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区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区委第四巡察组于2017年8月至10月对区水务局进行了巡察。2018年1月10日,巡察组反馈了巡察整改意见。水务局党组高度重视巡察整改工作,坚持党组主抓、压实责任,坚持问题导向、刨根问底,坚持综合施策对账销号,巡察整改工作持续深入开展,并取得阶段性成效。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高度重视,直面问题明确责任
一是压实领导责任。第一时间成立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局党组书记任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任副组长,确保各项整改工作部署到位、责任到位、落实到位。专题部署、研究和推进整改落实工作,明确提出问题不解决不松手、整改不到位不罢休。二是抓实责任分解。经多次完善,形成了《中共榆林市榆阳区水务局党组关于落实区委第四巡察组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根据巡察“问题清单”,领导班子成员担责,各责任单位主要负责人主动认领问题、划定责任,深入分析查找问题的根源,逐项制定整改落实举措;把整改事项落实到责任领导、责任单位和具体责任人,明确了完成时限,要求不回避立行立改、不敷衍改出成效,确保一件一件落实、一条一条兑现。三是严格责任追究。建立整改台账,采取对账销号制度,解决一个、销号一个、巩固一个,确保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对简单应付、推诿扯皮、整改不力的“一票否决”,取消评先评优资格,坚决追责问责。
二、整改落实情况
(一)关于“党员管理不严格,下属单位党员档案丢失问题未解决”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严格发展党员程序和规范党员档案管理流程。对近年来发展党员相关材料进行认真审核,对不规范的材料严格按照要求进行整改。认真执行《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细则》,落实《陕西省发展党员工作规程(试行)》,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发展党员,做到程序合规、材料完备。对履行完毕入党程序的党员,实行党员档案材料和人事档案统一管理的办法(交由组织或人社部门统一管理)。二是积极协调、联系相关单位解决遗失党员档案问题。区水务局积极与相关党(工)委联系沟通,寻找到三岔湾渠管理处三名同志的入党档案资料。对于仍未找到党员档案,积极与区委组部和区直机关工委联系,将通过重新入党或弥补党员入党时的相关手续资料,逐步整改到位。
(二)关于“干部管理不严格,部分下属单位考勤制度执行不严和部分下属单位有长期不上班的职工”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严格落实机关单位各项考勤管理制度。相关单位重新修订了各项《考勤管理制度》,印制了《请销假记录表》和《外勤记录表》,建立起了管理台账,做好病假、事假、产假等记录工作。二是分管领导不定期督查分管单位干部职工上班情况。为了贯彻落实好全面从严治党管党的主体责任,春节前后,局党组召开专题会议落实分管领导关于作风建设的领导责任,由局分管领带队对分管单位的干部职工上班情况进行了全面的督查。三是针对长期不上班的职工,依据相关规定执行。针对“部分下属单位有长期不上班的职工”问题,根据相关规定停发相关人员工资,并将处理意见报区财政局。对于“因病不能正常履行岗位职责”人员,相关人员正在按照《榆阳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请销假管理暂行规定》办理请假手续。
(三)关于“违规违纪风险仍然存在,部分下属单位财务管理不规范,有白条入账” 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组织相关领导和财务人员学习财务管理知识和规章制度,对不符合要求的财务档案资料进行重新归档整理。二是加强财务票据审核,严禁白条入账。在可以提供正规发票的蔬菜、肉食品商店采购,并要求附采购清单,严格按照财务报账制度执行。
(四)关于“有工程维修及项目资金兑付上执行“三重一大”规定不到位” 问题的整改情况
相关单位重新修订、完善各项内容管理制度,认真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事项,严格落实各项制度要求,对不符合要求的会议记录,经领导班子会议研究通过,按照要求完成了相关会议的补充记录工作。
三、加大执行力度,抓好下一步工作
巡察整改工作取得的成效只是阶段性的,下阶段我局将继续按照区委和巡察组要求,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健全完善工作机制,加大制度执行力度,巩固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成果。
一是继续强化整改落实。对区委巡察组反馈的问题一个都不放过,继续抓好整改、抓好落实,确保高标准、高质量全面完成整改任务。对需要长期整改的,明确责任单位、责任人和完成时限,加强跟踪问效,确保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二是建立健全长效机制。针对区委巡察组指出的问题,倒查制度缺陷,加强制度建设。对整改工作中已经建立的各项制度,坚决抓好落实,确保真正发挥作用。对需要建立的制度,抓紧制定完善,堵塞制度漏洞。对不科学、不健全的制度,进一步规范完善,防止问题反弹回潮。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3257900;通讯地址:榆林市榆阳区金沙北路2号;邮编:719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