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财政局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作者:来源: 发布时间:2018-07-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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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8月29日至10月30日,区委第二巡察组对我局进行了巡察。12月25日,巡察组向我局反馈了巡察意见,实事求是的指出了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不足,有针对性的提出了整改意见和建议。会后,财政局党组高度重视、立即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整改落实工作,针对巡察组指出的问题和意见建议,逐条逐项认真分析,制定整改方案,扎实整改落实,按时完成了反馈问题整改任务。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整改工作情况通报如下:

一、整改工作开展情况

一是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收到巡察组反馈意见后,局党组高度重视,立即召开党组会议,就整改工作进行全面安排部署,制定下发了《关于落实区委第二巡察组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严格落实整改工作责任。局党组书记、局长为整改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各分管副职具体负责各项整改措施的落实,局属各单位负责人负责具体实施,按照整改责任分工,切实抓好各项整改任务的落实。

二是分类实施,扎实整改。各责任单位按照各自承担的整改任务,结合工作实际,认真研究制定整改措施,按期整改。同时,坚持把整改工作和落实财政各项重点工作任务有机结合起来,形成工作合力,促进业务工作,保证整改到位。

三是加大督查,确保质量。局党组先后两次召开股所长会议,督查整改工作进展情况,各责任单位定期自查整改进展情况,及时梳理存在的问题,分析解决问题。分管副职和局办公室加大对整改落实情况的督查力度,对整改的进度、质量和效果进行全程监督,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确保整改工作取得实效。

四是举一反三,建章立制。以巡察整改工作为契机,坚持整改反馈问题与建立长效机制相结合,建立健全各类规章制度,起草了7项管理制度和办法,不断巩固和扩大整改成果,形成相互衔接相互配套的长效工作机制,做到以制度管权管事管人,切实提高财政履职水平。

二、整改工作具体落实情况

(一)政治理论学习不到位,未能做到入脑入心

1.党员干部学习抓的不实,对党的基本理论和业务知识掌握的较少

整改情况:制定了财政局2018年干部学习教育培训计划,坚持把思想政治学习放在首位,采取邀请党校讲师讲课,支部书记和委员带头讲党课,撰写心得体会和学习笔记,要求财政干部每人每年心得体会不少于4篇,笔记字数不少于2万字,开展政治理论考试等多种形式,切实提高财政干部政治理论水平。开展业务知识和综合素质培训,加强政策法规和继续教育培训,参加廉政网络教育学习和财政干部教育网络学习,切实提高财政干部业务综合水平。进一步明确学习内容和方法,规定学习时间,引导财政干部进一步坚定政治方向,学习业务知识,把握工作重点,把理论和业务学习引向深入。

2.个别支部集体学习不能保证,安排学习业务内容多,党建内容少,学习笔记较少

整改情况:局属各支部针对问题认真开展了自查,对集体学习少,未完成规定动作,党员笔记不认真,字数较少的,都进行了补课,党员笔记字数均达到2万字以上。总支结合年度考核工作,对各支部学习情况和党员干部学习笔记进行专项检查。同时,局党组制定2018年党建工作计划,各党支部制定2018年党建工作计划和学习计划,党员制定了2018年度个人学习计划,并进一步完善党支部学习制度,支部和党小组每周必须开展一次集体学习,明确学习内容和辅导人,确保学习取得实效。

(二)组织生活制度执行不到位,执行党员活动日制度不到位,党员积分手册记录不完善

整改情况:总支对“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党员活动日等制度进行了梳理,结合《榆阳区机关事业单位基层党建工作基本规范(试行)》,制定了财政系统党建工作制度汇编。对各支部党建工作进行了考核检查,对党员积分手册的填写进行了辅导,提出明确要求,各支部党员活动日记录和党员积分手册记录已全部整改完善。

(三)党组织党费收缴不规范,党员管理不严格,先锋模范作用发挥不充分问题,个别党支部党费未按月收取,存在按季收取的做法

整改情况:严格执行党费收缴管理规定,建立党费专人管、足额收、及时缴、定期查的工作机制,严格按月、按标准收缴党费,并每季度公布一次党费收缴情况。进一步加强党员干部管理,对党员党费缴纳情况、党员践诺情况、党员积分手册填写情况等进行检查,认真开展党员民主评议工作,并对结果进行公示,同时,狠抓作风建设,不定期对局属各单位工作纪律、服务态度等情况进行督查,进一步强化对党员干部的监督管理。同时,以先进典型为镜,引导系统广大党员对标先进,积极发挥先锋模范作用,身体力行地贯彻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积极开展评优树模活动,评选出3个财政系统2017年度先进党支部、2名优秀党务工作者和9名优秀共产党员,并号召全系统向先进和模范学习,在全系统营造出人人创先争优的良好氛围。

(四)违规违纪风险依然存在

1.灶务补贴金额较大

整改情况:经我局核实,2016年,我区开展了为期5个月的财税收入专项稽查行动,抽调国地税、煤炭等相关部门组成促收查漏清欠工作组,外单位抽调人员在我局机关灶用工作餐,同时,我局工作人员双休日加班和部门单位财务人员在预决算等工作中加班都在我局机关灶用餐,造成灶务补贴较大,对有关情况作出说明。

2.财政系统干部职工外出培训学习未履行审批手续

整改情况:近年来,财政干部外出全部是参加省财政厅和市财政局通知的会议和业务工作培训,没有非上级业务部门通知的培训学习。今后,将进一步加强参加省财政厅和市财政局通知的会议、培训的管理。凡省市通知的学习培训文件统一由财政局办公室收阅,报主要负责人签批后,作为报销差旅费的原始凭证记账。对其他类别的外出培训学习严格执行区上有关干部外出培训学习审批制度,报区纪委审批。

(五)国有企业管理监管不到位

整改情况:起草了《榆阳区国有企业监督管理办法》,明确了财政局管理国有企业的主要职责,对国有企业业绩管理、企业人员及薪酬、资产和重大事项管理等内容做出了明确规定。

(六)职能作用发挥不充分

1.公车改革后,后续管理上应细化办法、加强监管,防止车改单位租车费用过大或代支虚支的

整改情况:一是细化2018年部门预算,结合财政部《财政预算支出经济分类改革方案》,在编制2018年预算时,严格按经济分类改革要求细化预算,根据全区工作实际将公务接待、公务用车运行维护、其他交通费用等内容进行了细化。二是印发了《榆阳区公务用车租车管理办法》,对行政事业单位公务用车租车进行了详细的规定,进一步规范了公务用车租车管理。

2.全区没有办公用品、车辆维修定额标准,应出台相关规定,防止超支代支

整改情况:制定了《榆阳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对国有资产使用、配置、处置等管理进行规范;印发了《关于2018年度公务车辆加油、保险、维修有关事宜的通知》,对全区公车加油、保险种类和标准,维护、保养、小修、大修工时费和零配件价格实行最高限价管理;印发了《榆阳区行政事业单位通用资产配置和使用年限标准的通知》,明确各行政事业单位通用办公设备、办公家具配置标准以及使用年限。

3.财政项目资金后续监管有待加强,确保资金使用安全

整改情况:一是细化预算编制,对专项资金按项目实施内容和实际资金需求细化预算;二是起草了《榆阳区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规范专项资金的管理;三是全面开展项目支出预算绩效目标编报工作,扩大项目绩效评价范围,起草了《绩效评价结果应用暂行办法》,强化事前评审结论对核定项目金额的主导作用和事后评价结果对编报年初预算的控制作用。

4.财政专项资金存在滞留问题,主要问题是项目预算不细,审批程序较多,工程不能按期预计时间开工

整改情况:一是对区本级安排的项目资金当年未实施的一律收回财政,对上级项目资金结转两年以上的资金全部集中盘活,统筹用于2018年项目支出;二是在编制2018年年初预算时,对2017年支出进度较慢的单位项目经费按支出进度比例予以核减,同时,强化对各单位支出进度的考核,加大考核问责力度,切实提高预算执行率,以减少专项资金的滞留。

(七)政府采购招标程序仍需加强管理

1.加强采购管理,避免出现围标串标现象

整改情况:坚持采管分离,建立了供应商诚信档案,实行动态管理,将供应商不良行为记入档案,严重者将予以公开曝光,严厉打击围标行为。

2.采购办法采取低价中标法,有时出现低价但质量不高的情况,建议出台质量标准,在保障质量的前提下,考核价格情况。

整改情况:进一步完善采购评标办法,总结历年来的采购经验,建立了部分货物的质量标准及验收标准,并在招标文件中做出详细规定,以达到价低质优的采购效果,并在今后进一步完善质量及验收标准体系。

(八)财务报销审核不严格

1.个别支出票据没有附清单

整改情况:经与服务单位联系,已弥补了维修清单,今后将加强原始票据审核管理,进一步规范财务管理。

2.个别公务租车没有附派车单

整改情况:经核实租车期间具体出车日期,已弥补了派车手续。

三、下一步整改工作打算

巡察整改工作对搞好财政工作具有积极的促进作用,虽然我局在整改阶段做了大量的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与上级的要求和群众期盼相比还有差距,需要常抓不懈、综合治理。下一步,我们将继续对照巡察意见,紧紧盯住整改重点,继续抓好整改工作,着力在建章立制、构建长效机制上下功夫,以巡察整改为契机推进榆阳财政事业持续健康发展。

(一)全力抓好整改不放松,巩固巡察整改成果。对巡察整改工作做到紧抓不放,不断巩固巡察整改成果。对已完成的整改事项,加强监督检查,防止问题反弹,持续推动整改落地;对需要长期坚持的整改项目,做到紧盯不放,持续用力,持之以恒抓好落实。

(二)深化落实主体责任,营造风清气正氛围。进一步增强党建和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意识,把树立纪律和规矩意识作为重点,按照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一岗双责”要求,加强财政党建和从严治党工作,促进全局干部职工在信念上更加坚定,在认识上更加清醒,在作风上更加过硬,在工作上更加务实。

(三)聚焦全区中心工作,深化责任担当意识。坚持把巡察整改成果融入到区委、区政府对财政工作的决策部署上来,融入到全局工作和队伍建设上来,围绕全区财政重点工作,认真抓好工作落实,确保财政各项目标任务圆满完成。

(四)巩固提升整改成果,着力构建长效机制。以巡察整改为契机,倒查制度缺陷,加强制度建设,对整改工作中已经建立的各项制度,坚决抓好落实执行,同时,进一步修订完善原有各项制度,重点解决制度漏洞和制度缺失问题,加强对整改成果的总结和运用,把巡察整改成果体现在推动我区财政科学发展上来,全面推动财政工作发展和事业进步,为建设大美榆阳作出新的贡献。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通讯地址:榆林市榆林大道166号榆阳区政务服务中心401室,联系方式:0912—35189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