方法方面进行指导,杜绝照搬照抄;对各类学习内容通过解读等形式深入学习。

2. 关于“三重一大”执行不够严格,存在班子成员个别碰头代替集体决策现象,述廉评议范围不够广泛,离退休党员管理松散,参加活动次数少问题的整改情况。

进一步完善“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坚决严格执行,凡属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的使用都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由集体讨论做出决定。加强对离退休党员管理,多组织离退休党员参加党员活动。

3.关于党费收缴不规范问题的整改情况。

严格按照《中共榆林市榆阳区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关于收缴党费有关事项的通知》(榆区直工函〔2017〕5号)文件要求,及时上缴党费。

4. 关于廉政宣传教育稿件少问题的整改情况。

积极组织统计系统干部职工撰写廉政宣传教育稿件,并上传至区纪检委进行宣传,切实达到廉政宣传目的。

5.关于未制定单位“一把手”四个不直接分管相关制度;未落实末位告诫制度问题的整改情况。

制定区统计局“一把手”四个不直接分管制度和末位告诫制度,并严格贯彻落实到位。

二、落实三项机制方面

6. 关于未将“三项机制”与干部的日常管理、考核、岗位交流、问责问效融为一体问题的整改情况。

严格贯彻落实“三项机制”,结合我局实际,制定出详实、严格的全年考核评比办法,将工作、考勤、学习等全部纳入考核。

7. 关于提醒、约谈、告诫、末位淘汰有制度、有安排,无案例问题的整改情况。

严格按照我局约谈、末位告诫和末位待岗制度,制定相应工作记录本,详细记录每次约谈、告诫具体内容。

8. 关于考勤签到存在漏签、补签现象,上班期间有脱岗串岗现象问题的整改情况。

实行人脸识别考勤制度,按月进行通报,并将考勤纳入年度个人考核当中。

三、干部作风整顿方面

9. 关于个别工作人员从2016年起长期请病假,虽然履行请假手续但工资待遇未按有关规定执行,2017年5月经局务会研究报送区财政局对该同志工资待遇进行重新核定问题的整改情况。

2017年5月经局务会研究,已将相关材料报送区财政局,并对该同志工资待遇进行重新核定。

下一步,区统计局将增强“四个意识”,坚决贯彻委决策部署,认真落实“两个责任”,持续巩固和深化巡整改成果。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3525145;通讯地址:榆林大道166号榆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大楼;邮编:719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