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发展改革和科技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作者:来源: 发布时间:2020-07-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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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523日7月12日,区委第二巡察组对区发展改革和科技局进行了巡察,并于1014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直面存在问题,严格落实责任。

巡察组反馈意见中指出的问题,客观中肯、切中要害,提出的要求具有很强的针对性、指导性。局党组对此高度重视、态度鲜明,完全赞同和诚恳接受区委巡察组的巡察反馈意见,要求以上率下、全员参与,切实保障了巡察整改工作取得实效。

(一)压实领导责任。局党组于2019年10月20日会议研究,决定由党组书记为组长,党组成员为副组长,各股室和下属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确保各项整改工作部署到位、责任到位、落实到位。2019年10月份以来共召开专题党组会议3次,研究和推进整改落实工作,明确提出问题不解决不松手、整改不到位不罢休、不获取全胜不收兵。

(二)抓实责任分解。经多次讨论、修改、完善,形成了《中共榆林市榆阳区发展改革和科技局党组关于落实区委第二巡察组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根据巡察“问题清单”,领导班子成员主动辨析问题、夯实责任,下属单位负责人主动认领问题、划定责任,全系统上下层层带动,深入分析查找问题根源,逐项制定整改落实的举措;把整改事项落实到具体单位、责任领导,明确了完成时限,要求面对问题不回避,做到立行立改、不敷衍,力争改出成效。

(三)严格责任追究。建立整改台账,采取对账销号制度,解决一个、销号一个、巩固一个,确保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对简单应付、推诿扯皮、整改不力的要在年终考核时“一票否决”,取消评先评优资格,坚决追责问责。

二、抓住整改重点,确保整改取得实效

(一)政治建设和思想建设方面

1.关于党的全面领导作用发挥不充分的问题

表现在:1原区粮食局、区发改局以行政会代替党组会,无党组会议记录,原科技局党组没有专门的记录2)区发展改革和科技局党组开展工作不正常。除党组书记在合并时任命外,其余局党组成员均为2019年6月底任命,党组书记抓党建工作信心不足。领导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责任落实不到位,对党建工作重要性认识不充分,未能把党建统领与部门业务有效结合。(3)党务干部同时兼顾其他业务,不能聚焦主业,对党建内容不太熟悉,党建工作不够扎实。

整改情况:1)认真贯彻落实区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层党建工作的实施意见》,现将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党组发挥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领导作用,全面履行领导责任,确保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的贯彻落实。党组书记主持党组全面工作,负责召集和主持党组会议,进一步规范会议记录管理,建立了专门的党组会议记录,指定专人负责记录。2)根据区委组织部门批复的局党组成员,按照年初工作安排,对局党组成员进行分工,明确任务,夯实责任。(3严格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落实党组书记抓党建第一责任人职责,全面推行党建责任及重点任务清单制度,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和《榆阳区机关事业单位基层党建工作基本规范(试行)》,已配备一支专业队伍,专门从事机关党建工作。

2.关于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不到位的问题

表现在:1原区发改局2016年至2019年未传达市区党代会精神。原区物价局2018年未传达中省市区党代会精神。22017年原区发改局“解放思想大讨论”会议内容在活页纸上记录。班子成员存在无发言材料或他人代写材料现象。

整改情况:1)健全党建工作会议制度,制定了《区发改科技局党总支党建工作制度》和《区发改科技局党支部会议制度》,每季度至少专题研究1次党建工作,及时传达落实中央、委、委和党代会精神。2认真贯彻《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严格执行党的组织生活全程纪实制度,进一步规范会议记录管理,要求记录员根据会议类型,记录在对应的会议记录本上。规定班子成员做好表率,学习笔记、心得体会和组织生活会、民主生活会的个人发言材料要求必须亲自手写,由局支部书记亲自审核,坚决杜绝代抄代写等抄袭现象

3.关于对理论学习和意识形态工作重要性认识不足的问题

表现在:1)学习教育活动流于形式。原区发改局2016年未组织集体学习,无中心组学习记录,2017年仅有2次学习记录,未见讨论发言内容。原区粮食局、区招商局存在无个人学习计划问题。存在重业务轻党建现象。部分局领导忙于业务疏忽党建工作和理论学习。应知应会知识点未记于心。区发展改革和科技局领导班子成员对巡察组调查问卷内容不熟悉,不能更好地适应新思想、新要求。原科技局2017年无集体、个人学习计划,集体学习记录与个人学习笔记内容不相符。2意识形态工作未落到实处。原区粮食局无意识形态会议记录、未见纸质档案。原区招商局、区粮食稽查大队无意识形态工作实施方案。原科技局未组织党员进行意识形态培训。

整改情况:1)修订完善《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和《机关干部学习制度》,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按要求制定、上报本单位和个人学习计划,并严格按照计划开展学习,安排学习内容,印发应知应会知识,并组织了测试。结合本次“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局党组安排班子成员开展了一周的集中学习,轮流讲党课,以适应新思想、新要求党组书记亲自抽查党员干部对应知应会知识点的掌握情况,确保理论学习有收获。认真贯彻落实区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层党建工作的实施意见》,将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推进,将各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的考核列入单位领导班子和成员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作为其工作实绩评定、奖励惩处、选拨任用的重要依据,进一步引导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重视抓党建工作。(2严格执行《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区意识形态工作的实施意见》,制定了《意识形态工作责任落实制度》、《意识形态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等制度,扛实党组织的意识形态工作主体责任。各支部每年初向局党组报告意识形态年度工作计划,每半年专题汇报1次意识形态工作情况,每年专题学习研究意识形态工作不少于2次。按照制定的《意识形态工作检查考核制度》,局党组对各支部意识形态工作进行督查指导,对未切实履行意识形态工作职责的或造成全系统影响的,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局机关及各下属单位对意识形态工作重视程度不断加强,使发改和科技系统全体干部职工思想认识得到极大改观。

(二)组织建设和作风建设方面

1.关于党建工作薄弱的问题

表现在:1党的基础工作不扎实。原区粮食局无专题研究部署党建工作会议记录。原区物价局2019年无党建工作计划、支部学习计划。2“三会一课”制度落实不够,未能形成常态。原区招商局党支部召开会议少,只见发展党员支部会议记录,2018年无领导干部党课讲稿。原区发改局2019年“三会一课”会议记录与个人记录不符,1至3月无支委会会议记录,6月缺开展“三会一课”资料,2019年缺领导干部党课讲稿。原科技局2016年“三会一课”9—11月未见活动记录。

整改情况:(1严格落实党组每半年向区委报告一次履行抓党建主体责任情况。书记每半年向局党组述职1次党建工作。党组每季度召开1次党建工作例会,通报党建督查考评情况,研究部署党建工作,规范会议记录管理,指定专人负责党建会议记录。认真贯彻落实区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层党建工作的实施意见》,按要求制定、上报本单位和个人学习计划,并严格按照计划开展学习。2加强对党员领导干部党性教育,进一步提升党员领导干部政治理论水平和党性观念,定期召开支部党员大会、党支部委员会议、党小组会议,按时上好党课,使“三会一课”制度取得更大成效。党员领导干部要率先垂范,自觉服从党组织的安排,带头参加双重组织生活,带头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并将党员领导干部参加“三会一课”的情况纳入年度考核。落实“三会一课”纪实手册和相应纪实资料专人负责,坚决杜绝记录不全、不规范等情况再次发生。

2.关于党支部换届程序不规范的问题

表现在:2017年原区招商局、2018年原区粮食局党支部换届未履行选举程序,党支部书记由会议讨论确定。区粮食稽查大队支委委员由原党支部书记指定,2019年3月以后党支部书记空缺,由副队长代理。

整改情况: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开展党支部换届情况排查,区发展改革和科技局机关支部委员会于2019年11月完成了换届,进一步完善机关党支部换届选举软件资料,确保基层党建工作有序开展。

3.关于组织生活会质量不高的问题

表现在:原区发改局2017年组织生活会议记录为电脑打印,2018年组织生活会无个人发言记录;原区物价局2018年1月24日组织生活会有非党人员参加,个人剖析材料中只有自我批评,没有对别的同志的批评;2019年区发展改革和科技局未召开组织生活会

整改情况:认真贯彻落实《党章》和《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规定》等党内法规制度。严格按照《进一步规范民主生活会的六项措施》,党支部每半年召开1次组织生活会。严格执行党的组织生活全程纪实制度,进一步提高组织生活会质量,会议召开情况书面报告局党组,并在全系统范围内通报。进一步严肃和规范民主生活会的会前、会中、会后三个阶段各环节工作。认真准备发言提纲,深挖思想根源,扎实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领导干部切实把自己摆进去、把思想认识摆进去、把工作责任摆进去,达到触及灵魂、红脸出汗的效果。将民主生活会情况纳入领导班子及成员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考核内容。特别“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专题民主生活会上,领导干部都能结合工作实际,客观地进行批评与自我批评,达到了红脸出汗的预期效果,为下一步更好开展工作奠定了基础。

4.关于党费收缴台账签名存在代签、不签现象的问题

表现在:原区招商局、区物价局、区发改局党费台账中存在代签或未签。原科技局2016年9月党支部转入一名党员,当年10—12月党费未交。

整改情况:严格执行中组部《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和《关于进一步规范党费工作的通知》规定的党费收缴标准。将局机关党支部和合署办公的所有党员党费合并在一起收,建立党费收缴台账,实行党费按月收缴、登记造册制度,每季度将党费上缴区直机关工委,并存档党费收据,每季度公开1次党费收缴情况。该名未及时缴党费的党员已如数将10—12月120元的党费进行了补缴。

5.关于未按规定开展党员活动的问题

表现在:原区发改局2016年未开展党员活动。原区粮食局2017年党员活动全为集中学习,内容单一,2018年11月未见活动记录。原区物价局2018年党员活动手册与党支部会议记录内容不符,2019年未开展党员活动。2019年区发展改革和科技局党员活动只开展2次。区粮食稽查大队党支部2019年未开展党员活动。

整改情况:严格执行党的组织生活全程纪实制度,认真填写《党的组织生活全程纪实手册》,做好相关纪实材料整理归档工作。认真组织开展“党员活动日”,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开展了政治理论学习、党员志愿服务进社区进农村、结对帮扶慰问、观看红色教育片、赴赵家峁学习,重温入党誓词等形式多样的活动。区粮食稽查大队党支部也按照规定,认真开展了观看警示教育片、轮流举办稽查大讲堂,党章知识竞赛等党员活动。

6.关于党员承诺践诺、设岗定责、志愿者服务活动未落到实处的问题

表现在:原区发改局2018年党员承诺未结合自身工作岗位进行承诺,党员积分手册填写不完善,未填写践诺、任务完成情况、工作日志。原区粮食局党支部未见党员承诺。区粮食稽查大队党支部未开展共驻共建活动。

整改情况:落实每个党员人人都要有承诺书,并结合党员自身实际业务特点进行承诺,不得虚而不实、目标大而空。同时要以实际行动,履行好承诺事项。党支部半年、年终对党员履行承诺事项对标进行考核,并作为民主评议党员的一项重要考核指标。对党员积分手册填写不完善没有承诺书或考核不合格者,取消年度评优树模资格,同时扣除一定比例的绩效工资。区粮食稽查大队党支部积极联系所在社区委员会,主动签订共驻共建承诺,认真开展共驻共建活动。

7.关于谈心谈话制度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表现在:原区招商局2017年—2019年谈心谈话征求意见环节只有领导意见,未见干部对领导的意见。原区物价局2018年谈心谈话内容单一,只谈学习,未谈及存在问题或不足。

整改情况:今后将严格落实民主生活会制度,做到党组书记和各班子成员必谈、班子成员之间选谈、分管领导和业务干部必谈。谈心谈话做到相互提醒警醒,不回避问题,认真填写“个别谈话”记录表。

8.关于“四风”工作落实不力的问题

表现在:原区粮食局未落实“八项规定”精神月报制度。原区发改局反“四风”工作只学习未讨论。原区物价局2018年第一季度未进行全面从严治党工作部署,原区物价局、区发改局主要领导的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清单或纪实手册均由他人代写。区发展改革和科技局2019年6月10日、7月1日未安排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会议纪录为后补。

整改情况:严格落实“八项规定”精神,及省市区有关文件精神,认真落实“八项规定”月报制度。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纠正“四风”、加强作风建设作出的重要批示精神,并组织开展专题讨论,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日常教育、监督、管理,抓早抓小抓经常。制定了《区发展改革和科技局领导班子及成员2019年度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和《区发展改革和科技局党组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推行“三个五”工作法的实施意见》,形成“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各司其责,班子成员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通过每季度至少一次的党风廉政专题例会,开展学习、加强研究、落实责任、强化监督。

三)纪律建设和夺取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方面

1.关于廉政教育不深入的问题

表现在:原区粮食局“以案促改”无问题清单、整改措施。原区发改局“冯新柱案”未见召开民主生活会资料,科级干部对照检查材料短缺严重。原科技局2016年无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工作会议记录。

整改情况:认真组织开展民主生活会,领导班子成员之间、领导班子成员同分管机构负责人之间开展个别谈话,充分听取意见建议,认真撰写对照检查材料,经党组书记审核签字,会后交支部整理存档。列出问题清单,制定整改措施,逐条进行整改。扎实开展廉政警示教育,以胡志强辛耀峰案为重点,开展“以案促改”警示教育,举一反三,以案明纪,以身边案例警示教育身边人,建立专门的党风廉政工作会议记录,指定专人负责记录。

2.关于干部考勤管理不规范的问题

表现在:原区招商局2016年、2017年考勤有部分干部未签到,也未附相关说明,缺岗原因不明。原区招商局、区物价局主要领导考勤存在由他人代签现象。2019年区发展改革和科技局考勤管理不严格,个别干部存在漏签、补签现象。区粮食储备库考勤册存在代签现象,派出扶贫工作队员,仍在本单位签到。原科技局考勤制度无会议记录,迟到、早退、请销假等没有考核结果。

整改情况:严格执行《榆阳区规范干部日常管理制度》,修订《机关干部考评制度》《工作制度》《机关干部上下班考勤和请销假制度》等考勤管理制度,全面规范干部请销假、教育培训、节假日值班和上下班纪律实行每天四签到制,上班20分钟后由办公室将签到册送到局长办公室,因公外出或请假人员在备注栏注明。签到实行本人当班签到制,杜绝补签、代签,如有违反一经查实将严格追究当事人责任

3.关于有重复领取补贴现象的问题

表现在:原区招商局个别工作人员在参加农高会时领取两次补贴。

整改情况:严格执行区委办、区政府办《关于调整榆阳区机关事业单位差旅住宿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建立健全了财务管理制度,加强领导责任及财务管理制度的落实。严把票据报销关,对签字不全的原始凭证坚决不予列支,规范租车、采购、报销程序。重复领取补贴的人员已如数将钱款自愿退回,并由本人向局党组做了深刻书面检查。

三、加大执行力度,抓好下一步工作

当前巡察整改工作取得阶段性的成效,下阶段局党组将继续按照区委和区委巡察领导小组的要求,采取更加强有力的措施,健全完善工作机制,加大制度执行力度,巩固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成果,为加快推动发展改革和科技工作又好又快的发展凝心聚力。

(一)坚持党建领航,各项工作协调发展。始终将党的建设贯穿到工作的方方面面,以党建促业务,以业务促党建。严格落实党的组织生活制度,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形成各项工作稳步推进,协调发展的良好形态。

(二)健全各项制度,建立工作长效机制。针对区委第二巡察组指出的问题,对整改工作中已经建立的各项制度,坚决抓好落实,确保真正发挥作用。对需要建立的制度,抓紧制定完善,堵塞制度漏洞。

(三)强化党组领导,落实从严治党责任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严格落实局党组主体责任,认真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加大党建在党支部和党员干部考核中的比例。切实做到领导认识到位、监督权力到位、教育管理到位、干部把关到位、执行纪律到位、检查问责到位,努力推动发改和科技工作再上新台阶。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912-3525150,

通讯地址:区政府十楼发展改革和科技局办公室,邮政编码:719000。

中共榆林市榆阳区发展改革和科技局党组

2019年1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