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塔镇委员会关于扶贫领域专项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作者:来源: 发布时间:2019-07-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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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6月至8月区委第一、第三巡察组分别对古塔镇和余兴庄办事处进行了扶贫领域专项巡察,12月20日反馈了巡察情况,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强化组织领导,推动整改落到实处

一是加强领导,迅速行动。镇党委认真履行扶贫领域巡察整改职责,切实把问题整改作为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来抓,提高政治站位、端正指导思想,对区委第一、第三巡察组反馈的问题照单全收,主动认领,靠实责任,扭住关键,扎实整改,务求取得实效。

二是周密部署,明确要求。镇上下发了《古塔镇落实区委第一、第三巡察组对古塔镇扶贫领域专项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并要求各村结合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方案,明确时限,做到问题“一项项调查、一个个对照、一条条落实”,坚决做到整改任务、整改措施、整改时限、整改责任“四个明确”,确保问题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

三是稳步推进,扎实整改。镇、村两级书记作为整改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定期汇报整改工作落实情况,镇上定期开会听取各村、各分管领导、各业务窗口的整改落实情况,听取整改的进度和存在的难题,并对整改工作进行再督办、再安排、再强调、再学习,自上而下在各个层面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在落实扶贫领域专项巡察整改任务上来,做到问题不整改就坚决不放过、问题整改不好就从头继续整改,特别是对一些重大问题隐患、廉政风险节点进行反复摸排,查漏补缺,建章立制,形成稳定的风险防控机制,确保在以后的工作中不出岔子。

二、抓住整改重点,确保整改取得实效

  • 扶贫工作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方面

关于“根据贫困村退出标准中安全饮水的规定和要求,水质检测应做到水源地全覆盖,通过访谈了解到该办余兴庄村共有水源地4处,而村级档案资料中只有一份水质检测报告。”的问题。

整改完成情况:我镇组织了人员对6个贫困村饮用水源数进行摸排,并和水质检测部门对接,对余兴庄村所有农户饮用水出具了水质检测报告。

(二)扶贫干部及帮扶责任人方面

1、关于“乡镇教育扶贫档案资料中,张雷沟村个别农户,帮扶责任人3月30日开展送教上门活动,后附纪实照片中着装(短袖)与季节不符。”的问题。

整改完成情况:送教上门老师马某某重新整理送教上门档案资料,并将纪实照片进行调整。镇教育部门对送教上门老师进行了培训,并组织开展全镇教育扶贫档案自查工作。我镇教育扶贫档案资料水平得到进一步提升,教育帮扶责任人能力得到进一步提高。

2、关于“贫困户档案资料更新不及时:赵庄村个别贫困户是2018年在册低保贫困户,纪实资料簿中,是否参加大病保险中选“否”,2017年收入核算表中帮扶责任人未签字;财政局帮扶干部6月19日、6月28日两次入户纪实缺少贫困户签字。”的问题。

整改完成情况:帮扶责任人、第一书记、驻村工作队已经对贫困户档案资料进行弥补修正。镇扶贫办结合“一补两送一议”活动,对整村两级帮扶干部进行了培训,组织扶贫工作人员对贫困户档案资料进行了全面审查,对发现的细节性问题、贫困户错误信息进行了国办系统调整。

3、关于“2017年在开展精准扶贫专题组织生活会中多名干部撰写精准扶贫对照检查材料,为同一人所写,有抄袭嫌疑。”的问题

整改完成情况:“精准扶贫对照检查材料”雷同的干部重新撰写了对照检查。在今年1月份的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中,办公室严格把关,对上交的对照检查材料进行细致审核,未出现抄袭现象。政府干部从严治党意识不断加强,脱贫攻坚责任感有了很大提高,能够认真完成上级和党委安排的脱贫攻坚任务。

(三)扶贫资金管理使用方面

1、关于“2013-2016年期间古塔镇部分项目无相关部门验收报告、无会议记录、无合同,项目预借款较频繁,金额较大,且未预留质保金,项目工程付款方式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完成情况:经核查,我镇无相关部门验收报告、会议记录、无合同类似问题共9条,因当时村级给扶贫部门提供报账资料时,提前将资料复印,村级会计把关不严,造成镇资料短缺,现我镇已责成专人到财政局将相关资料复印齐全。并要求财政所今后加强报账资料审核,严格执行《榆阳区财政扶贫资金项目管理办法》(榆区政扶办发〔2018〕5号)、《榆阳区财政扶贫资金乡级财政报账制管理(暂行)办法》(榆区政财农发〔2017〕36号)文件精神确保项目资金报账程序规范,资金使用,再没有出现预借款较频繁、金额较大,且未留质保金等问题。

2、关于“余兴庄专项扶贫资金支出进度缓慢,2018年6月余兴庄扶贫项目资金收入164.285万元,6月底支出34.8万元,支出率为21.2%(要求6月底达到50%),截止7月20日,支出66.5万元,支出率为40.5%.”的问题。

整改完成情况:截止2018年12月24日,古塔镇余兴庄专项扶贫资金对付率达到100%,顺利完成全年扶贫资金兑付任务。并且我镇要求镇财政所扶贫资金按照程序加快扶贫资金兑付,在保证资金使用安全、合规的基础上,对有利于项目推进、有利于资金使用效率的资金,简化程序,加快兑付 。并确定以后的扶贫项目由镇主要领导亲自抓项目协调,明确每个项目具体负责人、完成时限等,对我镇扶贫资金兑付具有重大意义。

(四)移民搬迁建设方面

1、关于“整村移民搬迁入住率低,赵庄村2013年至2017年享受移民搬迁扶贫补助资金987.115万元,用于该村移民区基础设施建设,由于农户自筹资金无法到位,入住率不足50%。贫困户没有能力缴纳自筹款,无法入住新居,导致部分贫困户申请人居环境改造资金,对现有房屋进行再次维修改造。”的问题。

整改完成情况:我镇组织相关人员对镇“十二五”期间经移民搬迁进行全面核查,移民搬迁整体情况良好。经核查,赵庄村移民搬迁入住率低主要是因为群众自筹资金未交齐,无法进行房屋分配,我镇正在努力做群众思想工作。并于今年完善赵庄移民点基础设施建设,美化居住环境,发展集体经济,启动田园综合体项目,把旧居用于旅游开发,创造搬迁条件,确保入住率达标。镇政府加强了2019年实施的人居环境改造项目严格审批,至今再未出现重复建设和资金浪费情况。

2、关于“张大沟村2016年3户易地移民搬迁户,张雷沟村2017年1户易地移民搬迁户,共计4户贫困户截止巡察期间仍在本村居住,开展种植养殖、务工活动,未达到“搬得出、稳得住、能致富”的目的。”的问题。

整改完成情况:我镇已经开始开展宅基地腾退工作,完成了全镇6户宗地图绘制,核实共有1户有条件腾退,且完成腾退拆除复垦工作,其余3户为“一线窑”,不具备腾退条件,预计今年和扶贫办、移民办完成需收回工作,并交村集体管理。我镇核实了6户移民搬迁户就业岗位清单、就业状态清单、劳动力资源账单,按规定程序将落实后续帮扶措施,确保迁入地帮扶措施覆盖率得到进一步提高。

(五)金融扶贫方面

关于“4户贫困户在农商行办理扶贫小额贷款,因前期在农商银行有贷款,用该资金进行“倒贷”,因此未起到利用小额贷款发展壮大产业的目的。”的问题。

整改完成情况:对于4户在农商行办理扶贫小额贷款未发展产业的贫困户,我镇已督促其筹集资金发展产业。4户均愿意筹集资金发展种养殖业。我镇严格按照《榆林市榆阳区扶贫小额信贷管理办法(试行)》,深入细致做好扶贫小额信贷的贷前审查、贷中管理、贷后跟踪工作,确保贷款用途不变;并时时关注贫困户产业发展状况,加强对贫困户的教育引导,消除了部分贫困户产业发展“等靠要”思想。小额贷款管理进一步规范,金融扶贫成果日益凸显。

(六)贯彻落实冯新柱“以案促改”工作情况方面

关于“按照《区委关于落实对冯新柱案“以案促改”工作实施方案》和《区委关于以冯新柱案为鉴开展专项警示教育的通知》要求,古塔镇党委就此项工作进行安排落实,拿出了实施方案,逐项进行落实,但干部学习仍需加强。余兴庄6月底未形成“以案促改”整改报告材料。”的问题。

整改完成情况:我镇按时召开党委理论中心组学习,加强理论武装,组织各党支部和党员领导干部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脱贫攻坚战略思想,并让全体干部撰写《梁家河》学习心得体会,制定干部全年学习计划和学习任务,吸取“冯新柱案”教训。计划2019年7月1日组织全体党员干部外出学习,表彰优秀党员,把党员干部教育摆在全年工作重要地位。

(七)干部队伍作风建设方面

1、关于“个别贫困村“两委”成员对脱贫攻坚政策掌握不够透彻,“四支队伍”脱贫攻坚基本政策知晓率低,村书记、会计不熟悉村情户情,对贫困村退出标准具体内容不清。”的问题。

整改完成情况:我镇扶贫办已制定古塔镇2019年脱贫攻坚培训计划,对全年扶贫干部、村干部、贫困户培训做出了详细规划。并明确“四支队伍”工作职责,确定任务清单,签订责任书,脱贫攻坚责任得到进一步落实;“四支队伍”按季度向镇党委汇报脱贫攻坚工作,严格执行考勤制、请销假制度,扶贫工作有序推进。

2、关于“个别贫困户家中明白卡上有明显的填写错误”的问题。

整改完成情况:结合“一补两送一议”工作,我镇帮扶责任人开展了明白卡自查工作,对空白处进行弥补,错误处进行修改。党委书记利用遍访全镇贫困户、支部书记利用遍访本村贫困户有利时机,对贫困户的明白卡、纪实簿进行再次核实,杜绝错误信息的出现,明白卡填写质量进一步提高。

3、关于“部分村卫生室不能正常使用,乡镇未能及时掌握各村卫生室使用情况。”的问题。

整改完成情况:余兴庄便民服务中心卫生院对村卫生室标准化建设进行了核查,并充实医疗器械、设备、常用药品、急救药品,更换了到期药品。将5名业务能力强,责任心强的医务人员选派到扶贫第一线,为村医提供了水、电保障并制定管理考核办法,加强村医管理。

4、关于“在中省市区反馈扶贫发现问题整改工作上,部分村问题整改台账体现的责任人不清楚负责整改哪一项问题,也不清楚具体整改完成情况;问题整改工作档案中缺“问题责任清单”;整改工作中未按要求将反馈问题具体到事、到户、到人,且对问题制定的整改完成情况可操作性不强,部分整改完成情况未建立长效机制。”的问题。

整改完成情况:各村组织开展了问题整改工作“回头看”,召开专题会议进行研讨,针对中省市区反馈的问题,主动对号入座,结合本村实际,把问题具体化,做到到户到人,各类问题得到有效解决。并对各村具体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督查,对照整改方案进行一一核实,问题整改质量得到进一步提升。并制定了2019年脱贫攻坚培训计划,就问题整改进行专项培训,提高整改责任人履职能力。

5、关于“个别村2018年贫困户到户项目验收表中,村、乡两级验收栏只有村级、办事处公章,未签注具体意见;2018年精准脱贫产业到户项目实施承诺书落款时间为2018年年底。”的问题。

整改完成情况:在2019年贫困户项目申报时,我镇与贫困户签订产业到户项目实施承诺书未出现逻辑关系错误情况。并对验收人员进行简单口头培训,在今后项目验收时,严格按照项目验收程序、验收步骤开展验收工作,在验收栏中签注“合格”或“不合格”具体意见。

三、抓住整改契机,驰而不息深化整改

巡察整改工作取得的成效只是阶段性的,下阶段我镇将继续按照巡察组要求,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健全完善工作机制,加大制度执行力度,巩固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成果,为加快推动脱贫攻坚凝聚正能量。

(一)继续强化整改落实。镇党委将坚持抓整改落实力度不减,对巡察组反馈的问题一个都不放过,继续抓好整改、抓好落实,确保高标准、高质量全面完成整改任务。对需要一定时间整改到位的,建立台账,逐个督办,逐个销号;对需要长期整改的,明确责任单位、责任人和完成时限,加强跟踪问效,确保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二)建立健全长效机制。针对巡察组指出的问题,倒查制度缺陷,加强制度建设。对整改工作中已经建立的各项制度,坚决抓好落实,确保真正发挥作用。对需要建立的制度,抓紧制定完善,堵塞制度漏洞。对不科学、不健全的制度,进一步规范完善,加快建立起不想腐、不敢腐、不能腐的制度体系,防止问题反弹回潮。

(三)严格落实党委主体责任。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严格落实镇党委主体责任,认真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加大精准扶贫在党支部和党员干部考核中的权重,切实做到领导认识到位、监督权力到位、教育管理到位、干部把关到位、执行纪律到位、检查问责到位,始终把脱贫攻坚工作紧紧抓在手上,确保2020年同全区人民一道同步小康。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扶贫领域专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912-3497004,通讯地址:榆阳区古塔镇人民政府,邮编:719000。

 

 

中共榆阳区古塔镇委员会

2019年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