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中共榆阳区红石桥乡委员会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作者:来源: 发布时间:2019-09-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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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1月中旬至2018年12月底,区委第四巡察组对红石桥乡进行了巡察,2019年4月10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党委履行巡察整改工作主体责任情况

接到整改反馈意见后,我乡党委高度重视,及时召开专题会议,对照反馈问题,认真梳理,制定整改方案,经过近两个月的努力,整改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成立领导小组,明确责任分工。接到整改反馈意见后,我乡随即成立了巡察反馈问题整改领导小组,组长由党委书记担任,副组长由乡长担任,其他副科及以上领导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党委副书记担任,副主任由副科组织员担任,办公室人员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乡党委及其班子成员坚持以上率下,各村也成立了以村党支部书记为组长的巡察反馈问题整改领导小组将整改责任落实到村到人。

(二)召开专题会议,安排部署整改工作。4月17日召开了专题党委会议,根据反馈问题清单,经班子成员一致讨论同意后,形成了整改方案,逐条逐项制定了整改措施,落实了整改事项的牵头单位、责任领导和具体责任人,并要求限时完成。同时,召开乡村两级干部会议,就整改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对具体任务进行细化,要求乡、村两级层面对反馈问题进行全面整改。

(三)坚持问题导向,抓好整改落实。对巡察反馈的问题,坚持问题导向,建立整改台账,实行挂牌督办、专人盯办、跟踪问效,整改一件销号一件,所有问题不留尾巴。为了确保整改取得实效,乡党委书记、乡长深入村组进行监督检查,对整改工作敷衍了事、推进不力、没有按计划完成的,由乡纪委约谈相关责任人;对弄虚作假、违规违纪的,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截至目前,问题整改工作已完成22项,正在整改1项。

二、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

(一)政治建设和思想建设方面

1.党委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不够充分

1)党政理论学习欠缺,“四个意识”不强。通过谈话了解,部分党员干部对“四个意识”概念不清或对其深刻内涵认识不准。

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制定了党委理论中心组年度学习计划和干部学习计划,全年不少于14次的专题学习活动,每季度研讨不少于1次,截止5月底,已开展6次党委理论中心组学习、5次干部学习教育活动。

二是将每周星期二作为固定学习日,扎实开展学习教育活动,领导成员至少撰写调研报告2篇,全年全体干部书写学习笔记不少于2万字,心得体会不少于3篇,将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增强“四个意识”。

2)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民主集中制执行不到位。乡党委在召开民主生活会前没有征求意见环节,谈心谈话范围小、内容空,开会当中碍于情面,存在避重就轻、避实就虚等现象,没有达到“红脸出汗、咬耳扯袖”的效果。2016年以来,党委会议研究事项时,党委书记先表态现象时有发生,违反“一把手”末位表态民主集中制原则。

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严格落实民主集中制原则,实行党委书记末位表态原则。

二是严格执行民主生活会制度,截至目前,围绕冯新柱案“以案促改”、脱贫攻坚巡视考核整改等方面召开3次民主生活会,每次严格按照会前进行集中学习、征求各单位和各支部及个人意见、扩大谈心谈话范围,做到党委书记和各班子成员必谈、班子成员之间选谈、分管领导和业务干部必谈。会中,由党委书记带头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不回避问题,达到“红脸出汗、咬耳扯袖”的效果。会后,形成问题整改清单,明确整改措施和整改时限,限期整改。

3)对基层党组织指导不够,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发挥不充分。基层班子建设偏宽偏松,个别村党支部班子引领发展能力不强,甚至存在软弱涣散、班子不够团结等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建立党建联系点,每名班子成员至少联系1个村,乡党委书记包抓软弱涣散村,各驻村干部为党建指导员(联络员),对基层党建工作进行全程指导。

二是组织开展了支部书记思想政治教育和业务技能培训,4月28日组织乡村两级干部开展了专项技能暨业务培训会议。

2.贯彻落实上级重大决策部署不够坚决有力。

1)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不深入。乡党委在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工作上,仅仅局限于开会学习宣传、抄写笔记、撰写心得体会等方面。

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利用陕西干部网络教育学院、“学习强国”、“红石桥智慧党建”微信公众号等互联网软件学习,增设理论考试环节,对学习成果进行验收。

二是建立了“村干部论坛”,截止目前组织开展1次,村干部互动交流,共同探讨学习。

2)执行区委脱贫攻坚工作有关规定不到位。乡党委没有按照榆阳区脱指办发〔2018〕29号文件要求,严格落实党员领导干部结对帮扶贫困户的工作,9个区级帮扶单位副科以上领导干部均没有结对帮扶贫困户,每个单位只有帮扶专干结对帮扶1户贫困户,导致乡政府每名副科以上领导干部结对帮扶几户贫困户。

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按区委、区政府工作要求,区级帮扶单位和帮扶专干2019年不再进行结对帮扶非贫困村。

二是及时调整业务分工,对贫困户帮扶责任人空缺的进行调整,确保扶贫工作不留空挡,并对遗留问题进行及时跟进。

3.对加强意识形态领域工作不够重视。

1)2016年以来,乡党委每年仅在党委会上研究讨论一次意识形态工作,且不是专题研究部署,未达到区委每年两次专题研究的要求。

整改落实情况:乡党委高度重视意识形态工作,年初因人事变动,及时调整了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并制定了2019年度红石桥乡意识形态工作会议制度(试行)2019年度意识形态工作考核办法(试行)2;截止目前,对意识形态工作已经专题研究两次。

2)中心组学习制度执行不到位。2016年以来,党委中心组学习次数不够,且学习内容单一,缺乏针对性,在解决具体问题和指导实际工作中作用不明显。

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制定中心组学习计划,每月至少学习一次,一年不少于14次,截止目前已经组织学习6次;

二是班子成员对所包抓村进行深入调查,已经形成调研报告1篇,全面指导所包抓村组。

3)党政主要领导2016以来未在党报党刊发表理论文章。

整改落实情况:党政主要领导深入研究调研,按时按要求在各类党报党刊上撰写发表理论文章。

(二)党的组织建设方面

1.对党建工作思想上不够重视。

1)乡党委2016年以来专题研究部署党建工作较少,每年专题研究一次,其余都是在研究其他工作时一并讨论,且内容也主要是针对应付上级检查以及硬件措施方面的工作进行安排等,不能够全面系统地对全乡党建工作做出长远规划和部署。

整改落实情况:按照要求和计划,每季度至少专题研究一次党建工作,截止目前已经专题研究2次。

2)乡党委党建工作和机关党支部党建工作由一人承担,机关支部会议记录出现研究乡党委事项的记录,档案资料混淆不清。

整改落实情况:乡党委及时调整分工,党委组织委员协助副书记负责党建工作,和党委秘书两人分别负责乡党委党建工作和机关党建工作。

2.党组织生活开展不扎实。

1)“三会一课”制度执行不规范。各党支部会议记录不同程度的存在短缺、后补、与其他会混开、活页白纸记录、日期前后混乱、签到不全等现象,所有村党支部都不开展党小组相关活动。

整改落实情况:严格执行“三会一课”制度,对各党支部会议记录不全、不规范、无签到等情况,责令整改,并要求其在以后的工作中,认真严格做好记录,村委会会议、扶贫专项会议分开记录。对于党小组活动,安排专人负责,扎实开展党小组活动。

2)党建有关资料存在空白或抄袭现象。个别村党支部谈心谈话记录卡、党员活动日记录、党员自评表、党员互评表、整改清单、民主评议表、征求意见表等均空白;各党支部党员承诺、个人学习计划、心得体会等均存在雷同、代笔、抄袭复印或网络下载等现象。

整改落实情况:责令相关支部立即整改,以后召开党员大会时,按要求会上真实填写谈心谈话记录卡、党员活动日记录、党员自评表、党员互评表、整改清单、民主评议表、征求意见表、承诺践诺等资料,对于不会写字的党员,可以委托他人代写并做好情况说明;对于年龄超过70周岁的老党员,由支部说明情况后可以不写,但一定杜绝无缘由的代笔、雷同、照抄等现象发生。

3)党费收缴不规范。存在不按月足额收缴、无收缴花名册、村干部代缴垫缴、同一名党员一年内缴纳标准相差较大等现象,特别是离退休公职人员,将组织关系由原单位转村上,降低党费收缴标准,村党支部成为他们少缴党费的“避风港”。

整改落实情况:乡上成立了党员服务中心,严格执行区委组织部党费收缴相关文件精神,按月造册登记,按月足额收缴,党员本人签字确认,决不人为降低收费标准,对于反馈少缴党费的党员,核实后进行补交。

4)发展党员程序及党员档案资料不规范。乡党委会研究党员会议记录过于简单,只点出发展对象名单,没有进行讨论表决;各支部研究党员存在只上支委会或党员大会的问题。党员档案弄虚作假。乡党委同一批次发展5个党支部的5名党员,提出入党申请、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确定为发展对象、接收为预备党员的日期完全相同

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党委会研究发展党员,严格按照发展党员规范程序,详实做好会议记录。

二是严把党员的入口关,按照党员发展流程,准确把握时间节点,成熟一人发展一人,逐级审核批准。坚决杜绝发展党员不规范问题发生。

5)流动党员管理不到位。部分村党支部年轻党员在外地参加工作,组织关系长时间不转移,党费依然按每月0.5元的标准缴纳;妇女党员出嫁后长时间不转移组织关系,学习教育管理存在漏洞。

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对参加工作和出嫁人员党组织仍然在本村的党员,由村支部书记积极对接本人和所在党支部转出组织关系,并补缴所欠党费

二是认真摸底各支部流动党员情况和人数,建立流动党员管理台账,对其信息进行详细登记,并及时把流动党员基本情况输入信息库,实行信息化动态管理。

3.选人用人与岗位不对等。乡党委专职组织委员,并不负责党委组织工作,而是负责企业、工商、税务、金融、商贸、供销、粮食、人寿保险、远程教育、禁牧、防火等工作。

整改落实情况:及时重新调整分工,组织委员协助党委副书记做好全乡党建工作。

(三)党的作风建设、纪律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方面

1.“两个责任”落实不到位。

1)党委主体责任落实不实。2016年以来,乡党委专题研究全面从严治党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较少,没达到每年至少专题研究两次的要求,也没有对落实主体责任工作情况进行全程纪实。

整改落实情况:党委制定了党委及成员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专题研究全面从严治党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每季度不少于1次,截止目前已研究2次。

2)纪委监督责任落实不严。乡纪委开展监督检查较少,难以发现村级苗头性问题,部分村干部坐值班制度执行不严,脱岗现象时有发生;对财务监管不到位,依然有列支香烟、超标准报销差旅费等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乡纪委每季度对脱贫攻坚、村干部坐值班、村务公开等方面进行一次监督检查,对发现苗头性问题,及时予以纠正。

二是严格执行“乡财乡用区监管”、“村财村用乡代管”和“双审联签”制度,严格审核原始凭证,对列支香烟、白条入账、违规报销差旅费用等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问题坚决予以杜绝。

3)干部管理宽松软,作风建设抓得不紧,部分制度落实不到位,压力传导不够。乡上出台了相应的干部管理考核办法但并没有执行,成为一纸空文;对村干部的考勤考核并未与奖励工资挂勾。

整改落实情况:完善干部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干部管理考核办法,将考核奖励与薪酬工资挂勾。

2.财务管理不规范,相关制度执行不到位。

1)“双审联签”制度执行不标准。乡政府财务支出原始凭证上党委书记签准支,乡长签同意;村级财务支出原始凭证上缺签、漏签现象比较多。

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严格执行“乡财乡用区监管”、“村财村用乡代管”和“双审联签”制度,严格审核原始凭证,对签字不全的原始凭证坚决不予列支。

二是对村级财务支出原始凭证上缺签、漏签现象,责令其严格审核,补全签字,确保不再出现此类问题。

2)个别零星采购、小型维修工程等存在无清单、无验收报账的现象。

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规范小型维修工程、零星采购等项目实施程序,严把工程质量验收关,备齐相关资料。

二是严格执行财务制度,加强报账原始凭证审核,对于零星采购、小型维修工程等无清单、无验收报账的现象,坚决不予列支。

3)村级财务无固定资产台账。

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产权制度改革过程中,聘请专业会计公司对村级集体所有的全部资金、资产、资源进行清产核资,建立了清产核资台账。

二是对村级新增的集体资产及时进行造册登记,确保村级资产管理规范有序。

4)村级会计档案不健全。会计报表、总账、明细账不按规定装订,无纸质档案。

整改落实情况:规范整理了村级财务报表、总账、明细账等资料,并按规定装订,留存纸质档案。

三、下一步打算

经过集中整改,虽然取得了较为明显的阶段性整改成效,但对照区委巡察组提出的整改要求,仍然需要持续强化整改认识、持续压实整改责任、持续加大整改力度,切实运用和巩固好区委巡视巡察成果,加力、加劲、加措施,以整改为契机推动全乡工作再上新台阶。

(一)坚持党要管党,切实履行“两个责任”。按照“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要求,严格落实乡党委主体责任,认真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切实做到领导认识到位、监督权力到位、教育管理到位、干部把关到位、执行纪律到位、监督问责到位,切实把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贯穿于巡察整改始终。强化执纪问责,坚持有案必查、有腐必惩,绝不姑息,绝不手软,形成高压反腐态势;坚持抓早抓小、防微杜渐,严格落实谈心谈话制度,对党员干部身上的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教育、早纠正,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防止小问题变成大问题。

(二)强化问题意识,持续抓好问题整改。坚持整改目标不变、整改劲头不松、整改力度不减,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责任意识和忧患意识,进一步增强巡视巡整改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切实把巡察整改后续工作抓紧抓抓好。对已完成的整改任务,我乡将适时开展“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效,防止问题反弹;对正在整改的问题,加强督查检查,确保按时按要求整改到位;对需要长期坚持整改的问题,坚持一抓到底,坚决完成整改,务求取得实效。

(二)巩固整改成效,建立长效机制。以此次巡察整改为契机,把巡察整改工作与贯彻中、省、市、区决策部署结合起来,进一步理清思路、完善措施、健全制度,力争做到解决一个问题、堵塞一个漏洞、形成一套机制,促进全乡事业持续健康发展。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3414008,通讯地址:榆阳区红石桥乡人民政府,邮编:719000。

 

中共榆阳区红石桥乡委员会

2019年6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