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5月23日至7月12日,区委第二巡察组对区发展改革和科技局党组进行了扶贫领域专项巡察,2019年10月14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有关规定,现将扶贫领域专项巡察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直面存在问题,严格落实责任
巡察组反馈意见中指出的问题,客观中肯、切中要害,提出的要求具有很强的针对性、指导性。局党组对此高度重视、态度鲜明,完全赞同和诚恳接受区委巡察组的巡察反馈意见,要求以上率下、全员参与,切实保障了巡察整改工作取得实效。
(一)压实领导责任。局党组于2019年10月20日会议研究,决定由党组书记为组长,党组成员为副组长,各股室和下属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确保各项整改工作部署到位、责任到位、落实到位。2019年10月份以来共召开党组专题会议3次,研究和推进整改落实工作,明确提出问题不解决不松手、整改不到位不罢休、不获全胜不收兵。
(二)抓实责任分解。经多次讨论、修改、完善,形成了《中共榆林市榆阳区发展改革和科技局党组关于落实区委第二巡察组扶贫领域专项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根据巡察“问题清单”,领导班子成员主动辨析问题、夯实责任,下属单位负责人主动认领问题、划定责任,全系统上下层层带动,深入分析查找问题根源,逐项制定整改落实的举措;把整改事项落实到具体单位、责任领导,明确了完成时限,要求面对问题不回避,做到立行立改、不敷衍,力争改出成效。
(三)严格责任追究。建立整改台账,采取对账销号制度,整改一个、销号一个、巩固一个,确保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对简单应付、推诿扯皮、整改不力的要在年终考核时“一票否决”,取消评先评优资格,坚决追责问责。
二、抓住整改重点,确保整改取得实效
(一)关于学习扶贫有关精神不全面的问题。
表现在: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重要论述和中央、省委、市委和区委脱贫攻坚会议、文件精神不够系统、不够深入。
整改情况:局党组开展脱贫攻坚专题学习会议。制定了脱贫政策专题学习计划,认真学习了《习近平扶贫论述摘编》、习近平六次脱贫攻坚座谈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视察的重要讲话精神、中央、省委、市委和区委各级扶贫政策等内容,组织开展了脱贫攻坚知识测试,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脱贫攻坚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切实增强使命感和责任感。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和冯新柱案“回头看”专题教育,党组领导班子召开了脱贫攻坚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认真撰写对照检查材料,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进一步增强了思想认识,理清了工作思路,严肃了工作纪律。
(二)关于问题整改贯彻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表现在:(1)未见中央巡视反馈问题2019年4月8日整改阶段性进展情况报告。坚持问题导向、狠抓整改提高做的还不够,还存在整改会议记录不规范,整改资料不全等问题。(2)科技特派员作用发挥不明显。全区80个贫困村实现了科技特派员全覆盖,受派驻地点和专业制约,存在新技术运用与贫困村产业发展不匹配,集中培训贫困户次数、人数较少的问题。部分科技特派员帮扶贫困村档案不全,发展了相关产业,申报并领取了产业发展奖补资金,但短缺相应的图片、文字等佐证资料。(3)光伏扶贫项目后续工作落实不力。存在上盐湾镇姬家坡村、鱼河峁镇董家湾联村贫困户的光伏产业收益补贴发放缓慢问题。
整改情况:(1)局党组全面落实整改主体责任,对照上级巡视反馈意见,主动认领,认真自查,制定整改方案,落实整改任务,逐项整改,按期上报整改情况。指定专人负责扶贫会议记录和扶贫资料整理,及时补齐了相关材料,杜绝整改会议记录不规范,资料不全等问题再次发生。(2)选派科技特派员。根据特派员专业特长和重点村产业需求,按照“大不变、小调整”的原则,帮扶贫困村的科技特派员继续对其贫困村进行巩固发展,部分重点村根据产业发展进行调整,每名特派员至少进驻2个村并为所派驻村引进2项以上新品种、新技术,确保全区80个贫困村科技特派员技术服务实现全覆盖。组建专家服务团,解决科技特派员在派驻地点进行技术帮扶受专业制约的问题,组建农业科技技术专家服务团,解决科技特派员在帮扶点遇到技术难题。严格驻村帮扶考核,定期检查。逐一进村考核,按照服务到位、资料齐全等要求,确定等次、补助及是否续聘。(3)督促指导乡镇、村组建立光伏扶贫电站运营、维护长效机制。因乡因村修订完善光伏电站收益分配办法,及时足额将电站收益分配到户。我局和区扶贫办联合印发了《关于做好光伏扶贫电站初检问题整改工作的通知》,提出村级电站初检共性问题及建议解决方案、村级电站初检个性问题及建议解决方案、户用电站初(抽)检共性问题及建议解决方案、户用电站初(抽)检个性问题及建议解决方案和光伏电站运维标准等整改情况,确保光伏项目规范运营,贫困户获得收益。目前两村联村贫困户都可以及时足额收到电站发放的收益。
(三)关于扶贫工作人员管理不规范的问题
表现在:派驻大河塔镇高沙峁村驻村工作队2018年第四季度、2019年第一季度未向派出单位汇报驻村情况。区粮食流通稽查大队派驻上盐湾镇高家湾村驻村工作队2018年第四季度未向派出单位汇报驻村情况。原科技局2018年9月调换帮扶专干,未见调整文件。
整改情况:建立帮扶工作清单制度,每半年至少召开1次扶贫工作专题会议,每季度至少研究1次包扶工作,听取1次驻村干部工作汇报,主要领导每季度至少到村走访调研1次,分管领导每月至少到村1次,帮助解决实际问题。加强帮扶责任人管理,严格落实领导干部的结对帮扶责任,每月至少到贫困户家中走访1次,针对致贫原因制定有针对性的帮扶计划,落实帮扶措施,及时更新纪实资料。坚持加强党对脱贫攻坚工作的领导,成立专门工作组,选优配齐扶贫队伍每月至少召开一次脱贫攻坚领导小组会议,研究部署脱贫工作,重大紧急事项随时研究。严格执行《榆阳区发展改革和科技局脱贫攻坚责任制实施细则》,现在所有扶贫工作队每季度末按时向派出单位汇报工作开展情况。强化脱贫攻坚资料管理,指定专人负责,确保资料齐全。
(四)关于脱贫攻坚业务培训不扎实的问题
表现在:未见区发展改革和科技局2019年脱贫攻坚业务培训资料。
整改情况:积极参加区委党校、区扶贫办组织的专题培训,围绕脱贫攻坚工作组织了不同形式的专题研讨班和集中培训班,进一步加强党政领导干部脱贫攻坚政策知晓率,并组织开展了脱贫攻坚知识测试,对政策不熟悉、不掌握的予以通报批评并集中进行“补课”。
(五)关于帮扶计划流于形式的问题。
表现在:2018年原区招商局研究贫困村帮扶计划会议记录简单、内容空泛,未严格按照计划落实帮扶措施。未见2018年帮扶工作总结。未见2018年原区物价局帮扶计划。
整改情况:制定了《榆阳区发展改革和科技局脱贫攻坚责任制实施细则》,在驻村第一书记和扶贫工作队员选派管理等方面查问题、补短板、强弱项。要求各工作队及时上报帮扶计划和帮扶总结,工作队在制定帮扶计划时要和派出单位、镇、村充分讨论研究,根据各自村子的实际,保证计划的可操作性,之后要严格按照计划落实帮扶措施。局机关坚持每月至少召开一次脱贫攻坚领导小组会议,研究部署脱贫工作,年初按照各工作队的帮扶计划及我局在扶贫领域的项目安排讨论制定部门的帮扶计划,年末根据我局在扶贫相关领域工作职责的落实情况和各工作队在这一年驻村扶贫工作的完成情况进行认真总结,形成本部门的脱贫攻坚工作总结。
三、加大执行力度,抓好下一步工作
当前巡察整改工作取得阶段性的成效,下阶段局党组将继续按照区委和区委巡察领导小组的要求,采取更加强有力的措施,健全完善工作机制,加大制度执行力度,巩固扶贫领域专项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成果,为更好地推动全区脱贫攻坚工作做出更大贡献。
(一)坚持目标导向,抓好问题整改。今后,区发展改革和科技局党组将问题整改常抓不懈,毫不动摇巩固整改成果,严防问题反弹,确保将扶贫这项惠民工程做到实处。
(二)完善制度框架,坚决抓好落实。针对区委第二巡查组指出的问题,对整改工作中建立的各项制度,坚决抓好落实,确保真正发挥作用。
(三)强化整改督导,严格责任追究。建立整改问题台账,对整改任务重、问题突出的,特别是问题集中的、群众反映强烈的,进行重点督查,杜绝同样的问题再次出现。坚持用过硬的作风抓整改,对整改过程中态度不端正,工作不扎实,走过场以及缺乏机制等问题,要实行责任倒查,直接问责责任人并严肃处理。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912-3525150,
通讯地址:区政府十楼发展改革和科技局办公室,邮政编码:719000。
中共榆林市榆阳区发展改革和科技局党组
2019年1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