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榆林市榆阳区纪委2018年度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作者:来源: 发布时间:2018-0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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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榆林市榆阳区纪委

2018年度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一、部门主要职责

(一)主管全区党的纪律检查工作。依据《党章》赋予的职责,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负责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市委、区委关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决定,运用“四种形态”聚焦监督执纪问责,认真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监督责任。

(二)主管全区行政监察工作。负责贯彻落实中省市和区委、区政府有关行政监察工作的决定,监督检查区政府工作部门(含挂牌管理机构)、直属事业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和乡镇、街道办事处及其主要负责人遵守和执行国家政策和法律法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及区政府颁发的决议和命令等情况。

(三)依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及其他党内法规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负责调查区委管辖和任命的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违反党章及其党内法规,违反党和国家政策,违反社会主义道德,危害党和国家和人民利益的行为;调查区政府工作部门(含挂牌管理机构)、直属事业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和乡镇、街道办事处及其主要负责人违反国家政策、法律、法规,违反行政纪律的行为,决定或解除对这些案件、行为中相关人员的政纪处分;受理党员和国家工作人员的控告和申诉;查处下级党的纪律检查机关管辖范围内的比较重要或复杂的案件。

(四)负责制定全区党风廉政建设教育规划,指导有关部门做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形势任务、路线方针、政策理论、党内法规以及国家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教育党员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遵纪守法、勤政廉洁。

(五)负责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有关问题进行调查研究,拟定党纪条规和政策规定。调查研究区直部门和乡镇、街道办事处制定有关政策、法规的情况,对其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条款,提出修改、补充的建议;变更或撤销下级行政监察机关不适当的决定和规定。

(六)做好纪检监察干部的管理工作,会同区委组织部提名和考察乡镇纪委书记、街道纪工委书记,区纪委派驻纪工委书记(纪检组长)、副书记(副组长);组织和指导全区纪检监察系统干部的培训工作。负责查处委局机关班子成员以外的机关干部和乡镇(街道)纪(工)委、区纪委派驻机构纪检干部违反党章及其他党内法规,违反党和国家政策,违反社会主义道德,危害党和国家和人民利益的行为。

(七)完成市纪委、市监察局和区委、区政府批转和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18年年度部门工作任务

2018,是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开局之年,也是我区加快追赶超越、决胜全面小康的关键之年。全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中省市纪委全会和区十党代会精神,按照“抓党建、强监督、敢担当、做表率”的总体思路,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忠诚履行党章和宪法赋予的职责,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健全党内监督和国家监察机制,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持之以恒正风肃纪,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营造风清气正政治生态,坚定不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为我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坚强纪律保障。

(一)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发挥纪检监察职能作用;

(二)强化压力传导,推动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落到实处;

(三)巩固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持续改进作风;

(四)加强纪律建设,巩固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态势;

(五)坚决整治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让群众有实实在在的获得感;

(六)深入推进监察体制改革和巡察工作,实现监督监察全覆盖;

(七)聚焦忠诚干净担当,建设让党放心、人民信赖的纪检监察队伍。

三、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内设派驻党群行政系统、农林水牧系统、科教文卫系统、财贸系统、工交能化系统等5个纪检组、纪检监察室,及榆阳区纪检监察网络信息中心6个单位,无下属单位,各单位办公及人员经费由委局统一预算;行政部门;全额财政拨款。

四、部门人员情况说明

纳入本年预算的人员总编制81人,其中:全额行政编制51人,事业编制30人。编制内实有干部职工86人,其中:行政实有53人;事业实有34人,退休人员10人。

 

五、部门国有资产占有使用及资产购置情况说明

截止2017年底,现有通用设备共计236(个、台、辆),价值1692993元,其中本单位公务用车7辆,价值945095元,全为执法执勤用车,家具用具等共计215(个、套等),价值243680元,无二十万元以上的设备,无购置计划。

六、部门预算绩效目标说明

我区暂时只对50万以上项目实行绩效目标考评,由于我单位无相关项目,因此暂时未开展绩效目标评审工作。

七、2018年部门预算收支说明

(一)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2018年部门预算总收入为1095.37万元,较上年减少54.09万元,减少5%,主要原因是退休人员已交到养老经办中心,其经费由养老经办中心支付。

(二)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2018年部门预算财政拨款为1085.37万元,较上年减少54.09万元,减少5%,主要原因是退休人员已交到养老经办中心,其经费由养老经办中心支付。

(三)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明细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2018年部门预算拨款为1095.37万元,较上年减少54.09万元,减少5%,主要原因是退休人员已交到养老经办中心,其经费由养老经办中心支付。

2.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的明细情况

201110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纪检监察事务-行政运行)经费支出1085.37万元,较上年增加16.37万元,增加2%,其中人员经费829.08万元,公用经费256.29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增加办公经费、培训、劳务费等办案业务经费增长;201110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纪检监察事务-一般行政管理事务)经费支出10万元,较上年减少20万元,减少67%,主要原因为减少开支;208050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经费支出0万元,较上年减少50.46万元,减少100%,原因为退休人员已交到养老经办中心,其经费由养老经办中心支付。

3.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的明细情况

2018年共预算经费支出1095.37万元,较上年减少54.09万元,减少5%。工资福利支出790.5万元,全部为人员经费,较上年增加47.13万元,增加6.34%,主要是因为上年的住房公积金在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中列支,本年科目调整到本类下。商品和服务支出266.29万元,较上年增加30.77万元,增加13.06%,增加的主要原因增加办公经费、培训、劳务费等办案业务经费。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38.58万元,全部为人员经费,较上年减少101.99万元,减少72.55%,主要原因是减少退休人员工资到养老经办中心以及住房公积金从此类目转移到工资福利支出类目下。

具体经济分类明细如下:工资福利支出790.5万元(基本工资294.21万元,津贴补贴340.48万元,奖金24.92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32.8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18.61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5.04万元,住房公积金74.44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66.29万元(办公费65.9万元,印刷费25万元,邮电费15万元,差旅费5万元,培训费5万元,劳务费29.2万元,工会经费4.33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2.5万元,其他交通费39.36万元,其他商品服务支出4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38.58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38.58万元)。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并已公开空表。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情况

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

(六)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预算情况

1.2018年度我单位未安排因公出国(境)经费,与上年无变化。车辆运行维护费用安排32.5万元,较上年减少0.5万元,未安排购置车辆费用,减少原因为从严管控车辆运行及使用成本。接待费用安排为0万元,较上年减少1.4万元,主要原因是由区委接待办负责接待。

2.2018年我单位未安排会议费支出,上年也未安排此项支出。

3.2018年我单位安排培训费支出5万元,较上年增加5万元,增加原因为新成立监察委员会相关法律法规衔接培训支出。

(七)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机关运行经费安排266.29万元,其中公用经费266.29万元,较上年增加30.77万元,增加13.06%,增加的主要原因增加办公经费、培训、劳务费等办案业务经费。。

(八)政府采购情况

本部门2018年无政府采购预算,并已公开空表。

八、专业名词解释

1.该预算中的行政(事业)运行经费指在职人员工资和为保障行政单位(事业单位)正常运行用于购买货物、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在职人员经费、公用经费、专项业务经费。

2.人员经费指纳入预算的人员基本工资、津补贴、各类社保等。公用经费指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日常维修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公务用车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专项业务经费指财政局下达的用于特定事项的经费。

3.“三公”经费指单位人员因公出国(境)经费、公务车购置及运行经费、公务接待费。